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综合征的研究进展
2023-09-23张允旭王增涛
张允旭,鞠 萍,刘 琪,王增涛
[1. 青岛大学附属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康复科, 山东 青岛 266000; 2. 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部,山东 青岛 266000; 3. 青岛大学附属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肺病科, 山东 青岛 266000; 4.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急诊科,山东 青岛 266000]
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病毒)感染(COVID -19)是由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经呼吸道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系列症状,急性期主要表现为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重症患者甚至可出现呼吸衰竭和多脏器损伤。尽管大部分COVID -19患者可在两周内自愈,但有部分患者的乏力、头痛、心悸、气短以及睡眠障碍等症状可迁延数月不愈[1]。“长新冠”(Long COVID)一词源自2020年5月一位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用来描述SARS-CoV-2急性感染期后仍存在各种不适的情况[2]。随后这一名词开始在国外广泛应用。2020年9月,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0, ICD-10)以“新冠病毒感染后状态(Post-COVID -19 condition)的疾病名称将这一病症纳入诊疗目录。2020年10月英国国家健康与护理卓越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 NICE)根据新冠病毒感染急性期后的不适症状持续时程,分为“迁延症状新冠病毒感染(ongoing symptomatic COVID -19)”(急性期过后3~12周仍有症状)和“新冠病毒感染后综合征(Post COVID -19 syndrome)”(急性期过后12周仍有症状)[3]。2021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发布专家共识,对新冠病毒感染后状态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进行了描述。共识主要包括三项内容:首先,不适症状在感染SARS-CoV-2三个月内发生的;其次,症状一般持续两个月以上;再次,症状不能用其他诊断解释[4]。虽然WHO已将“新冠病毒感染后状态”用来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