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的活态传承:传承人主体性激发路径
2023-09-21李亚娟谢双玉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5期
关键词:文化
李亚娟,谢双玉
(1.华中师范大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中国旅游研究院 武汉分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乡村地区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其活态传承有助于促进文化保护、创新和旅游发展。非遗的非物质性、脆弱性和对传承人的依赖性,既是其重要属性,也是其保护传承与开发的制约因素,因此,非遗的活态传承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非遗的活态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文化传递过程,(1)祁庆富:《存续“活态传承”是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传承人是非遗最重要的展示载体,更是重要的传承载体和传播媒介,但是当下非遗传承人却面临着生存困境、断层、社会地位下降、身份认同缺失等问题,(2)东宇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述评》,载《贵州民族研究》2022年第3期。因此,非遗的活态传承需要激发传承人的主体性。什么是传承人的主体性、如何激发传承人的主体性,值得研究。
一、主体性与传承人主体性的概念界定
主体性指人在实践过程中具有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状态及有目的的活动。(3)郭亮:《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村级治理的主体性建设研究》,载《湖南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非遗传承人的主体性指传承人在非遗活态传承过程中应具有的主体性意识、能动性、应拥有的话语权和主体形象。根据这一界定及已有研究观点,传承人的主体性表现为5个方面(见图1):文化主体性、身体主体性、经济主体性、社会主体性和治理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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