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耕地“非粮化”影响因素分析
2023-09-19吴文彪王心良
安徽农业科学 2023年17期
吴文彪,王心良
(1.浙江海洋大学,浙江舟山 316022;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耕地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进行劳动生产的根基所在。当前,我国种粮比较收益低下与粮食需求旺盛的矛盾日益显著,非粮化问题突出。2019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了970万hm2,对我国的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以及社会稳定产生了威胁[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中表明要充分认识到在粮食生产过程中防范“非粮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优先保障粮食生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保障粮食供给,防止耕地非粮化。
1 文献综述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我国耕地“非粮化”的现状、成因、外部效应以及治理对策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耕地“非粮化”指的是非粮食种植的农业生产,可以分为食物性和非食物性生产“非粮化”2类,前者主要是指耕地经营者种植食物性经济作物,如瓜果、蔬菜等,后者指的是种植花卉苗木以及改变原有种植条件发展畜禽养殖或休闲农业的行为[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流转规模快速扩大,在推动城镇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耕地“非粮化”的风险[3]。学者们通过研究发现,浙江[4]、河北[4-5]、河南[6-7]、山东、四川、吉林[6]等产粮大省的耕地“非粮化”现象主要发生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7]。2013—2020年,国家鼓励资本下乡支农[8]。学者们认为,一方面,资本流入有利于通过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带来“趋粮化”[9];另一方面,工商资本也会在利益的驱动下带来“非粮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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