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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绿色城市更新的治理逻辑与路径优化

2023-09-13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3年25期
关键词:城市更新公民协同

栾 滨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00

在绿色城市转型过程中,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避免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同时,基于城市属于人为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城市的绿色发展成为人类持续发展和进步的主力,一定要重视对绿色城市的更新。目前,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房地产以及一些大拆和大建产业在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绿色发展背景下,对城市进行更新成为必然的举措,有助于构建全新的城市发展模式,降低能源消耗问题,逐渐实现国家提出的战略目标。另外,绿色城市更新理念的落地,和以往的城市发展模式有所不同,更加重视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把绿色建筑推广作为重要的更新途径,以绿色社区为建设单元,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绿色发展模式。

1 绿色城市更新的治理现状分析

通过对绿色城市更新的主体加以分析,在更新和治理过程中其模式有所差别,主要涵盖了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和公民自组织型三方面内容。[1]在政府主导型中,也就是由政府对城市更新工作加以负责和引导。在市场主导型中,主要采用市场化的形式,帮助企业获得更新的主体资格,然而,在公民自组织型中,公民在民主协商以及讨论之后,对更新方案加以决策,其本质主要是这三种治理模式之间的竞争。

1.1 政府主导型

自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采用计划经济的方式,对城市加以建造和更新,因此政府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和单位制逐渐脱离,促使市场经济得到高效发展。不过,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未完全脱离政府,仍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政府的主导方式是绿色城市更新治理的主要趋向。在此期间,由于政治目标比较单一,在以往的政绩考核影响下,导致政府主导下的城市更新效果不够突出。[2]同时,在政府的主导下,很多城市出现盲目拓展城市规模的情况,出现大拆和大建等现象,导致城市经常处于反复拆改和建设的局面,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资金,不符合绿色城市更新和发展理念要求。另外,在长时间的政府主导和管理下,人们对城市的信任度不够。在政府提出城市更新规划以后,很多公民对其了解不多,促使信息出现不对称等问题,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一旦公民自身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在采用司法以及非司法等途径加以救济,但是此时政府主导下的地方政府职能落实不到位,促使各方面解决效果不佳,同时受到司法渠道周期性长以及专业性高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延长公民接受救济的时间,无法对公民的合法权利进行及时和有效的救治。

1.2 市场主导型

在采用市场主导型城市更新治理模式下,更加强调自由企业以及经济个人主义,避免国家对经济领域的各种形式产生不良干扰。在此期间,存在社会公平性的问题,市场主导模式,其根本就是对城市更新期间的各种利益进行分配。在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过程中 ,要确保信息的优势,避免危害了居民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降低成本的方式,导致公共设施不充足,从而让政府为其承担,出现利益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另外,随着当前房地产行业持续进步和发展,在满足城市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逐渐形成开发商、政府以及业主三方共同协作的模式。在获取最佳利润的影响下,导致其他模式出现挤出的效应。比如,针对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问题,会受到业主的反对,并且要求重新拆除进行重新的建设,从而产生房地产化依赖的现象[3]。

1.3 公民自组织型

在该种城市更新体系下,多个主体之间存在不可分离的特点。但是,在具体运用过程中,会存在资金缺口比较大的问题。基于城市土地价值逐渐提高,土地权利人的意识逐渐被唤起,对低成本和高回报给予厚望。不过,在老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很多房屋由于没有缴纳专项维修基金,导致一些正规的物业投入比较困难,从而增加了资金的投入,最终也会让政府进行兜底。同时,在自组织城市更新过程中,各种权力关系十分复杂[4]。随着人口老龄化数量的上升,房屋出租十分普遍,促使小区人口流动性比较大,在这种权利主体限制下,逐渐出现权责划分不明确以及协调工作难度大等问题,无法达成共识。

2 绿色城市更新的治理逻辑

从以往的城市更新治理困境了解到,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投入以及征收补偿等途径,对居民的损失加以弥补,不过政府的资源以及能力也是有限的,无法实现大范围的动员以及权利整合效果,促使我国绿色城市发展处于低迷的状态。然而,在市场主体资本体系下,有助于城市空间行为的重塑,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性和使用性。在借助产业布局以及商业经营活动等途径下,提高城市的经济收益。同时,绿色城市更新期间,属于复杂且繁琐的主体系统,其基本特征都是实现互惠互利和相互 合作。所以,在绿色城市更新过程中,其治理逻辑要加以深入研究和探索,采用多个主体以及多个中心共同实践的方式,打造出全新的绿色发展新城市[5]。

2.1 采用协同治理方式,满足绿色城市更新要求

在绿色城市更新过程中,主要是对城市空间利益加以合理分配,从而对每个城市主体利益有直接的联系。一旦没有采取多元主体协同的方式,只是一些政府领导以及行业专家进行参与和决定,从而出现公权以及资本联合占有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时,针对绿色城市更新的获利者来讲,主要是每一位公民,因此公民的意愿起到关键性作用。在协同治理逻辑下,主要涉及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以及公民,采用妥协、对话、竞争以及合作等办法,有效解决公共问题。不过,通过对以往的研究发现,很多人认为公民属于抗争性和功利性的,过于重视经济效益。但是,在绿色城市更新治理逻辑中,该种理念无法满足公民的实际需求,也就会采用各种方式对其进行抗议。在抗争期间,也就是由功利的经济计算,逐渐转变为公民权利保障的集体活动,从而突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方式应用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在环境问题上,生态空间被破坏的主要矛盾,在于一些私主体过于追求自身利益,导致环境问题频繁发生,甚至出现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在绿色城市更新阶段中,要重视设备的节能以及环保设计,从根本上优化建筑物周边环境,对我国生态环境起到良好保护作用。针对绿色城市更新治理逻辑,本身具有复杂性和技术性的特点,在提升主体的市场认知范围和水平之后,避免在绿色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过于的盲目性,充分发挥多元主体模式下协同治理的优势和作用。

2.2 采用协同治理方式,促进城市更新更加可行和科学

在协同治理过程中,主要采用从上到下的管理方式,更加重视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边界,从而对其进行重新的整合和处理,构建成为新的共同利益主体,实现集体行为的目的。在打破传统利益边界之后,各个多元主体之间可以产生认同感,相互赋权,展开高效的合作活动。因此,协同治理方式的使用,有助于激发绿色城市更新治理的内在潜力,为自治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和力量。在团体内部规则制定和完善之后,提高绿色城市更新中各个主体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而展开稳定性以及可预测习惯的自主治理活动。在协同治理体系下,为绿色城市更新环节中涉及到的各个主体,提供更多话语权以及主动权,充分发挥各个主体之间的价值和能力,形成相互制衡以及合作的城市更新治理局面,有效降低治理成本。另外,该种更新治理逻辑的外部优势,主要体现在提高各个参与者知识能力以及专业素养上,避免受到单一主体资源不足等情况的限制,从而实现资源合力运用效果。比如,在绿色城市更新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把社会组织作为监督、资讯以及诉求的交流和互动平台,进一步为我国各项投资活动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础,降低政府工作压力,提高公民对工程建设的认同感和信任感[6]。

图1 携手共建绿色城市

3 绿色城市更新的优化路径

3.1 确定协同治理定位

在绿色城市更新协同治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多个主体之间的责任和任务,以此确定协同治理的定位和角色。对于政府而言,属于绿色城市更细的主导力量,主要对制度标准制定以及优化进行负责,构建线上和线下的沟通平台,对不同主体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起到良好监督和管理效果。同时,绿色城市的更新,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环境,营造出美好和绿色的城市空间,因此城市竞争力属于政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表现。对于公益性项目,也属于绿色城市更新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特征,政府在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协同治理模式下,政府要从绿色城市更新角度出发,积极转变自身的角色和定位,把政府的职能效应充分发挥出来。

对于企业来讲,是绿色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对资金筹集使用、工程施工以及运行维护等内容进行管理。在具体绿色城市更新环节中,政府主要目标就是提高社会福利,不过由于交易金额比较大,需要适当减少政府投入,从而解决城市更新在效率上的问题。基于新时期的市场经济发展形势,要做好政府以及市场之间关系的处理工作,把政府的公共政策价值充分发挥出来,确保公共利益,提高绿色城市更新的综合效益。另外,也要重视控制好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效益之间的均衡性,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和稳定发展[7]。

3.2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在信息交换过程中,采用自愿的方式,从根本上降低错误成本以及管理成本。所以,随着绿色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其主体协同要不断优化和创新,采用环境鉴别和公开的方式,对一些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全面掌握工程建设之后在节能环保上的情况,进而把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有助于绿色城市健康和稳定发展。另外,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之后,需要渗透到各个环节中,把所有权人以及使用劝人引入其中,以此当做运行和维护的主体人员,促使各项信息高效传递和接受。在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之后,积极使用节能和环保的设备,确保主体的环境权利,建立绿色设施运行维护标识,促进绿色城市朝着现代化和生态化的方向前进。另外,当政府构建统一的绿色城市更新信息共享平台之后,便于各个主体直接查询相关信息,降低信息查阅的资金和时间成本,促使我国绿色城市更新治理效果更加突出。

图2 信息化协同治理

3.3 优化激励机制

在对绿色城市更新过程中认知以及转型理念进行宣传过程中,要采用激励机制,有效控制绿色建筑成本费用的同时,实现内部成本使用的最优化。同时,也要建立财政、金融以及税收一体化的合作体系,对绿色基金以及信贷展开灵活处理和使用,对市场资源加以最优整合,进一步为绿色城市更新和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另外,对绿色保险而言,属于绿色城市更新期间风险控制的有效工具。通过不断鼓励和支持一些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引入,开展第三方的风险控制和预防工作,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参与积极性起到有效激励作用。在制度上,要鼓励研发以及供应机构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进行因地制宜的研发和生产,进一步引入更多适合绿色城市更新处理的实践产品,有利于对绿色城市更新工作的推广和落实。

4 结束语

综上,生态文明,属于新时代城市发展道路上重点落实的内容。在绿色城市更新治理逻辑以及实践优化过程中,意识到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性,实现共同合作和共同进退的目标。在采用协同治理方式之后,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环境,促进绿色城市更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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