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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背景下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策略研究

2023-09-03刘耀泽

法制博览 2023年15期
关键词:消防法监督管理消防

刘耀泽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山东 临沂 276000

对于新《消防法》来讲,其在火灾预防、消防组织以及灭火救援还有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均给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从而使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始进入到一个新的改革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革新观念、优化管理流程以及创新监管手段等,以此保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进而推动经济以及社会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

一、新《消防法》诞生的背景概述

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火灾频发的国家,所以消防始终都是我国重点关注的内容。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努力,我国的消防体系已经有所完善,但整体来看消防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有着一定的历史短板以及新挑战,同时消防力量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等。在这种背景下,我国诸多全国人大代表陆续提出了有关修改《消防法》的相应议案。这些议案整体概括了我国消防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急需借助《消防法》的修改来做出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门监管职责方面不够明确

现阶段,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职能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是消防救援机构以及应急、住建还有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职责边界仍然存在着不够清晰的问题,这使得监管合力相对较弱,无法提升消防监管成效[1]。

(二)消防数字化监督管控能力相对较弱

国内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并且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但是对于消防领域来讲,实际上对消防物联网等一系列现代信息技术并没有进行广泛运用,这使得很多有关部门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一系列现代化技术,来对消防风险隐患数据开展科学合理的研判、预警还有快速响应处理的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尚未形成火灾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杠杆调节效应

我国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火灾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杠杆调节效应,以往的《消防法》往往只是对火灾公众责任推出了一些鼓励性规定,这使得社会整体投保意识得不到有效增强、实际认可度非常低以及投保率低。

(四)行政处罚额度相对较低

传统《消防法》实施的行政处罚额度相对较低,结合其规定来看,大部分案由的实际定格处罚金额仅为5 万元,整体来看处罚力度相对较小,难以发挥出良好的教育以及惩戒作用。

二、消防监督管理概述

对于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来讲,主要指的是有关部门切实围绕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地组织开展的消防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实际落实过程中,需要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广宣工作、各类消防设施检查工作还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等等,主要是为了持续降低火灾事故产生的概率,从而达到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2]。目前来看,能够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成效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质因素

对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而言,其必须要有相对较多的物资的支持方可高效落实到位,例如,相关车辆、工具以及一系列物质材料等,若是物资得不到充足供应或者是不满足工作要求,便很容易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产生影响。

(二)人员因素

在实际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时,相关的监管人员还有人民群众均属于工作主体,若是群众缺乏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未能积极配合相关消防检查工作,便很容易影响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而若是监管人员自身缺乏良好的责任意识以及专业素质等,也容易对消防监督管理成效产生直接影响。

(三)资金因素

充足的经费支持是保证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备以及相关监管人员落实好此项工作的关键因素,若是消防监督管理资金投入不大,则很容易对消防监督管理最终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信息因素

实际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时,需要有足够的有关资料以及数据信息的支持,如此方可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及时性、精准性、针对性以及可靠性,所以新时代必须要做好消防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3]。

三、新《消防法》背景下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策略研究

(一)做好消防安全广宣工作

新《消防法》第六条着重强调:“各级人民政府需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有关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以及事业等单位,必须要持续加大对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对于应急管理部门还有消防救援机构等也需要加大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力度,切实协助有关单位合理有效地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等。”从这里不难看出,新《消防法》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要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或者是参与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来,唯有如此,方可确保此项工作确切落实到位,进而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所以各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好消防安全广宣工作,借助有效合理的宣传,来推动各级政府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逐渐形成良好的消防监督管理意识,从而保证消防监管工作能够高效落实下去[4]。具体做法如下:

1.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宣传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做好消防安全宣传的顶层设计工作,如:宣传资金投入规划、宣传制度建设以及宣传工具选用等等,以此确保消防安全广宣工作能够切实依照有关政策及要求等有效落实到位。

2.在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广宣工作过程中,应注重结合具体的广宣对象编制差异化的广宣内容,以此提高人们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成效,从而确保人们可以积极主动地配合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例如,针对企业单位等,需要结合企业单位容易出现的火灾风险隐患等编制相关广宣内容;针对居民楼房建筑,需要从楼道杂物、燃气以及日常用火等方面编制相关广宣内容。确保人们所接收的信息是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内容,这样可以提高其关注消防安全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消防安全知识能够宣传到位,进而增强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监管意识。

3.注意丰富消防安全宣传形式。各类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给当代消防安全广宣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渠道和方式,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利用,从而通过多渠道提高广宣成效。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广播、报纸、宣传手册、电视、户外广告牌等一系列传统媒介的运用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价值和作用,潜移默化地对人们进行熏陶和影响;另一方面,应加大对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微博、QQ、抖音以及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力度,借助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以及传播范围广的优势,来不断增强广宣效果。

除此之外,在借助新媒体开展广宣工作时,为进一步提升广宣成效,还应该切实结合平台性质以及广宣对象的不同,来合理选用不同的消防安全知识呈现形式(包括图文结合、纯文字、图片以及视音频等),例如,针对青少年可以借助卡通漫画等形式,展现各类消防知识还有火灾逃生技能,针对中老年人可借助纯文字或者是视音频等形式进行广宣。

(二)借助信息技术优化消防监督管理

新《消防法》第七条明确指出:“国家鼓励以及支持消防科研还有技术创新,同时推广应用一系列先进的消防以及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等。”结合这一点来看,新《消防法》比较重视借助先进技术手段来优化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因此,作为各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必要在新《消防法》背景下,加大对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力度,以此进一步优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降低火灾事故出现的概率[5]。具体做法如下:

打造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对于该平台来讲,主要作用是横向覆盖消防监督,然后纵向贯通各级相关消防部门,实现对消防信息的有效实时采集以及实时发送,从而对一系列可能威胁消防安全的相关不稳定或者是不安全因素做出提前预警,达到持续提升消防监督管理能力以及消防工作质量还有效率的目的。对于这一平台可借助物联网、互联网以及数据融合等一系列信息技术进行构建,能够获取到数据采集、存储、展现以及分析还有运用等一系列功能,从而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成效。

实际建设过程中,可借助分布式广域网结构进行建设,同时将系统的整体结构有效划分为多个层次,例如,智能感应层以及网络传输层还有数据管理层等等。对于感知层主要是借助传感器设备还有射频识别技术等开展有关消防安全信息的采集工作;对于传输层主要借助基于TCP/IP 形式的网络结构,通过有线、无线等相应接入方式开展组网,再借助TCP/IP 或者是电话线,开展有线传输或借助CDMA 等开展无线传输等;对于管理层,主要是将采集到的一系列信息进行融合,然后开展计算以及处理工作,最终发送到应用层,用于开展一系列消防服务。

这一平台的有效建设,可大大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消防工作不断向好发展。

(三)落实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

新《消防法》第二条明确强调:“消防工作需要贯彻预防为主以及消防结合这一基本方针,切实依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监管以及单位全面负责还有公民积极参与这一基本原则,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打造完善且优质的消防工作网络。”因此,各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注重推行和确切落实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确保消防监管工作能够巨细无遗地开展下去。具体形式如下:

1.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对于各级政府来讲,其属于“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的一个关键责任主体,发挥着指导和总领作用,应该将“网格化”监管充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及政府目标管理方面的考评体系中去。除此之外,要积极协调一系列有关单位、部门还有社会团体等资源,积极参与到“网格化”监管工作中来,同时提供一系列必要的技术、资金还有资源支持;政府部门还应该鼓励和引导有关部门及单位持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培训教育力度等,以此确保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到位[6]。

2.有关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对于区安监、综治以及公安还有消防等一系列有关部门,需要负责全面推进“大网格”消防监督管理达标工作。对于市镇街一级相关消防办公室,应该组织安监、综治等一系列部门推动本级的相应中、小网格落实好消防监督管理达标工作。与此同时还应该落实好监督管理达标考核以及奖惩工作,从而保证各级主体的相关责任能够得到确切落实。

3.落实社会单位责任。需要将机关、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等充分作为“小网格”的一系列基本组成单元,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并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监管制度体系、消防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方面的定期演练方案等等,从而做到逐级监管,最终实现街、镇、市全方位、整体性监管。

(四)增强各主体之间的协作能力

新《消防法》第五条强调,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均需要承担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还有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为消防监督管理的主体,通过切实增强各主体之间的协作能力,可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成效。对此,各地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交流制度体系,充分借助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为,从而积极主动地开展协作交流,保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可以高效开展下去。与此同时还应该借助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畅通社会公众反馈消防安全隐患信息的渠道,以便于发挥公众的力量,及时发现和处理一系列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从而提高消防监管成效。

综上所述,对于消防监督管理来讲,其关系着民生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安定,所以切实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文章从网格化监管、加大广宣力度以及加大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力度等方面,针对新《消防法》背景下的消防监督管理策略做出了深入研究,以此助推我国消防工作不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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