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振兴背景下村规民约建设的困境与策略研究
2023-08-06吴蓉
农业与技术 2023年8期
吴 蓉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江苏 南京 2100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魂”之所在,村规民约建设则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之一。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着维护乡村社会秩序、提高村民思想道德水平及法治意识的积极作用[1]。2018年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时至2021年,中国乡村已近乎实现了文件中“2020年村规民约‘全覆盖’”要求,广大乡村地区普遍将村规民约建设作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手段。然而,当下我国乡村社会所开展的村规民约建设是否符合文件中所提出的“务实管用”标准,实则不尽然。当下村规民约建设存在功能显著、问题显然的困境,并于近2年愈发突出,因此新时期必须着重关注村规民约建设。
国内学界关于村规民约的研究可追溯至晚清民初时期,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才得以进一步发展。现有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村规民约的价值、功能、问题、对策等方面,不少学者认为,村规民约依托村民普遍认可,国家法律认同,以及村规民约自身变革调适机制、惩戒监督机制、价值导向机制等[2,3],可有效发挥教化乡民、传承文化、稳定秩序等多元功能,使得村规民约在当代仍然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4]。但是,由于村规民约自身建设问题和政府过度干预等诸多缘由[5],造成当下村规民约建设存在内容不当、执行偏差等问题[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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