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与《商标法》竞合处置研究
——食品商标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分析
2023-07-21吴丽洁叶洪康
法制博览 2023年13期
关键词:法律
吴丽洁 叶洪康
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温州 325016;2.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 温州 325000
一、我国行政法领域想象竞合处置立法简述
想象竞合源于刑法理论,是指行为触犯了数个法条,也就是具体案件事实使得数个法条被触犯,而被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不一定具有包容与交叉关系。[1]对于想象竞合的处置一般是采用“择一重处”原则。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有共通性,在行政处罚中,也存在一些想象竞合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基础性法律《行政处罚法》对想象竞合规定了“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则,其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新法实施后,对同一违法应当择一重处罚的原则规定是比较合理的一种处罚方式,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处罚公正,防止权力滥用。
想象竞合一直以来是学术界讨论研究的热点,在执法实践中,行政法所调整的公共行政活动具有广泛性、复杂性、专业性及多变性的特点,决定行政法难以形成完整、统一的法典。[2]目前不少行政法学领域学者主要研究“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职能部门的法律规范”该如何处理。2014 年市场监管部门启动机构改革以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执法等职责,纷繁复杂,监管领域涉及近600 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以致出现“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同一职能部门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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