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农民合作社建设方向探析
——基于国际合作社发展经验视角

2023-07-21陆世娟滕明雨

南方农机 2023年15期
关键词:农民农业专业

腾 梅 ,陆世娟 ,滕明雨

(1.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2.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贵州 贵阳 550028)

党的二十大报告[1]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此背景下,农民合作社能够有效地推动农村的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十四五”规划[2]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可见,建设好、培育好、发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有利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要组织需求。因此,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3]强调:“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可见,充分利用国家红利政策,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推进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是未来需要持续关注的重要工作。

1 农民合作社的价值探讨

1.1 国内合作社在脱贫攻坚时期的实践价值

轰轰烈烈的脱贫攻坚战,政府、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出巨大的实践价值。从2017—2019 年的总体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逐年递增,从2017 年201.7 万户发展到2019 年的220.1 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数量,从2017年260 万户到2019 年380 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人数,从2017 年936 万人到2019 年1 388 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从2017 年30 万户到2018 年增加至40 万户,到2019年又减至30 万户,具体如图1 所示。

图1 2017—2019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情况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和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在京发布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指数(2020)研究报告》,其中明确显示,2020 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基础实力方面,成员出资总额均值为600.4 万元,经营收入均值为1 514 万元,可分配盈余均值为230 万元;在发展活力方面,69.94%的理事长学历在高中及以上,聘用技术、销售等工作人员数量平均为13.96 人;在创新能力方面,拥有注册商标数量均值为1.18 个,拥有专利数量均值为0.52 项,拥有农产品质量认证数量均值为2.23 项,开展产后加工业务的示范社占据整体的24.63%,依靠网络进行销售的农产品占据整体的10.56%[4]。可见,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和欣欣向荣的局面。

1.2 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价值比较

在新型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地区产生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其中占据主要地位,主要说的是在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进行健全的前提下,具有相关经验的职业农民以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5]。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在数量方面,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20 年底,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225.1万家[6],入社农户1 515.7 万人[7]。

2019 年全国发展了各类联合社超过1 万家,全国家庭农场超过79 万家,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220万家,全国经县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9 万家,各类生产性服务组织44 万家。从数量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发展速度最快、数量最多、覆盖农户最广的组织形式[8]。

在产值与收益方面,2018 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9 万家,在全年的发展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的整体收入高达14.9 万亿元,相较于上一年上升了4.0%;总体利润额为1 万亿元,相较于上一年上升了5.3%;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8%,同比提高0.1 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3∶1[9]。2018 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给成员带来的经营服务总值高达1.12 万亿元,其中,通过统一销售形式获得的收入金额为8 182.5亿元,从每个成员平均来看,销售农产品1.14 万元,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总值高达3 020.5 亿元,从每个成员平均来看,购买金额为4 200 元[8]。与此同时,平均每个合作社可分配盈余5.3 万元,为每个成员增收1 403 元。2018 年我国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1.76亿亩,其中主要经营规模为50~100 亩。截至2018 年底,全国各类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 946.2 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32.4 万元[10]。可见,在客观上使成员收入增加、利益最大化,能达到互助互利、共享共赢的最佳效果。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2020 年土地经营权流转入农户的面积为24 882.76 万亩,流转入家庭农场的面积为7 124.26 万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11 453.01 万亩,流转入企业的面积为5 558.54 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的面积为4 200.35 万亩。2020 年土地经营权流转去向如图2所示。

图2 2020年土地经营权流转去向

实践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脱贫攻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作为与农户联系最为紧密、互动最为频繁的组织载体,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时期依然承担着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和衔接作用。因此,不断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2 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2.1 规范化不足

当下,我国农民合作社的突出问题表现在注册不规范、制度不规范、执行不规范、分配机制不规范等。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成立合作社,因为合作社的注册登记通常不需验资,并且不收取相关费用,不需要进行年检,整体入门门槛相对较低,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发展合作社,很多合作社在成立之后都不能正常运转[11]。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还很难普及相关制度,主要是基层合作社领导力不凝聚,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工作职能不清晰,农民合作社缺少专业的人才,导致合作社治理水平不高,基层合作社的相关制度建设严重滞后[12]。部分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多数农民合作社依照规定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是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各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使之符合自身发展实际,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到位,流于形式[13]。合作社领导班子缺少对分配机制的认识,在盈利分配时仅进行了按劳付酬和按股分红,没有进行盈利返还分配[14],长此以往,合作社不仅没有发展的优势,还会降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2 竞争力不足“行不远”

2.2.1 缺乏风险应对能力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与发展的基础薄弱,农业生产力虽较为充足,可是缺乏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在大规模经营的条件下,可以充分利用产能,但相应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11]。大多数合作社仅限于初级农业生产,而对于市场所需的资源,农民合作社不能够识别或者没有能力接受如此机遇,归根结底在于合作社缺乏应对风险的能力。2021 年湖南省个别市县供销合作社通过社情民意反映本地柑橘销售压力较大的情况,通过对部分柑橘重点产区实地调研发现,柑橘销售出现产量增加、价格下降的问题,滞销压力很大。出现上述问题,合作社难以应对,股民遭受损失,合作社的运行也遭受挫折。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小规模的合作社在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户手中只是看得见的利益和预期得到生产结果的组织,而对需要承担潜在风险的项目不敢轻易冒险,大多选择规避。

2.2.2 品牌化程度低

在2020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基本情况统计中,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92 460个,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专业合作社33 344个。其中,通过有机认证的4 315个,通过绿色认证的8 725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20 304个。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11 777个,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的专业合作社3 656个[7]。虽然有意识注册并打造自己品牌的合作社逐渐增多,但拥有品牌的合作社仅占总数的1.9%。可见,总体看来,我国合作社的品牌化程度严重不足,品质服务意识还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当下,我国合作社还以初级农产品与农业初加工产品为主,产品的深加工程度明显不足,缺失了产品的特色优势,农业供给侧改革工作任重而道远。

2.3 后劲不足“跑不快”

2.3.1 缺少可持续支持力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缺少可持续支持力:人员支持上,缺乏专业人才,合作社成员未接受过专业培训;基础设施支持上,合作社不能够提供并维护所需的基础设施,保证生产与服务过程正常运行;资金支持上,合作社融资能力较弱,缺乏有效抵押物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15];政策扶持上,国家政策扶持大多是短期内优惠福利政策,一旦长久发展脱离福利政策背景,合作社便丧失生存持续发展的能力;资源支持上,农村资源以土地为主,土地是短期内难以获利的资源,往往在投入生产期间合作社就已经难以维持发展,而合作社之间不能够做到资源共享,缺乏合作,导致生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2.3.2 缺少自我改进的完善性体系和体制

任何组织只有持续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可持续发展。这需要对发展环境拥有充分的辨析和认识,同时也要对自身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结合外界资源和内部条件,持续不断调整和完善,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我国农民合作社有外部条件如政策支持,但是大多数合作社仅仅以一成不变的体系去发展,很少能够根据自身的条件做出相应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当缺少外界条件支撑时,合作社自身不能够独立发展,合作社缺乏一种自我改进、自我改善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早,西方发达国家拥有相对成熟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和发展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纵览发达国家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可以吸取和借鉴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经验。

3 国外合作社成功发展经验

3.1 荷兰合作社

荷兰农业合作社持续发展至今得益于能够成功地适应政策、市场条件和技术方面的需求而稳定变化,并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荷兰农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主要采用多种会员制,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农民能够同时加入多个合作社,为了对合作社的实际利益进行保障,所有的农业合作社都统一归属于全国农业合作局,而全国农业合作局主要负责的是对不同合作社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协调,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的稳步发展[16]。荷兰农业合作社关键的外部成功因素是有利的立法,关于合作社的架构应如何建立以及合作社应如何运作的规则虽少但十分明确。这一法律框架可以对成员进行有效管理,并为创新内部治理提供了空间,以维持甚至加强成员对合作社的控制。较为重要的一个内部成功因素是成员的同质性,成员的异质性越小,影响成本的问题越少,决策过程的效率越高。另一个成功因素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有关,合作社之间的联动带来更多发展的可能,实现资源的共享,减少成本的输入,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17]。

3.2 日本合作社

日本的农村合作社主要是将农民作为主体,打造的一种“农业协同组合”,也被人们称为“农协”。从1947 年出台《农业协同组合法》发展至今,日本在发展的过程中,按照其具体的行政区域划分,建立了分布于全日本的三级农协系统。其中,主要将基层农协作为对应的基本组织形态。农协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获得多方面的支持,比如政府、专业人才等各个方面,由此农协逐渐发展成为相对完善的公共服务机构,并且该机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特点,这相较于欧美农业合作社来说,是存在的主要差异。从整体上来看,农协具有的主要职能是为农民进行服务,主要包括:指导具体的农业生产,如农田基本建设、标准化生产指导等;在农协组织的带领下,农民逐渐开始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并购买了很多在农业方面应用的生产设备,并实现了资源共享,但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农民需要向农协上交一部分费用,而这笔费用在年终进行结算之后如果存在盈余,会具体按照农协社员应用次数比例来进行分红返还,能够对服务的公益性质进行有效保障,并且还能够有效防止社员和社员之间由于设施利用产生的矛盾;农协在发展过程中会通过统一的形式,为社员购买生产需要的相关材料,并按照具体订购额来给每一位农民进行分销,整个过程都是统一进行的,能够有效防止价格不合理的现象[18]。

3.3 美国合作社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实行劳动者联合、民主和平等的集体组织。在20 世纪90 年代后新一代合作社出现,美国农业合作社也逐渐呈现出四大特点,即合作社数量下降的同时营业规模在逐渐扩大,合作社的治理规则在变化,行业性巨型合作社出现,国际性合作趋势明显,这四大特点也彰显出美国农业发展的走势。具体表现有:盈利为目的的趋向性更加明显,还转变成资本主义特征的股份制;不同合作社的功能分化更加明确;市场导向性更强,在全球化趋势加快之后,专业程度依赖于其发达的科技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合作社已经转变成了社会性公共组织。在美国,农业合作社加工生产的农产品占市场总量的80%,农场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44%来自农业合作社,农场主所获贷款40%来自农业合作社。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美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也为美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19]。

3.4 丹麦合作社

在丹麦,农业合作社发展历史久远并能切实做到农业合作化与农民自主性的高度统一。在对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民办民管属性进行保障的前提下,丹麦政府必须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设定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生产经营上业务多元化,在科学技术与教育培训方面也较为成功。丹麦的农业合作社之所以非常重视对社员的教育培训,一方面是由于在全体社员心中必须对丹麦农业合作社采取的农村合作化理念进行不断强化,确保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向有利于社员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是由于丹麦农村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依靠长时间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全体社员获得的资本红利[20]。合作社对于丹麦农民而言,不仅带来了丰厚的生产利润,还增强了农户个体抗风险的能力,有效解决了农民所面临的困境,得到了农民的高度认可。

3.5 加拿大合作社

加拿大农业合作社的一大优势在于能够将规模经济和民主决策有机结合,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各类群体都能通过合作社与最了解一线生产情况的农民实现有效对话。另一大优势在于加拿大合作社在管理上实行公司化管理,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合作社管理人员需要对全体员工即社员负责,职业经理人在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全体学员负责,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在整个运作的过程中,加拿大合作社通过对公司治理体系及对应的股份制运营模式进行引用,真正做到了合作社的现代化企业改造,进一步促进了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21]。

3.6 法国合作社

法国农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主要将专业性合作社作为主体,整体上分为三种关键类型:农业信用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以及购销合作社,农业保险合作社。其特点非常鲜明,首先,运行原则相对独特。一是可以自由加入其中。想要加入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对共同利益进行维护并上交一部分股金。二是非资本获利。社员获取利润的途径,并非通过股金数量来计算,而是依据交易额来进行具体分红。三是民主管理。采取一人一票制,尽可能地保证民主平等。四是具有排他性。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通常只与社员开展交易,并且每个社员也只可以和合作社进行具体交易。若合作社在经营的过程中发生经营困难的情况或者是条件需要,可以和对应的非社员展开具体交易,但整体经营额要控制在20%之内,不然存在吊销合作社执照的风险,无法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其次,具备相对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法国农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服务内容涵盖各个领域,如农用物资采购、农业技术推广等。最后,表现出较强的公益性。法国农业合作社在展开具体清算的过程中,具体决策需要通过合作社全体大会,剩余财务按照相关要求,必须上交给其他合作社或者相关的农业学校以及农业社团等公共利益组织[22]。

4 国外合作社发展启示及我国合作社发展展望

4.1 国外合作社的发展启示

国外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有以下三点:

1)通过现代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制度的嵌入,进一步促进合作社“跨越式”发展。例如,美国农业合作社的股份制管理,德国、法国出台的法案表示可以将合作社的业务托管给商业公司,日本合作社企业化以盈利为目的的转变,泰国合作社与私人公司的合作机制,印度合作社直接进行商业企业化模式发展并成立董事会等[18]。

2)坚持高质量发展,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合作社的竞争对手已经变成了跨国企业性质的合作社,合作社需要不断成长、持续发展,吸纳资金、扩大规模,才能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站住脚。在社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生产要素融合促进合作社企业化经营,并将发展中心放在国际竞争领域,能够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新发展观念。欧洲模式拓展产业链,实现专业化生产,并把国际业务作为发展目标,亚洲模式农民合作社综合性强并有强大的政策背景支持,北美洲模式注重生产经营管理,南美洲模式在政策环境下进行公司企业模式管理。不论是哪一种模式,都有其突出的特点。

4.2 我国合作社发展展望

我国合作社与发达国家合作社发展水平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重视高质量发展,不断对国外的优秀经验进行借鉴,本文梳理出几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1)精确自身定位。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合作社的未来发展应结合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特点,找准自身短时间内的定位目标以及长期目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发展模式,将自身的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精确的定位可以使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更加清晰,提高合作社的专业化程度。

2)加强规范化建设。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对于合作社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规章办事,规范其运行机制与财务管理,既能够保证合作社的建立,又可以保证合作社规范运营能够发挥其作用。规范化建设合作社“领头羊”可以有效保证合作社发展方向、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规范化建设管理体系与保障机制可以提高合作社质量、帮助合作社有效转型。

3)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些组织理念与制度要求,完善合作社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监管,实施绩效考核,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生产和服务的指导,设立技术顾问等岗位辅助合作社发展。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有利于优化合作社对于资源的配置,可以稳定合作社经济结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帮助合作社规范化经营管理。

4)构建合作社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帮助合作社提高品质与服务质量,可以提升合作社对产出产品的品质要求,增强市场导向性,让产品提前且及时进入市场,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盈利,提高合作社服务质量。

5)瞄准国际市场。国际市场间的合作来往密切,通过开拓国际市场,使合作社产业链得到延伸,能够在国际市场经济环境下及时对合作社做出相应调整,打开国际市场,加强合作社与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让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也让合作社获得更多合作机会。

5 总结

合作社在发展中应精确自身定位、找准方向,当定位清晰之后加强规范化建设;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需要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为合作社提供更好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合作社管理制度基本运行时要提高合作社的质量,可以构建合作社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产品品质进行把控,实现合作社品质化发展;在合作社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完成后,产品质量提升,市场导向更加准确,具备进入国际市场的条件。国际市场的打开需要一定的基础,合作社在构建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上提升了对产品品质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在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之后能够更好地运行,合作社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合作社本身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需要清楚自身的定位。

猜你喜欢

农民农业专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
一句话惹毛一个专业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专业降噪很简单!
专业化解医疗纠纷
更聚焦、更深入、更专业的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