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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壳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2023-07-10李文杰方伟栋鲁玉奥徐子玄武博朱培武

品牌与标准化 2023年1期

李文杰 方伟栋 鲁玉奥 徐子玄 武博 朱培武

【摘要】本文选取我国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安徽、河南、山东等地区的手机壳企业标准作为研究对象,对企业信息和标准文本进行整理、分析,梳理企业标准中的外观、跌落高度、耐热耐寒、有害物质限量等指标水平,指出当前企业标准存在的内容指标欠缺、规定数据宽松、标准化能力不足等问题,最后提出相关建议供企业参考。

【关键词】手机壳;企业标准;自我声明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4977.2023.01.003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on the Status Quo of Standard Self-declaration of Mobile Phone Case Enterprise

LI Wen-jie,FANG Wei-dong,LU Yu-ao,XU Zi-xuan,WU Bo,ZHU Pei-wu*

(China Jil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18,China)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standards of mobile phone case enterprises in zhejiang,Jiangsu,Fujian,Guangdong,Anhui,Henan,Shandong a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and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and enterprise standards is collected as the original data. To the enterprise information and standard text sorting,analysis,combing the enterprise standard of appearance, drop height,heat resistant to cold,harmful material set limit to,such as index level,points out that the present content of enterprise standard index lack,such problems as loose,lacking the ability to standardize data,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for enterprises to improve work reference.

Key words:mobile phone shell;enterprise standards;self declaration

隨着智能手机出货量的不断上升,手机壳的需求量持续增长。但是目前手机壳行业标准化情况却不容乐观,整体标准化水平较低。因此笔者选取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安徽、河南、河北、山东等八个省份的企业标准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获取标准文本,剔除部分公开信息不完整、主要内容不明确的标准后,最终筛选出221份标准进行详细分析,指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内存在的部分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供企业参考。

1手机壳标准指标分析

2019年,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T/CA 105—2019《手机壳套通用规范》。该标准规定了手机壳套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和包装及标志、运输及贮存要求。由于该团体标准注明“本标准适用于单一材料、复合材料和混合材料制成的手机壳套”,且选取的标准样本规定的材料为 PC、TPU、硅胶等及其复合材料,因此该团体标准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手机壳产品基本项技术指标主要包含外形(长度与宽度)尺寸极限偏差、跌落性能、耐热耐寒性、耐磨性等内容。这些指标可以较为直接地体现手机壳质量情况。

1.1手机壳的长宽偏差

企业在标准自我声明中对手机壳外形提及最多的要求是:产品整体造型应当符合设计图纸或实样要求,同一批产品无明显色差。据统计,62.44%的企业规定长度与宽度允许偏差为±0.5 mm,9.95%的企业规定为允许偏差±1mm,另有15.38%的企业允许偏差为±5%。T/CA105—2019给出了外观间隙应小于0.5 mm的建议,而数据显示有26.23%的标准与其有较大出入,11.31%的标准未作规定。外形尺寸是手机壳必备的基础指标,产品尺寸过大会导致手机壳安装后出现明显缝隙,尺寸过小则会难以安装到手机上,影响使用体验。

1.2跌落性能指标

T/CA 105—2019对手机壳跌落性能指标的规定是1.2 m自由落体至水泥硬质地面无破损。但现有企业标准的指标都不符合。据统计,51.13%的标准规定了0.6 m的跌落高度,另有14.48%和16.29%的标准的指标定为0.8 m和1 m,更有17%的标准未规定相关跌落性能。手机壳的设计初衷是减少或消除手机意外跌落引起的损伤,且大部分手机意外摔落时摔落高度大于1.2 m。然而此次调研的样本指标多数低于实际需求,设计存在明显欠缺,造成手机跌落时手机壳对手机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1.3耐热耐寒指标

耐热耐寒性是衡量手机壳耐用度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手机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发热现象,手机壳的温度也会随之上升,此时手机壳的耐热性直接决定手机壳的物理化学性能。部分手机厂商将手机温度极值定为48℃,所以手机壳需具备较高的耐热性。在部分地区的夏冬两季,外部环境会给手机壳的耐热耐寒性带来影响。T/CA 105—2019规定:手机壳在承受(65±2)℃冲击实验后,手机壳表面不出现变色、起泡、图层脱离、起皱、裂痕、变形、起翘等异常情况。调查样本中的指标都低于T/CA105—2019的指标。

低温也会对手机壳的性能产生影响。T/CA 105—2019规定:在(-30±2)℃下试验后手机壳不应出现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分析发现企业在耐寒性指标的规定上也有欠缺。有24.43%的标准没有规定耐寒性,有13.57%的标准仅规定为0℃。手机壳生产企业应重视此处差异,提前发现用户需求,提高标准规定,做出符合需求的产品。

笔者将企业规模大小与所制定标准指标高低进行综合分析,期望证实二者存在线性关系。通过综合分析我们发现,耐热性指标的高低与企业规模大小并无关系,故企业规模大小与指标要求高低并不存在线性关系。由此可见行业领头企业并没有起到引领行业标准化发展的作用。这些企业拥有较多资金、有能力招聘专业素养更高的员工,却没有将标准质量提升到相应的高度。

1.4手机壳有害物质限量

手机壳的有害元素主要包括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甲醛等物质。有93%的企业标准对铅、铬、汞、镉做出明确的限量要求,但是均与团体标准规定有较大出入。T/CA 105—2019对铅、铬、汞、镉分别作出了90 mg/kg、60 mg/kg、60 mg/ kg、75 mg/kg的限值要求。在所调查的221份标准中,只有7%的标准在此项指标上与其接近,有85%的企业标准指标要求远远低于T/CA 105—2019。另外,T/CA 105—2019对锑、砷、钡、铬等有害元素的迁移量也作出了限值要求,只有7%的企业对团体标准中的锑、砷、钡含量做了限值要求,只有3.1%的企业对团体标准中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做了限值要求。T/ CA105—2019还对硒作出了500 mg/kg的限值要求,却没有企业将硒纳入指标。

1.5其他技术指标

除上述指标之外,笔者还收集了标准文本中的色牢度、撕裂强度和硬度规定等指标。对于色牢度,有78.3%的标准未作规定,18.5%的标准作出了与T/CA 105—2019内容一致的规定,即“用65%乙醇脱脂棉反复擦拭后,应无脱色现象”,6.2%的标准作出了其他规定。样本中对撕裂强度和硬度作出规定的标准寥寥无几,分别为3.6%和4.5%。

2存在的问题

2.1企业标准指标水平总体偏低

此次调查样本中较大部分企业标准指标低于T/CA 105—2019指标。关于手机壳跌落强度指标,T/CA 105—2019给出1.2 m的建议,而本次取样的221份标准全部低于此指标,51.1%的标准仅规定0.6 m。这项指标暴露出手机壳生产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另外,对手机壳受极端温度冲击后的性能情况的指标也存在较大问题。所有样本最高温与最低温的指标均与团体标准T/CA105—2019有较大出入。这与手机壳生产企业多数为中小型企业,手机壳生产企业对手机壳的研究起步较晚,手机壳生产企业把重心放在手机壳造型设计上有关。该部分亟需后续的修补与完善。

2.2企业标准关键指标存在遗漏

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所制定的标准流于表面,对标准中关键指标的把控不严。高含量的重金属不仅会对人体产生重大影响,更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加大回收利用、销毁的难度。T/CA 105—2019对此给出了具体限量指标与详细检测方法。但221份样本中只有7%的标准规定了铅、铬、汞、镉、锑、砷、钡的限值要求。这与企业制定标准时缺少可以参考的权威标准,重金属的含量不经检验难以察觉,企业未意识到高含量重金属的危害或不愿为减少重金属含量而提高生产成本有关。

2.3企业标准化能力普遍较低

标准的指标普遍偏低,部分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企业却尚未修订或废止标准。企业对标准的洞察力不足,标准制定时未能完全把握产品的发展趋势,不具备判断现行标准是否需要修订的能力。样本中的企业多为小微型企业,没有充足的资金和成熟的技术来提高手机壳产品质量和标准。企业对手机壳标准的重视程度不高。虽然手机壳行业已发展多年,但是并未形成权威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欠缺标准化专业人才,人员规模在50人以下的企业占本次调查样本的91%。在调研过程中笔者还发现标准存在较多雷同现象,侧面反映企业缺乏具有专业的标准化能力和能促进企业标准化发展的人员。

2.4企业标准实施监督需要加强

笔者查阅相关新闻发现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曾委托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对市面上几十款塑料手机壳进行化学指标测试,发现部分手机壳含有多种有害物质,超标限值甚至达1550倍。虽然企业标准对某些技术指标作出了规定,但是某些企业在生产时为了控制成本、缩减时间,并未严格按照要求生产制造,致使制造出的产品达不到企业标准的要求。在企业标准规定的检验环节,由于企业所选择的检验方法不规范,抽样检验的方法存在一定误差,致使未能检验出不合格产品,造成这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最终被消费者购买使用。

3相关对策

3.1推动企业切实重视标准化,全面提升标准化能力

重视标准制定的每一个环节,保证标准的质量,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制定产品标准时应随时收集、了解上级发布的相关标准信息;及时组织本企业的标准宣贯,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实施,增强企业对标准的理解、应用能力[1];号召企业认真跟进标准的制定与更新,优化已发布的标准指标,确保与时俱进;若企业自身暂时没有能力制定高质量的标准,可以向外界标准化组织寻求帮助,也可以联合其他企业合作制定标准。

3.2发挥团体标准化效能,开展先进标准对标活动

我国企业标准涉及的领域众多,如果不具备高度专业的知识很难判定企业标准中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目前一般的消费者也没有专业能力和渠道通过企业标准对产品的优劣进行比对[2]。目前,与手机壳相关的行业标准迟迟没有发布,企业需自行摸索制定标准,标准指标滞后严重。行业协会应敏锐发现行业热点,及时跟进行业信息,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过程,开展先进标准对标活动,创造企业参与标准化制定的条件。在审批发布标准过程中,应组织行业协会代表及标准化专家参与标准审查,对审查意见认真分析,做出采纳与否的结论。

3.3加强企业标准声明后监督,引导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

产品监督管理是保障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产品的质量达到要求,消费者才能满意放心,企业才能提高自身的声誉。因此企业应严格控制产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关键点,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杜绝残次品流向市场。对于已经售出的不合格产品,企业应及时召回,并对消费者做出一定补偿。同时,企业采取的检验方法、检验过程应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国家和行业检验部门应在抽检后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应给予警告,并留下记录,公示检验结果,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国家和行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应作为评价企业信誉的重要依据,督促企业提高自身产品质量。

3.4加强标准化知识宣传,促进公众消费提质升级

一方面,需要加大标准的宣传力度,使其深入人心,让企业和消费者了解和认同;另一方面,加强产品质量的认证,引导公众选择具有相应标识的手机壳,通过消费市场倒逼企业规范生产,逐步将劣质产品淘汰出市场[3]。消费者的消费是推动一个产业发展的关键,倘若消费者具备基本的鉴别优劣手机壳的能力,就能从下游反馈上游,淘汰劣质企业,反哺优质企业,净化行业乱象,促进产业与消费双升级。标准化作为一个新興概念,尚未被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所熟知。以标准化推动市场发展大有裨益,普及标准化知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诸葛玲.浅议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J].品牌与标准化,2021(3):18-20+24.

[2]吴刚.基于企业视角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自我声明公开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地毯清洗剂为例[J].中国标准化,2021(3):179-184.

[3]张淳艺.规范手机壳套体现行业自律[J].大众标准化,2019(3):12.

【作者简介】

李文杰,男,2000年出生,标准化工程专业本科在读。

通讯作者:朱培武,男,1979年出生,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标准化工程与质量管理,邮箱:zhupeiwu@126.com。

(本稿审读:李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