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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城市应对战争机制的历史考察

2023-07-08梁克敏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4期

梁 克 敏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文化与历史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5)

战争作为政治延续的一种暴力手段,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生。由于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或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激化,唐代频繁爆发了大大小小的战争。据《中国历代战争年表》统计,自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至哀帝天祐三年(906)共发生过193次战争[1],这还只是规模较大的战争。实际上还有许多规模较小的战争,仅从天宝十四年至长庆四年(755—824)的70年时间就发生过大小内外战争228次,平均每年3.26次[2]。

战争是不同国家、民族或政治团体为了争夺财富、资源、人口而发生的一种激烈的暴力活动。“城镇聚集着财富和权力,因此引起征服者或掠夺者的注意”,而且城市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中心,“占据城市中心,就能最好地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控制地区”[3]。因此,城市往往成为战争中攻击的首要目标。在战争中,不仅城市的基础设施被直接破坏,财富遭受劫掠,人口被大量杀伤,而且城市周边的农业也会受到破坏,人口大量流失,城市发展的社会环境被破坏,使城市面临严重的危机。如安史之乱期间,安禄山攻陷陈留郡城后,“杀陈留降者万人以逞,血流成川”[4]卷191,《忠义上·张介然传》;尹子奇久围睢阳城,城中食尽,“括城中妇人食之,继以男子老弱”,城破之时城中数万人“所余才四百人”[5]卷220,唐肃宗至德二载十月壬子。安禄山占领长安,“取帝近属自霍国长公主、诸王妃妾、子孙姻婿等百余人害之”,“群臣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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