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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汉简与两汉档案

2023-06-29张德芳

丝绸之路 2023年1期

张德芳

[摘要]西北汉简中保存有大量汉代边塞文书档案。当时的基层组织如悬泉置、甲渠候官都设有文档室,并有相关收藏保存制度。令史、书佐等专门缮写和管理公文的基层吏员兼有档案管理的职责。西北汉简文书作为边塞档案具有原始性、客观性、真实性。这些简牍实物,反映了汉代档案管理的细节,从中可以看出汉代档案卷宗形成、收藏、编目、分类管理以及日后利用的情况。《康居王使者册》《寇恩册》等西北文书简牍对汉代边塞档案的形成、管理及其功能作用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西北汉简;两汉档案;边塞档案;《康居王使者册》;《寇恩册》

[中图分类号] K87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3115(2023)01-0005-07

西北汉简,除武威的《仪礼简》、医药简和王杖简出自汉墓外,其余几乎全部出自边塞的军政和邮驿机关,是各级官府遗留的源文件,是政治、军事等各种活动的实时记录。内容之丰富、品类之众多,已有学者做过深入研究并有专门的著述①。我们在整理简牍的过程中观察发现,对一些典型册书进行仔细研究,包括对当时文件的形成和签署、上下级之间的公文运行、简册的编联、册书中不同简牍的规格尺寸等,对汉代边塞档案的形成、管理及其功能作用的研究,多有启发。下面举悬泉汉简中的《康居王使者册》和居延汉简中的《寇恩册》,作一些观察分析。虽属细微末节,但仍可看到我们今天档案工作中诸如卷宗形成、分类管理、追责查询等一系列活动有历史踪影。先看《康居王使者册》(图1):

康居王使者杨佰刀、副扁阗;苏薤王使者姑墨、副沙囷即贵人为匿等,皆叩头自言:前数为王奉献橐佗,入敦煌][关,县次购食至酒泉,昆□官大守与杨佰刀等杂平直肥瘦。今杨佰刀等复为王奉献橐佗入关,行道不得][食,至酒泉,酒泉大守独与小吏直畜,杨佰刀等不得见所献橐佗。姑墨为王献白牡橐佗一匹,牝二匹,以为黄。及杨佰刀][等献橐佗,皆肥,以为瘦。不如实,冤。

永光五年六月癸酉朔癸酉,使主客谏大夫汉侍郎当,移敦煌大守,书到验问言状。事当奏闻,毋留如律令。

七月庚申,敦煌大守弘、长史章、守部候修仁行丞事,谓县:写移书到,具移康居苏薤王使者杨佰刀等献橐佗食用谷数,会月廿五日,如律令。/掾登、属建、书佐政光。

七月壬戌,效谷守长合宗、守丞敦煌左尉忠谓置:写移书到,具写传马止不食谷,诏书报,会月廿三日,如律令。/掾宗、啬夫辅。(Ⅱ90DXT0216②877-883)

康居王使者册,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份重要的外交档案,内容关乎我们今天“一带一路”的历史源头,记录的是2000多年前汉王朝同康居(包括今哈萨克斯坦斯坦大部地区和乌兹别克斯坦部分地区)诸国的来往关系。

简册由7简组成,编绳完好。前四简长23厘米、宽1厘米。后三简长度和前四简相仿,只是宽度都为1.5厘米,中间起脊,两面坡形,简牍形制上称其为“两行”。木质均为红柳。

全部文档293字,内容可分为四部分,主要记录康居王使者和苏?王使者及贵人前来汉朝贡献,在酒泉评价贡物时发生了纠纷,朝廷责令酒泉西部的敦煌郡和效谷县也要一体调查上报。

前四简为第一部分,143字,叙述康居王使者及贵人到敦煌入关后,一般要对贡品即奉献的骆驼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涉及牝牡、毛色、肥瘦、口齿、价值等。对方当事人五人:康居王使者杨伯刀、副使扁阗;苏?王使者姑墨、副使沙囷、贵人为匿;他们此次来奉献骆驼不是第一次,而此前曾有过多次;他们每次从敦煌入关东往酒泉,沿途食宿要有人解决;到酒泉后,太守及下属官员要会同朝贡者一起对贡物进行评估。而此次的情况则不同。首先,他们入关后,从敦煌到酒泉,一路缺乏食物供应。其次,到酒泉后,酒泉太守和手下人对其奉献的骆驼进行评估时没有让当事人杨伯刀等人现场参加,单方面作出了评价。再次,评价的结果有问题,杨伯刀带来的骆驼本来是膘肥体壮,可酒泉太守及其下属却定为羸瘦;姑墨奉献三匹白骆驼,一牡二牝,可酒泉方面却定为“黄”,他们觉得“不如实,冤”,因而上告到朝廷的有关衙门。

第二部分一简41字,乃永光五年六月初一日(前39年7月21日),朝廷主管对外交往和蛮夷事务的使主客谏大夫行文敦煌,要求敦煌太守接到文件后对此进行查询并按时上报中央,不得留迟。

第三部分一简62字,永光五年七月庚申(七月十八日,前39年9月6日),敦煌大守弘、长史章以及兼行丞事的守部候修仁联署文件,下发效谷县,要求县廷接到文件后,将康居王使者路过县境时为之提供的谷物数量在七天之内,于本月二十五日上报太守府。后面有发文时掾、属、书佐的具名。从京师行文到敦煌,中间相隔48天。

第四部分一简47字,永光五年七月壬戌(七月二十日,前39年9月8日),效谷守长合宗、守丞忠(时为敦煌左尉)联署文件,下发悬泉置,要求在三天之内,于本月二十三日将传马食谷情况上报县廷。最后是掾、啬夫的具名②。

从这份完整的档案看,我以为有三个问题能够反映当时对文件的记载和档案的保管。一是行文格式和官员的留名。主客谏大夫汉侍郎当(人名)行文到敦煌太守府,言辞比较严厉,要求“书到验问言状,事当奏闻,毋留如律令”。而敦煌太守府在给效谷县下达的文件中,太守弘、长史章、守部候修仁一起具名,而且最后还有办理文件的吏员掾、属、书佐的署名。在效谷县下达给悬泉置的文件中,也是同样。守长(效谷县长在试守期间)合宗、守丞忠一起具名,下面有掾、啬夫的署名。尽管这都是汉朝郡县下文的惯例,但一个不缺的这样完整署名,充分表示了其中的严肃性,并说明这份文件是要保存留档的。一旦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将来是要查核档案,要追究责任。二是从组成简册的单条简牍看,叙述事情的原委,用单行书写的木简,而逐级下达的内容则用两行。这不仅让我们看到,一份册书档案的组成,可以用两行和简札混合编成,并不要求规格尺寸的一致。同时也让我们看到,这种下达文件的文件,类似我们今天某机关批转文件的文件,把内容写在一件木牍和两行上,可能主要是要起到一目了然的作用。三是就文件内容而言,追查的对象应该是酒泉太守及其下属,可这份文档却留在了隶属于敦煌效谷县下属的悬泉置。毫无疑问,这样的文件至少在酒泉太守府还有一份。这不难说明,完整严密的档案管理体系,不仅包括中央和郡县,就是最基层的亭燧、邮置也是如此。有些官府的文件要存档备查,军事政务一旦在运行中出现问题,要通过档案文件的记载进行追查。至于这些档案要保存多长时间,有没有一个保存的期限,我们还无从知晓。四是四份文件的内容在时间上不是一时形成的,在来源上也不是出自一个部门,将这些不同的文件內容抄录在一起,一方面是为了向下级机关说明其事情的原委,同时也是存档的需要。两汉中央的档案管理部门有石渠阁、兰台以及东观,但在最基层的县、乡和候官、烽隧是如何存留档案的?我们只能从出土汉简中找到答案。上面《康居王使者册》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下面再看《寇恩册》(图2),为了叙述方便,将原文照录如下: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乙卯,都乡啬夫宫以廷所移甲渠候书召恩诣乡,先以证财物故不(1)以实,臧五百以上,辞已定,满三日,而不更言请者,以辞所出入罪反罪之律辨告。乃(2)爰书验问,恩辞曰:颍川昆阳市南里,年六十六岁,姓寇氏。去年十二月中,甲渠令史(3)华商、尉史周育,当为候粟君载鱼之觻得卖。商育不能行。商即出牛一头,黄、特、齿(4)八岁,平贾直六十石,与交谷十五石,为七十五石。育出牛一头,黑、特、齿五岁,平贾直六十石,与交(5)谷卌石,凡为谷百石,皆予粟君,以当载鱼就直。时粟君借恩为就,载鱼五千头(6)到觻得,贾直牛一头、谷廿七石。约为粟君卖鱼沽出時行钱卌万。时粟君以所得商牛黄、(7)特、齿八岁,以谷廿七石予恩顾就直。后二√三当发,粟君谓恩曰:黄牛微瘦,所得(8)育牛黑、特,虽小,肥。贾直俱等耳,择可用者持行。恩即取黑牛去,留黄牛。非从(9)粟君借?牛。恩到觻得卖鱼尽,钱少,因卖黑牛并以钱卅二万付粟君妻业,(10)少八万,恩以大车半轴一,直万钱;羊韦一枚为橐,直三千;大笥一合,直千一石;(11)去卢一,直六百;?索二枚,直千。皆置业车上,与业俱来。还到第三置,(12)恩?大麦二石付业,直六千。又到北部,为业卖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凡并(13)为钱二万四千六百,皆在粟君所。恩以负粟君钱,故不从取器物。又恩子男钦(14)以去年十二月廿日为粟君捕鱼,尽今正月、闰月、二月,积作三月十日,不得贾直。时(15)市庸平贾,大男日二斗,为谷廿石。恩居觻得付业钱,时市谷决石四千。以钦作(16)贾谷十三石八斗五升,直觻得钱五万五千四,凡为钱八万,用偿所负钱(17)毕。恩当得钦作贾余谷六石一斗五升付恩,从觻得自食为业将车到居延。(18)□行道廿余日,不计贾直。时商、育皆平牛直六十石与粟君,粟君因以其(19)贾予恩已决。恩不当与粟君牛,不相当谷廿石。皆证它如爰书。(20)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戊辰,都乡啬夫宫以廷所移甲渠候书召恩诣乡,先以证财物故不以实,臧五百以上,辞以定满三日而不更言请者,以辞所出入罪反罪之律辨告。乃爰书验问恩辞曰:颍川昆阳市南里,年六十六岁,姓寇氏。去年十二月(21)中甲渠令史华商、尉史周育,当为候粟君载鱼之觻得卖。商、育不能行,商即出牛一头,黄、特、齿八岁,平贾直六十石,与交谷十五石,为谷七十五石。育出牛一头,黑、特、齿五岁,平贾直六十石,与交谷卌石,凡为谷百石,皆予粟君(22)以当载鱼就直。时粟君借恩为就,载鱼五千头到觻得,贾直牛一头,谷廿七石,约为粟君卖鱼沽出时行钱卌万。时粟君以所得商牛,黄、特、齿八岁,谷廿七石予恩顾就直。后二√三日当发,粟君谓恩曰:黄牛(23)微瘦。所将育牛,黑、特,虽小,肥。贾直俱等耳。择可用者持行。恩即取黑牛去,留黄牛。非从粟君借牛。恩到觻得,卖鱼尽,钱少,因卖黑牛并以钱卅二万付粟君妻业。少八万。恩以大车半轴一,直万钱;羊韦一枚为橐,(24)直三千;大笥一合,直千;一石去卢一,直六百;?索二枚,直千。皆在业车上。与业俱来,还到北部,为业买肉十斤,直谷一石;到第三置,为业?大麦二石,凡为谷三石,钱万五千六百,皆在业所。恩与业俱来,到居延。后恩(25)欲取轴、器物去,粟君谓恩:汝负我钱八万,欲持器物?怒!恩不敢取器物去。又恩子男钦以去年十二月廿日为粟君捕鱼,尽今年正月、闰月、二月,积作三月十日,不得贾直。时市庸平贾,大男日二斗,为谷廿石。恩居(26)觻得,付业钱,时市谷决石四千,并以钦作贾谷当所负粟君钱毕。恩又从觻得自食,为业将车、莖斩,来到居延,积行道廿余日,不计贾直。时商、育皆平牛直六十石与粟君,因以其贾与恩,牛已(27)决,不当予粟君牛,不相当谷廿石,皆证它如爰书。(28)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辛未,都乡啬夫宫敢言之:廷移甲渠候书曰:去年十二月中,取客民寇恩为就,载鱼五千头,到觻得,就贾用牛一头,谷廿七石。恩愿沽出时行钱卌万,以得卅二万,又借牛一头(29以为?,因卖不肯归,以所得就直牛偿,不相当廿石。书到验问治决,言前言解廷却书曰:恩辞不与候书相应,疑非实。今候奏记府,愿诣乡,爰书是正,府录令明处。(30)更详验问治决,言谨验问:恩辞不当与粟君牛,不相当谷廿石。又以在粟君所器物直钱万五千六百;又为粟君买肉?谷三石;又子男钦为粟君作贾直廿石,皆尽偿所负(31)粟君钱毕,粟君用恩器物币败,今欲归,恩不肯受,爰书自证,写移爰书。叩头死罪死罪敢言之。(32)

●右爰书(33)

十二月己卯,居延令  (此处为原简空格,文件起草时留空,运行时填写有关吏员名字)、守丞胜移甲渠候官,候所责男子寇恩事,乡置辞爰书自证,写移书到□□□□□辞,爰书自证(34)须以政不直者法,亟报如律令掾党守令史赏。(35)

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36)(EPF22:1-36)

我们从《寇恩册》的实物观察中,可以看到当时档案的形成、编缀、保护以及功用。《寇恩册》一共36简,是一份保留至今的比较完整的司法档案。其中有简、有牍,还有签牌。简长22.8厘米、宽1.2厘米。标准的木简尺寸;牍长22.5厘米、宽2厘米,也为基本标准的木牍尺寸。还有一枚签牌,长9厘米、宽1.5厘米。都是红柳。

36简,存字1526个(其中5字漫灭),内容是东汉初建武三年(27)候粟君和寇恩发生的一起官民经济纠纷案。根据内容和日期,这个案卷由四份材料形成。一是第1至第20号,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乙卯(十二月初三日,公元28年1月18日),由居延县廷转给都乡啬夫的司法爰书,详细叙述了案情的由来和经过,即“乙卯爰书”。二是第21至第28号木牍,事隔14天后,十二月戊辰(十二月十六日,公元28年1月31日),都乡啬夫对此案件经过复审形成的记录,即“戊辰爰书”。三是第29至第33号,由四牍一简组成,十二月辛未(十二月十九日,公元28年2月3日)都乡啬夫给县廷上报的材料,即“辛未爰书”。四是第34至第35号木牍,县廷接到都乡啬夫上报的材料后,于十二月己卯(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元28年2月11日),所作的判决,即“己卯文书”。还有,第36号签牌,挂在卷宗外面的文件标题。

首先从出土地点看,根据《寇恩册》记载的内容我们可以隐约看到,当时的审讯活动发生在居延县廷或都乡啬夫办公的地方,而不在甲渠候官的办公处。那么案卷材料的形成自然也应该在上述两地。我们现在看到的从甲渠候官遗址出土的《寇恩册》只不过是该案因为涉及到甲渠候官而专门发给甲渠候官留档保存的一份副件。而居延县廷和都乡啬夫作为该案的主办机关,还应该有同样的档案留存,否则居延县廷或都乡啬夫的案卷出现在甲渠候官的档案室里,没有特殊的理由和根据就无法解释。

其次从书写格式看,最初的“乙卯爰书”20简,单简单行写出,虽然36简的所有文字总体上看写得灵动而又庄重,但最初用单简写的爰书更显正规。其他用双行写成的木牍,一是可能主要为了省材,二是因为大致内容都是复述性的,所以重要性有别于原初“文件”。

还有,前20简是一枚一枚写成的,而后面的几份爰书是先编绳,再书写,直接把文字写在编好的简册上,这从简面空白处可以看出来。这样做的原因无非是后面的文件更具抄录性,先把空白简册编好了再抄录更方便。

根据遗址发掘情况,这些简册出自编号 F22的房间。该房间只有6平方米,可出土了40多件比较完整的简册,出简近千枚。发掘者直接称之为“文书档案室”③也不是没有道理。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当时的机要室,专门用于保存文件的。

建武三年,光武帝刘秀的天下尚未统一,河西五郡(包括金城郡)还在窦融的割据之下。天水有隗嚣、四川有公孙述。当时的河西据窦融的看法是:“河西殷富,带河为固,张掖属国精兵万骑,一旦缓急,杜绝河津,足以自守。”④而窦融治理下的河西,也是一派祥和。“河西民俗质朴,而融等政亦宽和,上下相亲,晏然富殖。修兵马,习战射,明烽燧之警,羌胡犯塞,融辄自将与诸郡相救,皆如符要,每辄破之。其后匈奴惩乂,稀复侵寇,而保塞羌胡皆震服亲附,安定、北地、上郡流人避凶饥者,归之不绝。”⑤从《寇恩册》这份档案的规整可以看出,窦融治下的河西,政治安定,法律严明,虽为官民纠纷,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窦融时期,留在居延的公文档案,不独《寇恩册》一份,还有诸如《居延都尉吏奉册》《四时犯禁上报册》等,都是比较完整的公文档案,从文书管理的角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安定和政治运转的高效。

总体观察主要由官文书组成的西北汉简,可以看到,汉代的官府哪怕是最基层的乡里和邮亭烽隧,由于追责和查核的需要,对文书档案的管理都十分重视。各级令史、书佐可能本身就兼有档案管理的职责。像悬泉置遗址和甲渠候官遗址这样的基层单位,都发现了很小的房间,发掘者认为这些小房间可能就是当时的文档室。有些简册编联在一起,但其内容是两件不相干的事情;有些本属两个简册,但后来又把两者从中间连在一起。这都说明,归档的时候又进行过整理的编联。一个简册中有简札、有木牍、有两行,各种简形混编,十分普遍,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好像一册文档里的若干简都十分规则,十分一致。诸如此类,还有更多的细节需要观察研究。

在人类文明史上,大概自有文字以来,就已产生了文字档案的收集和存留。近一个多世纪以来全国近 22 个省、市、自治区出土了将近 28 万枚从战国到魏晋十六国的各类竹木简牍。其中有典籍、有文书。而后者基本上就是当时的各类档案。当然,有些典籍也是档案,比如《尚书》《战国策》《国语》等。从西北出土的汉简牍看,有些是专门留存的档案,有令史、书佐一类专门缮写和管理公文的基层吏员,有专门保存档案的所谓“機要室”和相关的收藏保存制度,还可从简牍实物上看出其形成、收藏、编目、分类以及日后利用的情况。有些是当时的丢弃物,虽然断简残编,竹头木屑,但在今天看来,经过后人的发掘、整理、研究,仍然是当年的档案。其档案的原始性、客观性以及真实性,并未消退。

[注释]

①李均明:《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高恒:《秦汉简牍中法制文书辑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②郝树声:《汉简中的大宛和康居——丝绸之路和中西交往研究的新资料》,《中原文化》,2015年第2期,第59-69页。

③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书》,《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80页。

④⑤《后汉书·窦融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65年版,第796页、第7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