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FAERS数据库分析老年患者应用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的风险信号
2023-06-21王宇婷郑靖萍吕军宿凌
王宇婷,郑靖萍,吕军,宿凌*
(1.暨南大学 药学院,广东 广州 511443;2.暨南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 临床研究部,广东 广州 510630;3.广东省中医药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广东 广州 510632)
2022年12月7日,我国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发热症状推荐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是临床常见的解热镇痛药,两种药物都是通过与花生四烯酸竞争环加氧酶(cyclooxygenase,COX)来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药理作用[1]。不同的是,布洛芬主要通过抑制外周神经COX-2而减少前列腺素或炎症因子的合成,同时非选择性阻断COX-1,从而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对乙酰氨基酚则主要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COX-3 合成前列腺素而发挥作用,其选择性抑制中枢COX,对外周抑制作用很弱[2]。
布洛芬最早于1969年在英国上市,然后于1974年在美国上市[3]。对乙酰氨基酚最早于1955年在美国上市,几十年来,临床已经证明了对乙酰氨基酚在治疗发热症状和各种急慢性疼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4]。上述两种药物在我国按照非处方药管理,受到COVID-19的影响,自我药疗人数激增,从而引起大量用药安全问题。而具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更易出现药物不良事件(adverse drug events,ADE),因此,本研究基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良事件报告系统(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FAERS),对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的ADE数据进行信号挖掘和分析,为COVID-19期间合理选择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开源药物警戒数据提取、挖掘及分析工具OpenVigil 2.1查询FAERS数据库中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