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意义阐释
——基于批判话语分析
2023-06-07余闽燊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余闽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基础部,福州 350211)
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虽类型不同,但同为国民教育体系组成部分,拥有同等地位,都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旧职教法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背景下发布的。随着人类迈入信息化时代,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日渐深远,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旧职教法已难以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新职教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产教融合制度支撑、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作了较大的调整和修改,增加了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法律责任三章内容。新职教法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平等,着力解决当今日益突出的人力资本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以及配置效率低下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2],引导民众进行从层次视角到类型视角的职业观转变。鉴于此,本文拟基于批判话语分析,分析新职教法的政策价值,并对其进行文本特征和结构的描述、文本和互动交际关系的解释以及社会语境与互动交际关系的阐释。
一、批判话语分析理论框架
政策法规是政府为了解决某些具体问题而颁布的法律文件或官方文件,体现了政府的施政方针,反映了统治集团的意愿,具有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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