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斯·莱纳的意愿现象学
2023-06-07陈水长
陈水长
(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广东梅州 514015)
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专门地探讨了意愿(Wollen)问题。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围绕着“理性与意愿”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近代康德甚至将自由意志作为其伦理学的“拱顶石”。汉斯·莱纳(Hans Reiner,1896-1991)是德国现象学家,是现象学“弗莱堡团体”中心领域的人物之一,[1]347于1926 年在胡塞尔指导下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自由,意愿与活动——对意愿自由问题的现象学研究》(Freiheit,Wollen und Aktivität.Phänomenologische Untersuchungen in Richtung auf das Problem der Willensfreiheit)。莱纳正是在其博士论文中运用现象学的方法专门探讨了意愿问题,提出了颇具特色的“意愿现象学”。
一、意愿的双重意向性:意愿执态和打算
(一)意愿执态和打算
莱纳将意愿区分为两个不同的意愿意向:一个是对表象目标之意愿因素,另一个是对被表象的动作之意愿因素。莱纳将前者称为意愿执态(Willensstellungnahme),将后者称为打算(Vorsatz),有时将包含意愿执态和打算的整个意愿统称为决定(Entschluß)。意愿执态意味着:意愿,某物是(Wollen,daß etwas sei);打算意味着:为了实现意愿执态,我意愿实施某动作。为了更好地理解意愿执态和打算的含义,莱纳以“安慰悲伤的朋友”为例进行说明。一方面,我意愿“安慰悲伤的朋友”(意愿执态);另一方面,我也意愿“说一些有用的话”来“安慰悲伤的朋友”(打算)。[2]69-70
莱纳对意愿的双重意向性的区分受到了其前辈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和迪特里希·冯·希尔德勃朗特(Dietrich von Hildebrand)的影响。莱纳在一处注释中明确地表明意愿执态和打算类似于舍勒所说的“意愿内容”和“意愿做”[2]71。希尔德布兰德在《道德行动的观念》(Idee der sittlichen Handlung)中已将这双重意愿的意向分别称为意愿执态和打算[3]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