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视域下的梅因学说及其对刑事合规的价值
2023-06-07江梦凡
中国监狱学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企业
江梦凡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天津市 300387)
一、梅因学说的内涵与意义
梅因作为19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学家、英国现代历史法学和比较法学的奠基人,其最杰出的著作之一是《古代法》(Ancient Law),尤其是书中提出的“我们也许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这里为止,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1〕的著名论断,这一主张充分展现出梅因的天才思维,也是本文所讨论的“梅因学说”。尽管梅因在提出该论断后,并未在书中以纯粹理论式的剖析方式进行教义学解读,未对其观点作价值的外化推演和延展性探讨,但从其所采用的史料和对书中其他相关话题的逻辑论证中,并结合经典时评集锦和多元视角的考察,本文认为,可从以下三个层面诠释该论断:
(一)论断产生的方法路径
梅因秉持怀疑主义精神、客观主义立场和批判主义思维,指出霍布斯、洛克等自然法学派代表、边沁等功利主义法学派代表以及其他学派代表的关键缺陷,即未能客观地揭示古代社会的状态,却为了实现某种利益,或者运用猜测或者推理等方式假设存在某种状态,或者提出无济于事的命题,实际上均无助于其所指出的问题的解决,因此最终将无法实现人们对理论研究及其绘制的美好蓝图“实景化”所寄予的厚望。为了让大众真正全面了解社会进步的本来面目及其发展规律,实现传统理论的变革和创新,梅因以允许最大限度淡化人为偏见和猜忌幻想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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