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双重身份论: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法理阐释*
2023-06-07任鸿飞
昆明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王 伟,任鸿飞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2.西北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公益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改革中所面临的时代命题,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和引领下诞生,已取得卓越成绩。党的二十大报告通篇贯穿着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在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公益诉讼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身份地位问题既是公益诉讼制度基本的理论问题,在理论界尚有诸多争议;又是明晰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有的权力和诉讼权利义务的重要实践问题。解决该问题是持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务实之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行6年以降,司法实践已经积累了诸多经验,原先检察机关的身份定位学说无法妥当解释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活动。故而,现以检察公益诉讼已有实践为基点,再次检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身份定位问题,提出“新双重身份论”,重新阐释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法理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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