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四史”教学的法、度、量
2023-06-07刘春波李阅民
新疆职业教育研究 2023年3期
刘春波,李阅民
(青岛滨海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学好“四史”的重要性,指出要通过“四史”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基本道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好“四史”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职院校不仅要把“四史”课开起来,还应积极鼓励教师在“四史”教学中认真研究并把握好“法”“度”“量”,努力提升教学效果。
一、“四史”教学的“法”
这里的“法”,指教学方法。实践中较为理想的教学方法应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要契合课程特点,二要优化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只有契合课程特点,才有利于呈现课程内在逻辑,彰显课程自身魅力,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体现学生主体地位,有利于提升教学效果。“四史”虽是四门课,但从题材看都是历史类课程,从属性看都承担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因而具有共同的特点,适于采用相同的教学方法。近年来我们在学习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凝练出行之有效的“四史”教学基本方法:“呈现—聚焦—挖掘—凝练”,即“四步教学法”。
(一)呈现
就历史题材的课程教学而言,“呈现”是完成教学任务的第一步。所谓“呈现”,即在教学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将教学内容展示给学生。呈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讲述历史、阅读资料、观赏影视作品、参观历史遗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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