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单位加强 “关键少数”监督体系建设研究∗
2023-06-07蒲树和何建湘于钦华游凌翔张昊冉叶雪萍
农业科研经济管理 2023年3期
蒲树和,何建湘,于钦华,游凌翔,张昊冉,叶雪萍
(1.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海南海口 571101;2.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海口 571101)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制度,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抓住"关键少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对加强“关键少数”监督提供了方向性指引。为加强部系统“关键少数”监督,农业农村部直属机关纪委考虑到实际问题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对24 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督查,要求农业科研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形成“头雁效应”[3]。笔者作为检查组成员参加了部系统4 个事业单位调研检查,对“三院”“关键少数”监督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提出了如何提升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关键少数”监督实效的建议。文章扩大了研究对象范围,既涵盖农业农村部“三院”党政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也包括部门负责人、研究室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人员。
1 “三院”“关键少数”的监督基本情况
1.1 对“关键少数”监督相关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4]。2020 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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