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
2023-06-07郭园昊
农业科学研究 2023年1期
盛 琳, 郭园昊, 东 梅
(1.宁夏大学 农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2.宁夏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明确了到2025 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的行动目标。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已取得较大改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有助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1993 年,吴良镛首次提出人居环境学,并给出人居环境的定义。人居环境学是以人与环境协调为中心、以人居环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的学科[1—2]。金吾伦[3]将吴良镛的人居环境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划分为传统建筑学、广义建筑学、人居环境科学3 个不同的阶段。胡伟等[4]界定了农村人居环境的内涵,人类在乡村这样一个大的地理系统背景下,进行着居住、耕作、交通、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活动,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中创造的环境。李伯华等[5]把农村人居环境的内涵分解为人文环境、地域空间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彭震伟等[6]把农村人居环境理解为农村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共同组成体。吕建华等[7—8]提出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概念,政府、村民、社会组织、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运用资源、权力,互相协调,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洁美好,最终实现人类社会和谐的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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