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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完善高校内部监督体系

2023-06-07甘小军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23年5期

甘小军

摘 要: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态,高校基于“共同治理”的治理结构和“立德树人”的价值追求,内部各权力主体之间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构成了不同主体共同参与、涵盖高校内部各个领域的监督体系。因此,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就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健全完善高校内部监督体系,从而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现代大学制度;治理结构;高校监督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工作领导、凸显高等教育政治属性的同时,对高校学术性社会组织特征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并通过不断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引导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校内部事务由“管”向“治”转变,以“共治”实现“善治”。作为治理的内在要素,监督是高校内部治理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依托。以党委领导的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校内监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构建较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对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高校内部权力结构与监督体系耦合现状

学界普遍认为,高校内部存在四类权力类型和主体:以党委为核心的政治权、以校长为法定代表的行政权、以专家学者为主体构成的学术权、以教职工和学生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围绕上述四类权力结构进行制度框架设计,“将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静态样式呈现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样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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