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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背景下劳动就业新趋势及应对研究综述

2023-05-30丛俊骐解梅娟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

丛俊骐 解梅娟

摘要:伴随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的涌现,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使人类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其中数字经济条件下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就业领域的影响研究成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和政策话题。经过文献梳理我们看到,我国在当前复杂国内国际形势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下,“稳就业”宏观目标体现为如何在“稳存量”基础上,通过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在更多领域发展和加快创新,创造出更多就业“增量”,以缓解就业矛盾,提升就业质量。从中长期来看,主要任务是防范结构性失业风险,平衡效率与公平,立足前瞻性视角研究政府如何在社会稳定、教育制度、产业预测、社会保障制度、税收政策等公共政策上作出战略应对。

关键词:技术变革;数字经济;劳动就业

中图分类号:F49;F249.21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3.02.003

一、引言

人类社会正处在迈向信息时代的重大历史转折点的关键时期。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使人类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也对劳动就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对世界以及中国的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课题,需要我们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发展实践,从战略性、前瞻性角度深入研究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下劳动就业领域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理论上对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劳动就业领域的新特点、新趋势进行概况分析,从而研究揭示数字经济趋势下中国劳动就业领域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以及由此引发的在生产关系层面的变革,提炼和总结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这对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从趋势上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正在成为就业增长新动能。特别是未来十年人工智能的研发和应用进入迅猛发展轨道,将会以爆炸式、网络化方式快速渗入到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覆盖制造、金融、教育、信息、医疗以及生活服务等实体和虚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引发劳动就业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各层面的广泛而深层次变革。由此衍生出的新问题、新挑战将会层出不穷,需要我们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通过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政府、企业、劳动者等各市场主体全面认识复杂发展环境以及在数字经济条件下提供对劳动就业领域的变化规律和对经济社会挑战的准确评估,帮助其在社会保障体系、劳动力市场、经济体制、教育模式、企业发展、个人就业创业选择等诸多方面进行积极应对。

二、国外关于技术变革对就业影响的相关研究

概括来说,国外相关研究文献主要可以归类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技术进步与劳动力就业的关系。伴随人类数次技术革命,技术进步驱动就业领域变革的研究由来已久,而技术变革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历来备受争议。总的概括来说,主要分为技术创造就业论和技术抑制就业论两大方面。技术创造就业论主张者熊彼特,把因创新而产生的从经济体系内部革新经济结构的过程称为“创造性毁灭过程”,在创新推动下,经济会因此而产生更强的活力,就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会在这之后有更上一层的发展。Carnoy M.(1997)认为即使技术进步在微观层面产生了就业的损失效应,但这种损失通常被产出增长所导致的创造效应所抵消。Mokyr etal (2015)调查了18 世纪后期工业革命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认为技术进步促使计算机和机器人的广泛使用,有助于创造新产品和服务,产品创新将提高生产力和促进GDP增长,从而大规模创造新的职业。与之相对的技术抑制就业论中,马克思(1867)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描述了资本主义机器取代人的历史趋势,其中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也是产业后备军的形成与无产阶级贫困化的过程,这构成了早期技术对就业的抑制认知。Clower(1965)、Malinvaud(1977)和Fabien(2002)就技术给失业带来的影响持悲观态度,并提出了所谓的“技术性失业”,他们都认为技术进步对就业具有破坏性。Katzh和Murphy(1992)借助供求框理论,分析了技术进步对就业结构的影响,认为技能偏好型技术进步将增加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并导致低技能劳动力的失业率趋于上升。从技术进步对劳动就业影响的发展轨迹看,一个明显的变化在于,与以往技术变革对行业影响相对缓慢不同,当人类开始进入一个技术呈指数级变革的时代,由于缺乏足够的时间适应变化并作出及时反应,信息技术及其引发的连锁反应需要政府、企业、劳动者在内的全社会进行积极的应对。

二是随着第四次工业技术革命浪潮的涌现,技术进步影响就业更具体地体现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就业的影响。近几年,有关人工智能对劳动就业的影响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显示,预计到2055年,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将取代全球49%的有薪工作,其中预计印度和中国受影响可能会最大。很多研究机构和媒体对人工智能在哪些产业、环节代替就业岗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和自然科学多个领域的专业参与其中。其中Autoreal(2003)提出的ALM模型是研究人工智能和自动化的就业影响的基准模型。他认为自动化只能用来完成程式化任务,因此它对低技能劳动形成了替代,而对高技能劳动则形成了互补。Goos等(2016)对欧洲(西欧)16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这些国家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呈现出“极化现象”,即高收入、高技能岗位与低收入、私人服务型岗位的比重同步上升,制造业工人和程式化办公室职员等中间层岗位的比重不断下降。有专家认为,相对于其他技术进步,在“弱人工智能”和“强人工智能”不同发展阶段替代的岗位也有所区别。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目前已经表现出使能技术和通用技术的特点,应当更加关注人工智能对就业的长期影响和间接影响。从宏观上看,人工智能对就业结构影响表现在人工智能技术进步替代就业的速度快于劳动力供给结构变革的速度。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和地域间的扩散速度快于劳动力行业和区域调整的速度,这将会导致人才短缺问题突出。从分配领域分析,人工智能将扩大收入差距,使发展中国家的就业面临更大挑战。伴随就业结构的调整,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所占份额将进一步降低,被替代行业中教育和技能水平较低、年龄偏大人群将遭受更大的福利损失,最终带来全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有专家认为,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和应用虽然可能短期内替代部分人类岗位,但是也会产生新的劳动力需求,为此需要对技术进步的“破坏效应”保持警惕,但也要相信这是一个教育水平和科技进步水平的竞赛。Goldin和Katz(2019)認为,只要教育的发展程度超越技术进步的速度,人力资本相对优势一直存在,就业比例在长期来说就能保持在一定水平。

三是应对新技术冲击的就业政策研究方面。一个普遍共识是,高失业率是社会不稳定的危险因素之一。很多学者提出,技术进步在长期将会创造出足够多的新岗位以代替被其摧毁的岗位,因此,问题的关键就是通过政策平滑好短期的冲击,让就业结构完成顺利转换。欧洲进步研究基金会主席玛利亚·罗德里格斯表示,随着时代发展,技术进步及经济增长已不再需要与社会动荡产生必然联系,因此各国政府的治理目标应该是确保工业与社会的转型能够为社会流动以及个人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而非成为民众忧虑与社会动荡的源头。对于应对技术性失业的短期方案,有专家提出将工作时间缩短、建立基本收入保障制度等多种方式。为解决自动化技术带来的长期的结构性影响,梅兰尼·斯万(2018)提出的丰饶经济学的经济理论哲学值得关注,其理念反映在相对应的稀缺性经济,其设想通过自动化经济来缓解物质产品的稀缺性,通过实现经济来为人类繁荣创造与社会品质相关的社会产品,诸如终身学习、健康与体育、艺术音乐等创造性表现,游戏探索等娱乐活动等,提升生活质量。[1]当然,如何以惠及所有人的方式来实施这些结构性改革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三、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就业领域变化趋势及特点相关研究

从国内看,在当前复杂国内国际形势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下,“稳就业”宏观目标体现在如何在“稳存量”基础上,通过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在更多领域发展和加快创新,创造出更多就业“增量”,缓解就业矛盾,提升就业质量。从中长期来看,主要是防范由于数字技术应用、新旧业态转换和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风险。数字经济具备技术进步的特点,而技术进步深刻影响着就业结构,技术变革影响最突出的表现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进入加速发展轨道,引发的中国劳动力总量、结构、质量等多方面变革,并创造出新的就业形态和雇佣关系。概括来说,相关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數字经济发展趋势对我国就业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新职业新岗位持续涌现,带动就业多样化、从业者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为“稳就业”提供了动力。数字技术在推动要素优化配置、提升创新专业化程度和加快资本积累的同时,对劳动力市场和就业产生着结构性影响。何海峰、张彧通、刘元兴(2019)认为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对就业的重塑表现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新型技术将通过改变产业结构来改变就业结构。[2]科技革新对就业的影响既有“促进效应”,也有“替代效应”,且两种效应正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叠加显现。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企业生产效率、组织分工、产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从替代效应看,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结构性失业的风险;从促进效应看,很多新业态新模式,创造了大量新的用工需求,弥补了传统经济形态结构调整导致的失业状态。

二是新就业形态研究。新就业形态是经济业态发展、市场竞争与技术进步交互作用的结果。刘燕斌(2020)认为应深刻认识新就业形态重要作用,顺应发展大势,及时补齐法律、政策、制度、人才及服务等短板,促进新就业形态行稳致远,进而稳就业、保民生。[3]莫荣(2020)认为应该对新就业形态进行标准化界定,明确其概念范围与边界,并将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作为稳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快研究修改保障法律法规,确立新就业形态的法律地位。[4]有的专家认为,新就业形态就业市场培育的目标是推动该市场规范发展,保障消费者、劳动者权益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形成竞争有序、促进公平的发展格局。劳动保护问题的争议、规制和监管体系不适应、二元分割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劳动者话语权不足、双边市场的市场势力以及算法共谋、算法歧视等问题都可能影响新就业形态就业市场的运行效率。新就业形态就业市场培育路径与平台发展高度相关,是政府规制和治理的结果。政府需要识别平台的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时机介入,推动新就业形态的就业市场培育。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浪潮冲击对中国就业规模和结构的影响方面,很多学者认为随着AI技术的发展,机器人已经改变了许多行业的现有运营模式,对就业的冲击初步显现。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可划分为“弱人工智能阶段”和“强人工智能阶段”。在“弱人工智能阶段”,智能化设备只能处理特定领域的重复性、逻辑性的任务;到了“强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将成为真正的通用型技术。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目前我国仍处于专有人工智能初级应用阶段,离通用人工智能、超级人工智能的应用阶段还有一定距离,AI技术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需借助技术积累、资本推动以及商业模式的协同推进。而合理的体制安排和政策组合可以使创新的收益广泛分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政府应未雨绸缪,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公平的挑战方面做出妥善应对。在宏观层次,需要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提出我国在数字时代及未来的智能时代的中长期就业政策方向。程承坪(2020)认为,人工智能对劳动的替代受到技术、经济和制度等因素影响,制度可以调控人工智能发展的方向、速度、范围和深度,考虑经济、AI的国际竞争态势以及公平、秩序、伦理和安全等多方面因素,旨在从微观上提高企业效率,增进劳动者福祉,从宏观上使其发展实现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促进社会进步。[5]

三是对用工形式和雇佣关系的变化分析。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者的职业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都对传统劳动关系下相关法律制度形成挑战。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林嘉(2020)指出新就业形态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变化,导致从业者和用人单位法律关系定性模糊化,面临着从业者工作时间过长、缺乏必要劳动基准保护、职业风险大、工伤认定困难等法律困境。[6]目前归纳来看,数字经济条件下如何构建新型网络劳动关系,很多学者看法不一,有的学者建议调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构建符合市场经济和时代特征的新型劳动关系;有的学者主张抓住我国“新经济”显著特征,为网络劳动者量身定做“互联网劳动法”。田思路(2021)认为,远程工作模式有别于传统集中型办公的弹性特征对劳动形态的冲击,引发劳动关系认定及相关劳动管理、劳动基准规则适用中的不调,应围绕远程劳动特征探究其权益保护问题,及时回应远程劳动者的利益诉求。[7]而在发挥工会作用方面,陆敬波(2021)认为,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群体分布散、流动性高,导致当前工会组织不易覆盖,工会的维权职能、协调作用和纽带角色难以有效发挥。这对我国工会组织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带来了新课题。[8]梳理上述研究思路,通过重新审视劳动法等相关制度,从短期看,当务之急是面对日益增长的灵活就业群体的就业,应积极探索,尽快制定包括养老、医疗以及符合群体劳动特点的相应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框架,明确权责及基本规则,切实保障新型就业劳动者权益。

四是数字经济趋势下的就业对策研究。新业态就业也是“稳就业”的关键办法之一,未来将持续释放巨大就业潜力。高质量就业的一个重点就是发挥新经济的就业创造效应,实现就业供给侧改革,提供劳动力就业供给质量。蔡昉(2021)认为,数字经济时代应该打造一个更高版本的就业优先政策,统一来解决就业总量、就业结构和就业质量的问题。让新技术的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以及能够让那些被替代掉的工人重新找到更好的岗位;解决好新的就业形态和传统社会保险模式之间会产生的不协调问题;探索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力市场制度形式,包括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立法执法以及工会的作用等,让劳动者得到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保护。[9]从公共政策角度,张成刚(2019)认为,新就业形态是未来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向,劳动力市场监管的核心问题主要涉及如何保护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权益,公共政策的作用在于减少劳动者的风险,包括人身、健康、安全、收入等,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就业质量。[10]张小建(2020)就政策制定提出尽快研究确定新形态就业的职业界定和统计标准、研究鼓励支持新形态就业的政策增长点等对策。[11]很多研究指出,应对短期就业冲击的最重要政策是加强教育,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潜能。政策制定者要重视职前教育与培训,建立相关机构培养就业能力,推动职业转换,把就业标准与社会保护融入数字时代,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来包容各种工作类型等。朱克力(2021)认为,我国经济發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要促进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之间良性循环,推动就业岗位扩量提质和人力资本结构升级至关重要,同时需要关注更多衍生出来的现实问题。[12]随着5G商用和人工智能应用普及加快,很多专家建议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创造新的就业增长和人力资源结构提升的机遇,鼓励人工智能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包括教育、医疗、法律、金融等中高端服务业;将教育资源更多投入到人的全面和公平发展上,提升新一代劳动力对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针对当前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发展,有专家认为应加快确立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教育培训体系。中国面临着较大的人工智能人力资本投入缺口,需要有效率地帮助受到自动化、人工智能冲击的行业劳动力重新适应并获得新技能,全面提升全民“数字化”“智能化”能力与素质,加快推进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合作,完善终身学习体系,确定与数字经济发展未来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赖德胜(2020)提出应将就业政策上升为宏观政策层面,将就业优先更好体现在财政、货币、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宏观政策之中。[13]从中长期看,应注重新技术革命对收入分配、社会人文伦理等其他领域的长期影响及政策应对。技术性失业会导致劳动力市场内部收入分配不平等加深,使劳动收入不平等具有代际传递效应,在效率和公平方面怎样平衡,应立足前瞻性视角,研究政府如何在其对应的社会稳定、教育制度、产业预测、社会保障制度、税收政策等公共政策上作出战略应对。

参考文献

[1]Kevin LaGrandeur,James J.Hughes.未来的就业[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34-42.

[2]何海峰,张彧通,刘元兴.无人区风景:数字经济时代的人工智能[J].新经济导刊,2019,(1).

[3]刘燕斌.分析新形势 发展新动能 奋力推进稳就业保民生[J].中国就业,2020,(6).

[4]莫荣.新就业形态的概念、现状与协同治理[J].新经济导刊,2020,(3).

[5]程承坪.人工智能对劳动的替代、极限及对策[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

[6]林嘉.新就业形态,要补什么法律短板[J].人民论坛,2020,(22).

[7]田思路,童文娟.远程劳动者权益保护探究:以网络平台主播和居家办公形式为例[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20,(6).

[8]牛雪峰.“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群体与工会工作” 学术研讨会综述[J].工会理论研究,2021,(1).

[9]蔡昉.数字经济时代应高度重视就业政策[N].北京日报,2021-07-26.

[10]张成刚.问题与对策:我国新就业形态发展中的公共政策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9,(2).

[11]张小建.关于促进数字经济新就业的几点看法[J].中国就业,2020,(7).

[12]朱克力.面对三重压力,新经济如何稳就业[EB/OL].https://opinion.caixin.com/2021-12-21/101820218.html.2021-12-21.

[13]赖德胜.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N].学习时报,2020-11-11.

作者简介

丛俊骐,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解梅娟,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责任编辑 王宝珍 解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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