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研究

2023-05-30刘哲毛宁秦奋

当代经济科学 2023年3期
关键词:环境规制私营企业

刘哲 毛宁 秦奋

摘要:企业的雇佣结构直接关系到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稳定性,而日趋收紧的环境规制将对其产生怎样的影响鲜有研究。基于2016年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考察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结果表明:(1)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即增加了企业长期雇佣占比,该结果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依然稳健;(2)环境规制主要通过扩大企业环保赤字的“成本效应”和引进绿色技术设备的“替代效应”增加企业长期雇佣占比,使私营企业的雇佣结构更稳定;(3)异质性分析表明,对具有政治关联、成立时间10年及以上、处于公众环境关注度与环境规制强度较高地区以及重污染行业中的私营企业,环境规制会使其雇佣结构更稳定。为此,应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雇佣结构的积极作用,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以实现污染防治与稳定就业的“双赢”。

关键词:环境规制;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稳定就业;成本效应;替代效应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8482023(03)008912

一、问题提出

随着环境污染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环境规制政策,以寻找经济增长和污染治理的平衡。与此同时,在充满不稳定和不确定性的国内外环境下,中国始终把就业列为“六稳”“六保”之首。如何实现就业稳增长成为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维系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并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如何协调上述两个发展目标,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后,怎样实现环境规制和稳定就业的“双赢”,其作用机制又将如何,是亟须关注的问题。

在各类污染源中,企业工业活动是导致环境恶化的首要因素[1],因此,企业是环境规制的主要对象,理应承担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但由于环境的公共品性质,企业并没有环境治理的积极性[2]。对于企业的环境规制,实质上是将企业的负外部性内部化,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环境税、排污费和可交易排污权等形式迫使企业分配出一部分劳动和资本进行污染减排,以实现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3]。那么,企业作为劳动力的主要雇主,当面对来自政府的环境规制压力时,是否会调整其生产决策,进而对雇佣结构产生影响呢?

环境规制对就业潜在影响的研究由来已久,已成为环境规制政策实施争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政府也始终面临就业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权衡,现有研究多聚焦环境规制与就业总量的关系,但其结论不尽相同,这也为本文的经验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一是进一步区分环境规制对就业稳定性和就业总量的影响。目前,大多数研究集中于环境规制对就业总量的整体影响,但并未形成一致结论,可能是忽略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内部雇佣结构的影响。二是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识别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在中国,国有企业面对环境规制具备一定的“讨价还价”能力[4],使得地方环境规制的压力多由私营企业承担。尽管现有文献已考察了不同所有制企业内环境规制对就业总量的异质性影响[2],但鲜有文献涉及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私营企业飞速发展,作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来源,私营企业解决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5]。但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短期化、用工不规范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极大地破坏了就业的稳定性。相较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对雇员的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安全衛生等重视不够,存在雇员频繁流动、擅自离职等雇佣短期化问题,导致劳动关系日趋紧张,劳资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6]。基于此,在国家大力推进污染防治的政策前提下,保障私营企业就业增长,维护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成为当前维护社会就业稳定的关键。故本文基于2016年中国第十二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研究环境规制下私营企业排污治污决策对企业雇佣结构稳定性的影响,并对环境规制影响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内在机制进行分析,同时还从企业、行业以及地区特征层面考察了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异质性效应。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考察了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稳定性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企业用工决策影响因素方面的文献,这不仅有助于深化和拓展企业雇佣决策的相关研究,同时为现阶段中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善雇佣结构、增强劳动力市场就业稳定性提供一定的政策启示。第二,从扩大企业环保赤字的“成本效应”和引进绿色技术设备的“替代效应”出发,深入剖析了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下提升企业雇佣稳定性的内在机制,从雇佣结构的视角,揭示了实现环境治理和稳定就业“双重红利”的关键着力点。第三,进一步从企业、行业以及地区异质性出发,研究了环境规制对具备政治关联、企业成立年限、轻重污染行业以及不同公众环境关注度与政府环境规制强度下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异质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环境规制影响不同类型私营企业的异质性研究,并为相关政府部门设计更加合理、更具针对性的环境规制政策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

(一)文献综述

近年来,环境规制成为中国企业面临的常态化约束[7],既往文献关于环境规制对就业影响的研究内容已十分丰富,但尚未形成一致结论,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环境规制不利于就业的整体增长。早期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会带给企业减排治污的压力,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提高,削弱企业的竞争优势,进而导致企业规模的缩小和劳动力需求的下降,造成环境规制的就业负规模效应。Greenstone[8]发现,197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案》的实施造成被监管地区工作岗位减少约60万个;Kahn等[9]同样发现面临更严格环境监管的地区相对于监管较少的地区就业增长较低,尤其是在能源密集型的行业;崔广慧等[2]发现环保处罚促使企业降低了劳动力需求;Liu等[10]发现中国空气污染控制重点城市(KCAPC)造成制造业劳动力需求减少约3%,但减少部分是由于技术进步带来的劳动力生产率提高。

第二,一些学者对环境规制削减就业的观点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企业要遵守新的、更严格的环境规制,就必须雇佣工人来安装和维护治污设备,或者改变生产工艺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会引起企业劳动力需求的上升,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环境规制和就业的“双重红利”,部分学者也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双重红利”的存在。陈媛媛[11]研究发现环境管制会促进就业;邵帅等[12]利用工业行业数据发现环境规制通过提高创新投入和外资投入水平,实现了工业污染减排与提升劳动力需求的“双重红利”效应。

第三,一些学者认为现阶段中国环境规制与就业“双重红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前提和基础,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并不确定。根据“波特假说”,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倒逼企业技术创新[13],但随着技术积累的时间周期变化,企业生产技术的改变所产生的就业效应难以确定。Shea[14]研究表明,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短期内能增加就业,在长期来看却对就业有排斥作用,技术进步对就业的总体效应并不确定。另外,随着环境规制的就业效应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因行业、地区以及劳动力性质的不同存在极大的差异。从行业层面看,各工业行业的污染排放密集度相差较大,导致环境规制对不同行业就业拉动的效果大相径庭,污染密集型行业环境规制的就业带动效果最好,而清洁型行业的就业带动效果最差[11]。从地区层面看,环境规制标准的不同造成了劳动力的空间转移,劳动力在环境规制和非环境规制地区之间流动会对就业造成不确定影响[9];从劳动力性质来看,李珊珊[15]发现环境规制与就业之间存在U型关系,与地区劳动力收入以及企业和不同受教育水平劳动力的匹配程度相关。

关于企业雇佣结构,张三峰等[5]发现金融发展可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对企业雇佣具有促进作用;魏下海等[6]认为工会可以显著改善企业雇佣期限结构,促进就业稳定性;严由亮等[16]发现政治关联显著改善了企业用工稳定性;张雪凯等[17]认为当企业面对严格的劳动力市场管制时,会更多雇用临时工进行规避,造成劳动者就业不稳定。

综上可以看出,当前研究多集中于环境规制与就业总量的关系,鲜有涉及环境规制与企业雇佣结构的研究。基于此,本文试图研究环境规制对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剖析环境规制影响企业长期雇佣占比的内在机制,这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环境规制与稳就业的关系,而且可以为处理好环境规制与稳就业关系,实现环境规制和稳就业的“双重红利”提供一定的政策启示。

(二)研究假说

根据制度理论,外部环境背景(比如文化、法律法规、政治制度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具有重要影响,企业需要对所处环境的制度预期做出积极回应,以获取制度合法性[18]。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制度的日益严格,企业面对的环境规制压力越来越大。一般而言,相较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对环境规制的反应最为敏感[19],当私营企业面对政府环境规制压力时,其生产决策随之发生变化,会将部分生产性投资转向减排治污投入,以满足环境规制的要求,进而保障其后期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此时企业生产成本不可避免地受到压力,可能会对其总雇佣人数产生负面影响。但不可忽略的是,企业在遵守新的、更严格的环境规制的同时,不仅可能会雇用工人来安装和维护治污设备以进行绿色技术改造,从而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2],而且根据“波特假说”,环境规制也可能会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13],技术水平的提升会增加企业利润从而激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并进一步增加对劳动等生产要素的需求[12]。综上所述,在成本的负规模效应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积极替代效应的共同作用下,环境规制可能会造成不同部门内、部门间以及不同技能劳动力需求的倾斜,导致企业的雇佣决策发生变化,改变雇佣关系从而影响企业就业总量和雇佣结构的稳定性。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1:当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压力时,企业生产决策的变化会影响企业劳动力需求,进而对企业雇佣结构稳定性产生影响。

已有研究发现,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压力时,为了保障生产的合规性,会增加其治污投资,用于污染治理的相关成本将显著上升,或将制约企业生产性投资[2],进而带来企业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导致企业选择雇佣更多或更少的长期工人,这种所谓的“成本效应”改变了企业对长短期劳动力的需求。一方面,在环境规制的作用下,当私营企业增加其环保投入或治污成本时,企业势必会选择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以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例如,企业不会将培训成本浪费在难以长期使用的短期工身上,或者不会选择雇佣没有工作和产品生产经验的短期雇员,同时尽可能保留雇佣时间较长、技术熟练的长期工人,以减少劳动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当私营企业面临“成本效应”时,私营企业家需要承担污染治理投资的盈亏压力,此时企业家对未来经营状况的压力变大。从理性预期的角度分析,企业家决策会更加保守,为更大化地实现自身利益,会尽可能减少雇佣人员的结构变动,同时会最大限度地保留核心团队以及长期员工来保持生产运营的稳定,提高了长期雇佣结构的稳定性。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2:环境规制会扩大私营企业环保赤字,私营企业或许会减少临时工人的雇佣,转向雇佣长期工人,使得雇佣结构更加稳定。

“波特假说”认为,適当的环境规制会迫使或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绿色技术创新或技术革新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企业的污染治理能力,从而促进企业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13]。当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上升时,会通过技术创新来弥补和应对环境成本的提高,进而改变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影响雇佣结构。面对环境规制的刚性压力,企业确实可以选择更为直接和主动的技术进步形式,即进行技术创新,但技术创新本身需要一定的技术积累,回报周期较长,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本文考察的环境规制,在中国多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手段,如果企业无法达标生产,将直接面临罚款和停产整顿,整顿不合格可能被勒令关停[7]。另外,中国的国有企业与政府联系密切,相对于私营企业享有更多的政策扶持[20],在面对环境规制政策时处于优势地位;而外资企业通常已经具有优越的环境绩效,应对环境规制的压力也并不紧迫[19],因此,迫于环境规制的刚性压力,私营企业或许会采取更加快速有效的减排手段,即引进和更新治污和生产设备,实施面向排污端口和生产过程的技术改造,而非研发创新。

事实上,通过引进设备的技术改造是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提升的重要路径[21],也是环境规制下企业绿色转型的可行选择[22]。环境规制使企业特别是那些研发创新能力较弱或研发积极性较低的企业通过购买新的治污设备、生产设备等而非通过研发创新的形式达到清洁生产标准[23]。因此,当短期内企业技术创新无法满足更严格的环境规制要求时,作为绿色转型的渐进性选择,企业会通过引进设备以快速提高污染处理能力[21],这或许也是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的最优决策。此时,私营企业可以同时实现污染排放的降低和雇佣结构的稳定。一方面,迫于环境规制的压力,私营企业引进并安装污染处理设施将有助于降低单位产出的污染排放量;另一方面,私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投入使用更加先进环保的新机器设备,生产效率获得提升,此时企业将有效消除人浮于事的现象,只需稳定的工作人员操作和维护机器,人力资本水平显著提高,对临时工和短期工的雇佣将大大减少[17],改善了长期雇佣的稳定性。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3: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压力时,相比于技术创新,会更倾向于引进和更新生产设备,从而进一步维持长期工人的雇佣,

提高雇佣结构的稳定性。

三、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定

为检验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本文构建线性估计模型如下:

yijp=α0+α1erijp+Xijp+τj+ρp+εijp(1)

其中,i、j、p分别表示企业、行业和省份;y表示私营企业的雇佣结构稳定性和雇佣人数,分别用长期雇佣占比(le)和总雇佣人数(e)来衡量;核心解释变量er反映私营企业受到环境规制的程度;X为一组可能影响企业雇佣选择的控制变量,包括企业层面、企业家层面的特征变量;ε为随机扰动项。在回归分析中本文还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τj)和省份固定效应(ρp),并在模型估计时对系数标准误在省份层面进行聚类调整。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雇佣结构稳定性和雇佣人数,以长期雇佣占比(le)和总雇佣人数(e)进行衡量。本文借鉴魏下海等[6]的做法,长期雇佣占比=(企业全年雇员数-雇佣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雇员数-雇佣半年以下的临时性雇员数)/企业全年雇员数。对于总雇佣人数(e),本文选取私营企业全年雇佣的员工总人数并取对数来衡量。

2.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核心解释变量为私营企业所面对的环境规制程度。已有文献对于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指标设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排污治污水平以及企业受到的环境规制程度难以准确度量,多数学者选择污染物排放强度[15]、与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数和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資[11],以及包含多种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指数[3]等进行衡量。由于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的限制,本文将私营企业的排污费作为代理指标衡量其面对的环境规制程度。排污费作为企业环保相关的费用支出,污染水平越高则企业缴纳的排污费就越多,从污染者角度反映了企业的环境治理行为,考察了环境规制的有效性。

3.控制变量

借鉴张三峰等[56]的做法,本文主要考虑了企业家层面、企业层面的特征变量。企业家层面控制变量具体包括:(1)私营企业是否存在政治关联(pol)。已有研究表明,存在政治关联的私营企业更易掌握政府“稳就业”的公共治理目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16],当然,也不排除有政治关联的企业雇用大量临时工,有逃避责任的动机[6]。本文以企业家是否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来衡量私营企业家是否存在政治关联,如果企业家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则赋值1,否则为0。(2)企业家性别(gen)。本文生成企业家性别的虚拟变量,如果私营企业家为男性则赋值1,女性则赋值2。(3)企业家受教育水平(edu)。已有研究表明企业家的受教育程度对企业研发支出及其强度存在显著促进作用,会影响企业的投资规模[17],进而影响企业的雇佣结构。本文根据调查问卷中关于企业家文化程度的问题生成虚拟变量,如果企业家回答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及以下,赋值1,大学和大专赋值2,研究生及以上赋值3。(4)企业家年龄(age)。采用调查年份前一年减去企业家出生年份并取自然对数衡量企业家年龄。(5)企业家收入(inc)。通过私营企业家的年度总收入的自然对数进行衡量。企业层面控制变量包括:(1)股权结构(soe)。本文通过国有资本占净资产的比例来衡量私营企业的股权结构。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执行劳动法规最为严格,为规避劳动市场管制,会在一些低端和临时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17],国有资本占比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越不利于雇佣结构的稳定。(2)企业净资产(na)。通过私营企业净资产加1取对数来衡量。(3)盈利能力(np)。企业的盈利能力会对企业投资行为产生显著影响,本文通过企业净利润额与销售收入之比度量企业净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tdr)。通过企业总负债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衡量。(5)企业规模(s)。采用年销售收入的自然对数衡量。

(三)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私营企业数据来源于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在全国范围内做的抽样调查。截至2016年,该调查已经进行12次。根据本文研究目的及数据的可获性,本文使用2016年第十二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研究中删除了企业收入、净资产、企业家收入、国有资本占比为负和相关变量缺失的样本,并对连续型变量进行前后1%的缩尾,最终实际使用的样本数为5 541家中国私营企业。相关变量说明和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四、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

本文利用线性估计模型式(1)检验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人数以及雇佣结构稳定性的影响,具体结果见表2。其中,第(1)(2)列仅控制了省份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第(3)(4)列进一步加入了企业家和

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解释变量er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带动私营企业总雇佣人数增长的同时,显著提高了长期雇佣占比。对私营企业而言,当面对环境规制时,企业实现了环境治理与就业增长的“双重红利”,且提升了现有雇佣结构的稳定性。通过基准回归结果可以推测,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压力时,企业增加的雇佣总人数主要来自长期雇员,而非短期雇员和临时工,这进一步验证了环境规制有效促进了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长期稳定,验证了本文假说H1。

由其他控制变量估计结果可知,存在政治关联对长期雇佣占比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存在政治关联的私营企业更容易改善雇佣结构的稳定性,这可能是因为对于存在政治关联的私营企业来说,其对政府政策信息更为敏感,在获知政府“稳就业”的公共治理目标后,会调整其雇佣策略,增加雇佣人数的同时,增强其雇佣结构稳定性。私营企业家年龄对长期雇佣占比的估计结果显著为正,这可能是因为年纪较大的企业家经营更加保守,会通过增加长期雇佣占比以规避员工波动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稳健性检验

1.替换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

第一,将解释变量由排污费替换为私营企业缴纳的污染罚款数额(er1)。与排污费类似,污染罚款数额也可以反映私营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衡量其所受到的环境规制程度。替换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3第(1)列,结果显示受到环境规制的私营企业长期雇佣占比显著增加,表明在更换解释变量指标后,前文结论依然成立。

第二,替换被解释变量。首先,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短期雇佣占比(se)。由基准回归可知当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时,其雇佣结构稳定性显著提高,此时私营企业势必会减少雇佣短期工或者临时工,估计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短期雇佣占比的影响,为环境规制影响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稳定性的结果提供支撑。短期雇佣占比=(雇佣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雇员数+雇佣半年以下的临时性雇员数)/企业全年雇员数。其次,在长期雇佣人数计算中,排除离职和新入职的人数。由于数据统计的原因,对于新入职和已经离职的雇员,很难观测到工作时长以判断其是否属于长期雇员。为避免离职和新入职员工对回归结果产生影响,在长期雇佣占比的计算中,将离职和新入职的人数排除在外,重新定义如下:长期雇佣占比=(企业全年雇员数-雇佣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雇员数-雇佣半年以下的临时性雇员数-全年新入职员工数-离职员工数)/企业全年雇员数。再次,在中国私营企业中,临时工的员工权益往往很难得到保障,突出表现在员工保险方面,一些企业不为临时工和短期工购买员工保险,只有长期工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17]。因此,本文选择购买员工保险人数在企业总员工数中的占比,作为长期雇佣占比的替代测度指标。最后,私营企业一般不会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17],签订劳动合同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私营企业长期雇佣员工的数量,为此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员工数。综上,表3第(2)~(5)列为替换被解释变量的稳健性估计结果,表明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时,其短期雇佣占比出现了显著的下降,而对长期雇佣占比(新定义)、参保人数占比、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数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改善了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证明本文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对于环境规制影响企业雇佣结构稳定性的分析,可能存在由遗漏变量和测量误差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基于此,本文寻找“企业受到环境规制程度”的工具变量进行处理。具体而言,本文选择“私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感受的外部压力”作为工具变量探求环境规制与企业雇佣结构之间的因果关系。当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的压力较小时,并不一定会采取相应措施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决策[24],企业是否会改变自己的决策与其能感受到的环境规制的外部压力息息相关。进一步地,私营企业所能感知的外部压力,仅为私营企业主体的感知程度,并非政府环境治理的实际政策手段,能较好地满足排他性要求,对企业内部雇佣选择并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本文衡量私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感受的外部压力包括政府环境规制、周边社区环保要求、消费者环保意识以及同行企业改进环保的行动,所感受的压力分别为“很大”“较大”“一般”“较小”以及“没有”,本文对上述选项分别赋值1、2、3、4、5,依次对四项企业可能感知到的压力程度进行加总,得到一个取值为4~20的虚擬变量IV(虚拟变量取值越小,企业所感知的外部压力越大),以此衡量私营企业对环境规制的感知程度。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见表4。第(1)列为第一阶段结果,表明本文核心解释变量er与工具变量显著负相关,私营企业所感知的外部压力越大,排污费越高,越易改变生产和投资决策,这与前文工具变量的相关性讨论保持一致。进一步地,根据Stock等[25]的方法进行弱工具变量检验,第一阶段回归的F值大于10,说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第(2)列的回归结果中,长期雇佣占比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且其估计系数大于基准回归中的估计结果,第(3)列的回归结果中,短期雇佣占比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估计系数的绝对值大于稳健性检验中的估计值,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环境规制促使私营企业雇佣更多长期工,而减少雇佣短期工,促进了雇佣结构的稳定性,说明本文的估计结果是可信的。

(三)影响机制分析

本文通过基准回归和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验证了环境规制促进了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那么,环境规制通过何种机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前文理论分析表明,在环境规制的压力下,私营企业会面临成本压力并通过生产侧的技术改造或创新来实现绿色转型,进而改变企业的雇佣决策,影响企业雇佣的稳定性。为此,本文借鉴江艇[26]的做法,将成本效应、技术创新以及技术改造的替代效应作为被解释变量,并利用上文所述的“私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感受的外部压力”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环境规制影响私营企业雇佣结构可能存在的作用机制 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建议。,结果见表5。

第(1)列为成本效应的机制分析。本文通过调查问卷中的“环保投入的财务盈亏状况”衡量私营企业的成本效应,该问题的答案有5个,分别为压力很大、压力较大、压力一般、压力较小、没有压力,当压力很大和压力较大时成本效应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回归结果显示,核心解释变量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私营企业所感受的环境规制压力越大,企业家所面对的环保投资盈亏压力也越大。而在环保盈亏压力作用下,企业家为维持现有生产,会尽可能削减不必要的额外支出,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从而提高了长期雇佣结构的稳定性,假说H1和H2得到验证。

第(2)列为技术创新的机制分析。本文通过“企业有没有研发新的环保技术设备或环保产品”衡量私营企业是否会选择技术创新,当企业研发新的环保技术设备或环保产品时技术创新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回归结果显示,私营企业感知的环境规制压力对其技术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也就是对于私营企业而言,技术创新并非其面对环境规制时的必要选择,则环境规制影响长期雇佣并非通过技术创新,这一结果部分验证了假说H3。

第(3)列为引进绿色设备的技术改造的机制分析。本文通过“企业有没有引进增加新的环保技术设

备或改进产品环保质量”衡量私营企业是否选择技术改造,答案有或没有分别赋值1和0。结果表明,私营企业所感受的环境规制压力越大,引进环保技术设备越多,企业会选择通过引进绿色设备实现污染处理和绿色转型。治污设备的改良和操作性的提高,会削减企业冗余部门或人员,只需稳定的工作人员操作和维护机器,以提升长期雇佣的稳定性。假说H1和H3得到验证。

(四)异质性分析

从已有文献可知,企业雇佣选择会受到私营企业性质以及其所属行业、地区特征的影响[56,1617],在此背景下,下面从私营企业是否存在政治关联、企业成立年限、轻重污染行业、公众环境关注度以及地方环境规制强度等方面考察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异质性影响。

第一,政治关联。在中国,行政力量对微观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参考严由亮等[16]的做法,根据私营企业主要出资人是不是现任或曾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将样本划分为具有政治关联和没有政治关联两组。表6第(1)(2)列结果显示,当私营企业存在政治关联时,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了企业长期雇佣结构的稳定,这可能是因为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家为了提升自身声誉,或帮助企业争取更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会积极承担提供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市场的社会责任。

第二,企业成立年限。一般而言,历史越悠久的企业,越易于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包括在职培训、内部设岗、晋升等资历规则)减少雇员离职率,同时,雇员也更具忠诚度,努力通过良好的工作表现赢取长期的就业机会。因而本文按企业成立年限,将私营企业分为成立10年及以上的成熟期企业和10年以下的成长期企业[27]。表6第(3)(4)列结果表明,成立10年及以上的企业在面对环境规制时,显著促进了长期雇佣的稳定性,这可能是因为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各方面已经较为完备,当面对环境规制时,企业为了保证生产,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核心员工,容易保持雇佣结构的稳定性。

第三,轻重污染行业。考虑到轻重污染行业内企业面对环境规制时的雇佣决策可能存在差异,本文按照蔡宏波等[28]的做法,根据2010年9月14日原环境保护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结合私营企业自身特点,将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水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这五大行业记为重污染行业,其余行业记为轻污染行业,检验环境规制对轻重污染行业内企业雇佣结构的影响。表6第(5)(6)列回归结果表明,重污染行业内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时雇佣稳定性显著提高,可能是因为重污染行业内企业会面临更为严厉的环境监管和处罚,相比于轻污染行业更具治理污染的紧迫性,从而对长期雇佣结构产生更为显著的影响。

第四,公众环境关注度。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公众在环境治理博弈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将影响企业的环保策略选择[29]。本文参考吴力波等[29]的做法,采用2015年百度雾霾年搜索指数刻画公众环境关注度

私营调查数据中关于企业经营的相关数据均以上一年度为标准,即本文使用的2016年私营企业调查数据反映了其在2015年的经营状况。因此,本文选择2015年百度雾霾年搜索指数刻画公众环境关注度,2015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占第二产业比重衡量地方环境规制强度,以考察调查期内在不同公众环境关注度和地方环境规制强度下,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异质性影响。,如果某省份百度雾霾年搜索指数高于均值,则认为该地区公众环境关注度高,低于均值的省份则认为该地区公众环境关注度低。表6第(7)(8)列回归结果表明,公众环境关注度越高的地区,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时雇佣稳定性越高。这可能是因为公众环境关注度更高地区的私营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约束更加严厉,能有效激勵私营企业进行污染治理,从而显著影响了长期雇佣占比。

第五,地方环境规制强度。一般而言,环境规制强度是企业治污成本的反映,作为调节企业行为的重要因素,环境规制强度越大,企业的治污成本就越高[30],环境规制对企业雇佣决策的影响会因地方环境规制强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按照刘荣增等[30]的做法,采用2015年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占第二产业比重衡量地方环境规制强度。如果某省份环境规制水平高于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占第二产业比重的均值,则认为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高,低于均值的省份则认为该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弱。表6第(9)(10)列回归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强度越高的地区,私营企业面对环境规制时雇佣稳定性越高。这意味着环境规制政策效果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实施的对象,执行力度同样重要。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作为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微观主体,私营企业在缓解中国就业压力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私营企业内,劳动合同短期化、用工不规范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极大地伤害了就业的稳定性。当前,私营企业面对的环境规制压力逐渐增大,在保障私营企业就业增长及有效治理污染的前提下,提高私营企业雇佣结构的稳定性成为当前促进整个社会就业稳定的关键环节。本文采用2016年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长期雇佣占比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私营企业长期雇佣占比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促进了长期雇佣的稳定性,并且在考虑了内生性问题、替换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后回归结果依然稳健。此外,环境规制主要通过缩减生产性投资的“成本效应”和引进绿色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替代效应”对私营企业的雇佣结构产生影响;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对具有政治关联、成立时间10年及以上以及处于公众环境关注度与政府环境规制强度较高地区和重污染行业中的私营企业,环境规制对长期雇佣占比的影响更为显著。

本文的研究结论进一步拓展了企业雇佣决策方面的研究,为现阶段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进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以下政策启示。第一,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环境规制政策,发挥其对雇佣结构稳定性的积极作用。一方面,中国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通过环境规制改善环境和防治污染是政府采取的必然措施;另一方面,环境规制的作用不仅局限于改善环境质量,它通过一系列的传导机制提高了私营企业的雇佣稳定性,是实现中国污染防治与稳定就业的有效途径之一。第二,机制分析发现,环境规制通过引进绿色设备的技术改造影响私营企业雇佣选择而非技术创新,尽管技术创新似乎更“高端”且更被期待,但是现实中不少企业会基于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选择引进设备等技术改造路径,以应对外部环境规制带来的压力。相关部门可以加大扶持力度,对亟需绿色技术改造但融资能力较弱的私营企业提供财税支持。第三,明确环境规制政策的定位。考虑到环境规制对长期雇佣占比的影响会受到私营企业性质以及其所属行业、地区等特征的影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的制定应根据私营企业性质以及其所属行业、地区的不同更具针对性,从而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企业雇佣结构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琦,郑瑶,孔东民.地区环境治理压力、高管经历与企业环保投资:一项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的准自然实验[J]. 经济研究,2019(6):183198.

[2]崔广慧,姜英兵.环保产业政策支持对劳动力需求的影响研究:基于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产业经济研究,2019(1):99112.

[3]陈艳莹,张润宇,李鹏升.环境规制的双赢效应真的存在吗:来自中国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企业的证据[J]. 当代经济科学,2020(6):96107.

[4]HE G, WANG S, ZHANG B. Watering dow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 China[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20,135(4):21352185.

[5]張三峰,张伟.融资约束、金融发展与企业雇佣:来自中国企业调查数据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16(10):111126.

[6]魏下海,董志强,金钊.工会改善了企业雇佣期限结构吗:来自全国民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15(5):5262.

[7]陶锋,赵锦瑜,周浩.环境规制实现了绿色技术创新的“增量提质”吗:来自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21(2):136154.

[8]GREENSTONE M. The impacts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 industrial activity:evidence from the 1970 & 1977 clean air act amendments and the census of manufactures[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2,110(6):11751219.

[9]KAHN M E, MANSUR E T. Do local energy prices and regulation affect the geographic concentration of employment? [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2013,101:105114.

[10]LIU M, TAN R, ZHANG B. The costs of “blue sky”: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technology upgrading, and labor demand in China[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2021,150:102610.

[11]陈媛媛.行业环境管制对就业影响的经验研究:基于25个工业行业的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11(3):6773.

[12]邵帅,杨振兵.环境规制与劳动需求:双重红利效应存在吗:来自中国工业部门的经验证据[J].环境经济研究,2017(2):6480.

[13]PORTER M E, VAN DER LINDE C.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J].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5,9(4):97118.

[14]SHEA J. What do technology shocks do? [J].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Macroeconomics Annual, 1998,13:275322.

[15]李珊珊.环境规制对异质性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基于省级动态面板数据的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8):135143.

[16]严由亮,徐细雄.政治关联、目标融合与企业用工稳定性:来自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经验证据[J].财贸研究,2021(2):89101.

[17]张雪凯,宁光杰.劳动力市场管制与企业雇佣合同选择:来自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查的证据[J].经济科学,2020(6):8697.

[18]MEYER J W, ROWAN B.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7,83(2):340363.

[19]SHERIFF G, FERRIS A E, SHADBEGIAN R J. How did air quality standards affect employment at US power plants? The importance of timing, geography, and stringency[J]. 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sts, 2019,6(1):111149.

[20]FANG J, HE H, LI N. Chinas rising IQ(innovation quotient) and growth:firmlevel evidence[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2020,147:102561.

[21]萬攀兵,杨冕,陈林.环境技术标准何以影响中国制造业绿色转型:基于技术改造的视角[J]. 中国工业经济,2021(9):118136.

[22]PERINO G, REQUATE T. Does more stringen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nduce or reduce technology adoption? When the rate of technology adoption is inverted Ushaped[J].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12, 64(3):456467.

[23]张彩云,吕越.绿色生产规制与企业研发创新:影响及机制研究[J].经济管理,2018(1):7191.

[24]张三峰.中国私营企业治污投资与生产性投资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0(9):141159.

[25]STOCK J H, WRIGHT J H, YOGO M. A survey of weak instruments and weak identification in generalized method of moments[J]. Journal of Business & Economic Statistics, 2002,20(4):518529.

[26]江艇.因果推断经验研究中的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J].中国工业经济,2022(5):100120.

[27]虞义华,赵奇锋,鞠晓生.发明家高管与企业创新[J].中国工业经济,2018(3):136154.

[28]蔡宏波,何佳俐.政治关联与企业环保治污:来自中国私营企业调查的证据[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24138.

[29]吴力波,杨眉敏,孙可哿.公众环境关注度对企业和政府环境治理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2(2):114.

[30]刘荣增,何春.环境规制对城镇居民收入不平等的门槛效应研究[J].中国软科学,2021(8):4152.

编辑:李再扬,高原

猜你喜欢

环境规制私营企业
化解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困境的方法分析
中国企业的环保投入与企业效益分析
环境规制下外资引进对环境治理的利弊分析及影响因素研究
私营企业集体劳动关系预警指标体系研究
法学院哪家最强
私营企业漏缴工会经费现象应引起重视
私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我国目前有多少“百万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