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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亚当·斯密

2023-05-15马岚熙

检察风云 2023年9期
关键词:休谟格拉斯哥法理学

马岚熙

在苏格兰,有好几座建筑被称为“亚当·斯密之家”。其中,最为有名的是位于柯卡尔迪高街218-222号的那幢四层小楼。从1767年到1776年,亚当·斯密与他的母亲住在这里,并且撰写了著名的《国富论》。思想史上,人们通常认为斯密是一位经济学家。少有人知的是,他曾于1762年被格拉斯哥大学授予法学博士学位。同年,他为学生讲授法理学课程。在他去世后,后人整理了他的课程讲义,形成了《亚当·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讲义》一书并出版。该书直接简称为《法理学讲义》并广为流传,人们这才注意到,这位经济学家在法学领域内也有不俗造诣。

1723年6月5日,亚当·斯密出生于苏格兰法夫郡的柯卡尔迪。父亲也叫亚当·斯密,是一名律师。不过,在斯密出生前几个月,他的父亲就去世了。作为遗腹子的斯密与母亲相依为命,直到成年后他也常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关于他的幼年时代,只留传下来这样一件事:他四岁时,一次在前往他外祖父家的途中,被一群路过的吉卜赛人拐走。之后,有人说在前面的路上看到一个吉卜赛女人抱着一个哭个不停的孩子在行走。寻找孩子的人们立即朝那个方向出动,在莱斯利森林附近追上了那个女人,孩子平安地回到母亲手中。用传记作家约翰·雷的话说:这位《国富论》作者差一点成为一名街头吉卜赛人。少年时代的斯密求学于格拉斯哥大学。在那里,他不仅学习了伦理学、拉丁文、希腊文,还学习了物理学、逻辑学、欧几里得几何学以及微积分。不过,对斯密学术生涯产生根本性影响的,还是他的授业恩师、伦理哲学教授弗兰西斯·哈奇森。哈奇森教授长相英俊,言行优雅,且早已声名远播。哈奇森教授习惯于在教室里边走边讲,多年后,斯密接任了伦理哲学教授一职,他也在教学中努力模仿哈奇森教授当年的授课方式。同时,也正是在格拉斯哥大学的伦理哲学课上,斯密系统性地讲述了有关“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课程。

1751年1月,斯密成为格拉斯哥大学逻辑学教授;10月,斯密接替患病的托马斯·克雷吉教授讲授伦理哲学课程。这门课程包含了几乎所有法律方面的内容。

此外,斯密所在的18世纪 “ police ”的概念区别于当代意义上的警察。斯密将警察的职能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负责公共卫生;二是负责安全问题;三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之上追求一国物产的廉价与富足。这个意义上的警察大致反映的是政府的各项治理,范围较现代的“警察”更为广泛,更像今日行政法的内容。而国际法部分更是包括了“战争理由的合法、战争手段的合法、中立国的权利和大使的权利”等内容。称这门课为法学导论,或法理学,或法学总论,或许都不过分。

遗憾的是,斯密有关法理学课程的讲稿并没有留存下来。尽管早在1759年,斯密已经开始撰写这个主题的文章。他规划了自己法理学写作计划。但是,由于年龄渐长,斯密自己也没有把握能否在生前完成。到了1790年5月,他终于在《道德情操论》第六版的“告读者”中称,自己完成了这一工作的一部分,至少在有关警察、岁入和军备的内容上是如此。遗憾的是,“余留的长期计划中的法理学部分,我至今仍无法完成”。两个月后,斯密逝世,他的法理学写作计划就此永久搁浅。

然而,即便是他完成的部分,斯密也没有打算让其问世。早在1773年,当时健康状况极糟的斯密即决定委托休谟作为他的遗稿保管人。在1773年4月16日的信中,斯密向休谟明确了对自己随身携带的文稿(《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与《道德情操论》)之外余下文稿的态度:“其余散乱的文稿,有的也在那张写字桌上,有的在我卧室中装有玻璃折门的矮衣柜里。这个矮衣柜里还有18本左右对开的文稿,页数都不多。这些手稿,我想好了,毁掉就是,不必翻看。”其中,即包括了前面提到的法理学讲稿。

尽管休谟先斯密而去,遗稿保管人的重任落到约瑟夫·布莱克与詹姆斯·赫顿二人身上,但是斯密对于身后自己文稿的处理态度并未发生改变。去世前一周,斯密要求布莱克与赫顿二人销毁他未出版的大部分书稿。布莱克与赫顿按照斯密的要求烧掉了书稿。随着所有文稿(当然包括法理学方面的文稿)销毁工作的完成,斯密的法理学思想也就此隐匿,成为巨大空白与遗憾。用冯玉军教授的话说:“当斯密让布莱克等人在潘缪尔大楼销毁自己的手稿时,他绝没有料到在百余年后,自己的授课内容会以学生笔记的形式再次出现。”

发现这部讲稿的人,是知名经济学家埃德温·坎南。此时已是百年后的1895年。坎南发现,爱丁堡某出庭律师收藏了一套笔记,由其首页可以看到这份手稿题为《法理学》并旁注为《亚当·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和军备的讲演笔记》。通过比对当时听过课程的约翰·米勒有关于课程内容的描述,发现这些讲义与当时斯密所讲课程内容相符。其中有些内容还与《国富论》中相应的段落完全一样。由此,坎南确认这本讲稿正是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期间的讲课记录。自此,世人才有幸探索这位伟大的苏格兰哲学家人生和作品中先前未为人所知的一面。

坎南推测,这份笔记手稿并非学生在课堂上的原始记录,而是由一名专业抄写员按照斯密当时听课学生笔记于1766年誊抄而成。该书极少使用缩写词,基本上没有语法问题和笔误,英语表述比较流畅等特征,都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休谟从巴黎来信,斯密决定辞职

尽管斯密在法理学课堂上进展顺利,并于1762年由格拉斯哥大学颁发了法学博士学位,但当时的亚当·斯密却正准备辞职。他的名声吸引了各种各样的贵族学生,最出名的是托马斯·佩蒂·菲茨莫里斯,他是爱尔兰贵族谢尔本伯爵的第二个儿子,也是未来英国首相的兄弟。谢尔本伯爵十分看重他的学识。斯密经常详细诚恳地向谢尔本伯爵报告教学进展。学生和老师之间也建立了亲密的关系。

真正将斯密带离格拉斯哥的,是一封休谟的来信。1759年4月,好友休谟戏谑地提到了一个有趣的潜在机会:查尔斯·汤曾德对斯密的学说非常着迷,想把继子交给斯密教育。汤曾德并非无名之辈,他后来担任了财政大臣并且执行了与美洲殖民地贸易的“汤曾德法案”;而这位继子亨利·坎贝尔·斯科特更是了得,是年仅12岁的巴克卢公爵(苏格兰最大的领主)。汤曾德在年轻公爵身上寄予了很大的政治野心,他认为需要给公爵提供良好的教育。4年后,即1763年10月,汤曾德直接找到了斯密,向他提出了可观的待遇——每年500英镑酬劳,退休后还有每年300英镑作为养老金,聘请他作为“公爵欧洲游学的游伴和导师”。

这个酬劳让斯密心动了。而且,这场旅行之前,斯密没有探访过海外。此行,他也能继续写作和研究。工作结束后他将获得终身养老金,足以支撑他完成自己的写作,此外,斯密还将获得巴克卢公爵的人脉。休谟也想尽力促成这次机会。几天后斯密就收到了休谟的来信,那时休谟已经移居法国,在巴黎担任英国大使赫特福德伯爵的秘书。休谟到达法国后给国内朋友的第一封信是写给斯密的。这时他刚到那里一个星期,他在信里描述了这一变化给他带来的最初感受,并期待着能与他的好友在法国重逢。

或许是因为汤曾德的薪酬确实诱人,或者是因为休谟的信打动了他,斯密迅速接受了邀请,辞去了他的教职,并将自己剩余的教学任务分配给了其他人。他还非常体面地坚持要补偿学生们为课程预付的学费,但是学生们不愿接受退款——他们声称自己已经从老师那里得到了足够多的知识,另外,这些学习了一半法理学的学生也希望能把课程听完。就这样,一年前刚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正开展着法理学课程讲授的斯密,应学生家长汤曾德和好友休谟的邀请,踏上了前往法国的旅程。此后,斯密一边传授知识,一边广交名流,不断打磨自己的思想理论,直到1767年返回家乡,在位于柯卡尔迪高街218-222号的那幢四层小楼笔耕著书。9年后《国富论》问世,他愈加誉满天下。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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