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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提前介入监察的机制检视与制度优化

2023-04-29张栋黄纬东

学习论坛 2023年4期

张栋 黄纬东

[摘要]提前介入机制是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就“相互协助、相互制约”职能发挥的重要制度安排。虽然该机制对于提高职务犯罪办案质量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机制的运行上仍存在职能冲突、制约不足、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明晰提前介入机制中检察机关的协作原因,分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制约困境,知悉提前介入的规范性难题。在此基础上,明确监检两机关职权定位,构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具体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配套保障体系,以最终实现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提前介入;监察调查;检察制约;人大监督

[中图分类号]  D922.1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3-7608(2023)04-0121-07

为确保监检两机关在案件办理中的顺利衔接,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初,提前介入机制就被引入到监察案件的办理中,但是由于提前介入监察有别于提前介入侦查,在监察领域内的提前介入机制构建并不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司法实践缺乏制度支撑。于是,2018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以下称《衔接办法》),以专章的形式首次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作出规定,规范了提前介入的程序,为各地的提前介入工作提供参照。在此基础上,最高检又相继发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完善程序机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等文件,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机制予以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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