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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4-15梁德智

奋斗 2023年6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政策

■苏 屹 梁德智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近年来,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硕果累累,全省科技成果库汇集入库成果6510项、在研项目2572 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净增867 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463.5亿元,同比增长31.4%,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榜单38 个项目成功揭榜,带动企业出资2.36 亿元,占比60.94%,成果产业化项目新增经济效益50.7 亿元,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崭新局面。在今后一段时期,黑龙江省还需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继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从强化成果目标导向、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价值评估机制、推进人才体系建设、制定容错保障举措、推进转化政策落地等内容加速推动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助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三聚焦三落实”,强化科技成果目标导向

聚焦加强科技成果研发目标导向,落实科技成果分类管理机制。对以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基础研究类成果,设定以产生重大科学发现、基础理论突破、重要方法创新、学术成果关注度和影响力为主的目标;对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的技术开发类成果,突出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突破企业重大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对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的社会公益类成果,突出在全社会产生的价值和效应。聚焦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目标意识,落实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宣传引导。强化“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对具有典型意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案例进行大力宣传,鼓励科研人员重视开展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科研活动。聚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落实以企业为载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技术人才储备工作,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深入了解企业创新活动,破除科技成果转化障碍。

二、“两强化两建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

强化信息采集质量。不断完善对接基础工作,及时完成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基本信息全入库工作,着重制定成果信息、企业需求填写指导文件,鼓励成果持有主体详细介绍专利情况等指标,推进信息内容标准化、制度化,鼓励持有主体详细介绍成果在理论和应用层面的实际进展,负责所属机构人员资质审核、成果信息、需求信息的定期更新工作。强化信息安全披露。切实提升信息对接效率,明确信息披露流程,以内容是否涉及核心信息为标准,将非核心信息及时披露给社会公众,对核心信息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采取防泄密措施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恶意使用。建立智能匹配体系。重点解决供需双方对接不畅的关键难题,围绕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之间匹配对接制定科学评价指标,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大数据分析技术挖掘科技成果与企业之间深层次的技术关联,开发以科技成果是否符合企业需求为核心的匹配算法,让供需双方建立更多的联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案例成果库。提高对接参与主体声誉,强化平台在册成果追踪管理工作,以成果初期情况、匹配对接流程以及全过程解决方案为主要内容制定并落实案例归档管理规定,支持相关专家学者积极开展案例分析工作,深入挖掘总结成功转化经验,突出案例成果库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三位一体”,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制度

统一科技成果评价指标。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基础性工作,借鉴江苏、广东等省的成熟经验,建立包括科学指标、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指标和文化指标在内的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科技成果评价综合指标体系。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法。支撑科学评价科技成果价值,基于文本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丰富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多维度价值评价方法,成立成果价值评估专家组,将可量化和可视化的科技成果价值客观数据提供给专家学者,最大限度发挥传统评价方法与新兴评价技术的优势。建立科技成果价值动态化评估机制。以增强评估数据时效性为主线,重点关注市场变化、技术变革对科技成果价值的影响,优先采用客观评价指标、定量评价方法定期跟踪监测和再评估科技成果价值,及时记录不同阶段的变化和影响,针对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科技成果定期组织技术专家会评,把握科技成果价值变化趋势和背后因素。

四、“三管齐下”,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体系建设

壮大技术转化人才队伍。强化快速组建一支以技术经理人为核心的技术转化人才队伍目标,鼓励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化活动,明确技术转化人才队伍的复合型特征,发挥重组整合作用,以人才技能为划分标准,形成技能互补的技术转化人才小组工作机制,依托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制定针对不同技能人才的短期培养方案,拓宽退休技术人员转型渠道,根据“分级管理、分类培养”原则,定期完成专业化人才培训,不断提升数量和质量。提升人才供给“源动力”。构建完整的学位教育课程体系,加大以黑龙江省产业需求为导向的“T”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功能,依托省内大学优势学科设计核心课程,开设工程管理类硕士、技术转化专业硕士等培养项目,强化实践导向,鼓励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和企业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实践课程与项目实训课程,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推进技术转化人才资质认定工作。制定统一的人才资质认定标准,规范评审流程,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技术经理人等资质认定,强化技术转化人才认定档案管理职能,增强与省外相关机构合作,探索实现与其他地区技术转化人才资质跨区互认。

五、“两探索一建立”,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失败保障举措

探索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深化对“三个区分开来”的理解,运用好立法层面合规免责和勤勉免责规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细化免责内容,严格规定主观过错、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明确具体处理措施,积极整合专家智力资源,成立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专家委员会,建立由专委会受理、调查、评定科技成果转化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的工作机制,对转化主体书面申请提出的“容错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评议报告,书面反馈至相关部门作为参考。探索完善科技成果失败处置制度。强化“在失败中总结经验”的意识,提升转化主体抓住关键原因的能力,科学应对成果转化失败产生的问题,加大对转化失败成果的管理力度,对于无法转化的成果,及时采取成果报废的处置流程,对可以继续研究开发的,完善政府回购、成果再研发等工作规范,积极寻求成果再利用和新的转化机会。建立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损失保险类险种。发挥科技保险支撑作用,制定科技保险险种申报指南,强化保险公司服务本地科技创新功能,引导保险公司推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损失保险类险种,包括对投保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的人员薪酬、材料费、设计费等研发费用和关键设备损失费用的赔偿。

六、“两统筹一提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工作

统筹完善成果转化政策“双向”整合。纵向整合形成政策“链”,加强对转化主体的管理力度,切实推进政策“链”延链、强链工作。以制定《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 年)》《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 年)》为契机,切实推进省内高校制定推进成果产业化具体工作方案,进而强化政策实施效果,横向整合形成政策“面”,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发挥更好的协同作用。统筹加强政策的评估和反馈工作。强化转化主体的反馈力度,及时了解转化主体制定的方案与政策的衔接力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制度,制定政策落地情况追踪和实施效果评价监测机制,适时调整和改进政策,发挥政策顶层设计引领作用,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协同运作。提升政策精准送达率。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归类工作,秉持“谁起草,谁讲解”的原则,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智能问答机器人“智小龙”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智能化政策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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