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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意识形态引领策略分析

2023-04-06赵灯峰周俊强邓闪闪

关键词:被动劳动数字

赵灯峰,周俊强,邓闪闪

(1.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2.阜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9)

大学生网络行为所留下的数字痕迹,属于福克斯(Christian Fuchs)所界定的数字劳动范畴。福克斯认为数字劳动是“涉及数字媒体技术和内容生产中的所有活动”[1]351。根据大学生参与数字劳动的目的不同,本文将数字劳动分为主动数字劳动与被动数字劳动两种类型,并聚焦于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意识形态引领问题。主动数字劳动包括软件开发、平台信息收集、后台算法推送等主动或者说有意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而被动数字劳动的直接目的并非是为了创造商品价值,而是或为休闲、或因兴趣,甚至因无聊等而创造的却被各种平台占有的劳动成果,是间接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之所以成为被动数字劳动,是因为劳动者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劳动。在被动数字劳动中,根据大学生参与数字劳动的目的不同,又可分为积极型被动数字劳动和消极型被动数字劳动。弹幕制作、粉丝行为及基于各种兴趣而建立的数字圈层属于前者;而漫无目的的信息浏览、手机成瘾者的无节制刷屏等则属于后者。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被动数字劳动,大学生都投入了时间,贡献了自身的“文本生产力”。被动数字劳动积极或消极地配合数字新技术对日常生活世界殖民化,导致“生活已经成为一个工厂,这家工厂不局限于雇佣劳动的范畴,而是延伸到了日常生活”[1]351。这种生活促成了“免费的时间日渐从属于消费的‘劳动’”[2]107-111。

一、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3]。在网络平台上,隐匿的被动数字劳动又充斥着各种话语。而“劳动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涉及公正、自由的价值问题,在中国甚至是直接关系到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关键性问题”[4]。对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背后意识形态的面向进行揭示,是主动引导大学生在数字劳动过程中生成正确价值观的前提,亦是进行正确数字劳动教育的基础,因为“教育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脱离了政治的教育仅仅是一个学究味十足的玩意”[5]5。

(一)非物质劳动是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强调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6]52,这是因为“人靠自然界生活”[6]55。人类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必须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以获取生活资料。而生活资料的“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6]146。交往自身包括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两个层面。以哈贝马斯等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劳动与交往存在着显著差异。在哈贝马斯看来,劳动是一种受工具理性支配的目的性行为,主体运用技术占有、控制外部世界,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紧张,人与人之间关系异化。而交往则关涉人与主观世界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人与人的主体间关系。行为者通过行为语境寻求沟通,以便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把他们的行为计划和行为协调起来[7]84-85。与工具理性相较而言,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理性强调的是主体间的合理关系。且不论作为交往媒介的语言等是否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仅就把交往与劳动进行机械分割这一思想行为,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的一种误读。

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书中,深刻剖析劳动与语言之间的辩证关系,认为劳动是语言与交流的前提,语言和交流又反作用于劳动,促进劳动的进一步发展。即使是作为人之生存手段的劳动,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也是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统一。因为,人类劳动是在意识指引下进行的。意识参与劳动过程,说明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劳动是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的统一。在人类将自然物转化为符合自身需要的劳动产品过程中,思想、观念、意识等精神因素始终存在于人类劳动过程之中。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劳动过程亦是包含着物质性因素和非物质性因素两个层面。非物质劳动是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的有机部分。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也为确立正确的数字劳动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被动数字劳动的新自由主义面向

新自由主义倡导个人自由,反对宏观干预,强调经济效率。效率是每个劳动主体的必然追求。从远古石器时代到现今的信息网络时代,劳动工具的发展过程亦是人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提升劳动效率的过程。在大学生数字劳动过程中,我们提倡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劳动效率,但我们反对“只见物不见人”的数字劳动效率,反对以效率为理由而致使人异化的劳动效率,反对忽视甚至违背公平分配原则的劳动效率。

被动数字劳动过度凸显效率。在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中,数字劳动效率至少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数字网络平台自身的效率。诸多数字网络平台,其盈利的主要模式并非直接向“受众”收取费用,而是网罗被动数字劳动者留下的数字痕迹。对大学生而言,网络平台所提供的“免费”服务具有使用价值,而大学生在应用网络空间时所留下的痕迹,对网络平台而言,同样具有价值。通过算法,平台将大学生用户的网络使用数据出售给广告商、商品生产商等市场主体,广告商等利用这些数据掌握个人习性、偏好及消费能力,进行广告精准投放,生产商进行生产预测,迎合市场需求。网络平台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在媒介等数字技术加持下,消解了空间隔离,消除了生产时间与非生产时间的区别,只要在网络信号可及之处,数字平台就会无节制地占有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为我所用”,为平台带来利润。“个人的全部时间都成为劳动时间,从而使个人降到仅仅是工人的地位,使他从属于劳动。因此,最发达的机器体系现在迫使工人比野蛮人劳动的时间还要长,或者比他自己过去用最简单、最粗笨的工具劳动的时间还要长”[8]222。承载数字劳动的软件及平台、算法等作为当今“最发达的机器体系”,并没有促进被动数字劳动中的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反而“使个人降到仅仅是工人”的片面地位。二是网络平台为维护自身效率所宣扬的效率。维护数字劳动平台的经济效率,不仅依靠改进数字技术增强对被动数字劳动大学生的吸引力,而且还需运用数字平台等多种途径,强化对网络技术经济效率的追捧。在技术附魅和宣传攻势下,使“效率第一”逐渐内化为一种工作伦理,一种生活价值观。一些网络公司所宣扬的“996”等工作模式,即是出于此种目的。三是被动数字劳动者在技术逻辑等裹挟下不知不觉地在不断促进资本增值的效率。“产销合一者”“玩工”等数字劳动概念,形象地解释了这一数字劳动的异化现象。在马克思异化劳动思想中,劳动者发生异化的原因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卖自己唯一拥有的劳动力。而今在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事情似乎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在参与被动劳动时,大学生是自愿的、愉悦的、积极主动的,主观上没有感到不幸,而是感到幸福。然而,“人们为了生存不仅需要饮食,而且需要参与社会关系、交往与友谊。与交流性社会网络隔离,将最终导致个体动物般的存在或毁灭”[1]247。在信息社会背景下,数字媒体、网络平台已成为交往的重要手段,“景观还通过支配生产之外的大部分时间来达到对现代人的全面控制……景观的无意识心理文化控制和对人虚假需求的制造,都是在生产之外的时间中悄然发生的。由此,资本对人的统治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大大扩展了”[9]22。

(三)被动数字劳动的消费主义面向

消费是商品生产的目的,是社会再生产得以有序进行的前提,它不仅是一个个体性概念,而且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化范畴。就个体性而言,消费是指主体在一定消费观念的支配下,选择、购买、享用包括无形劳动产品在内的各种消费对象的活动。但消费对象是社会生产的结果,消费自身表征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且这种关系又是由一定的社会习俗、传统伦理、价值观念所决定的。在表面上看消费是个体行为,实际上是发生在特定社会关系之中并被社会关系建构的过程。“资本难以遏制增殖的冲动,通过缩短产品周期,增加易耗性,不断推陈出新,并借助广告和新品发布会等手段来营造‘更换而非维修’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消费者(不知情或知情但不作为)与资本合谋,实际上也从客观上造成了‘i奴’的悲惨境地”[10]36。

在商品中恰如其分地植入文化因素,进行差异化营销,是更好满足人的需要,更好实现商品价值的应有之举。使商品在消费过程中体现出象征价值、文化意义,本无可厚非。但过度追求符号价值、过于注重象征意义而不兼顾自然承载力、不考虑社会消费正义的消费主义却不应被提倡。消费主义(consumerism)以品牌为噱头,以时尚为符号,将人们卷入无休止的购买与淘汰的循环之中[11]331。

数字劳动产品本身就是资本附魅文化的结果,生产商品的符号意义成为信息时代消费主义的核心。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虽关注其使用价值,但更为聚焦商品的符号价值、象征意义。如此,消费有形商品就异变成消费无形符号,消费主义者对无节制消费的追求,就变成对消费符号的不断吞噬。如弗洛姆指出的,喝一瓶可口可乐,表征的是“广告上那幅少男少女畅饮的景象”,喝的是“喝一口使你精神百倍”的标语,喝的是“美国人了不起的习惯”[12]85。如果说以往消费主义所裹挟、吞噬的符号,还有一定的物质载体,那么,在网络空间,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所产生、追逐、消费的符号,则“云”深“不知”处。大数据、云计算等所催生的消费主义,几乎完美阐释了“符号”本就是被人建构出来承载一定意义的。大学生在被动数字劳动中不断创造各种符号,又不断被符号牵引、吞噬,尤其是被网络中炫富、利己主义等为吸引流量而被塑造出的人设所诱惑。结果导致被动数字劳动的部分大学生在认知上出现偏差,在行为上远离社会,不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中意识形态引领面临的挑战

数字劳动作为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劳动方式,在促进劳动生产效率提高的同时,也更好地满足了人类的精神生活需要。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进步,有便于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一面,但同时也应看到,主流意识形态塑造在“双重虚拟”语境中也面临着挑战。

(一)主流意识形态塑造在“双重虚拟”语境中难以生根

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相对于经济基础而言,本身具有一定的形而上性。在工业社会,这种形而上性借以呈现的方式、传播的渠道、存在的场域至少还在目之所及之处。而在信息时代、数字劳动场域中,意识形态在存在方式上沦为纯粹的数据存储。数据存储尽管离不开物质实体,但物质实体已隐匿在数据之后,也变得虚拟。在传播方式上,大学生不经意间的网页浏览,无意的刷屏……都受到背后数据平台的全景式监控,受到算法的精准识别。相对于大学生主体而言,意识形态的传播也变得虚拟了。这种存在于数字空间、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的意识形态,经“双重虚拟”后,虽更接近意识形态的本真面貌,但其这种“无根”的状态,为更好地发挥塑造大学生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增加了难处。

造成意识形态“无根”的缘由,一是因网络空间海量数据造成的。海量数据有无意识的信息潮,有目的的数据流。在平台生成数据过程中,有主动表演者,有无聊围观者,亦有无意识的群氓。对于数据平台而言,大家都在有意或无心地付出自己的劳动,进而生成各类数据信息。信息背后各种思潮、各种诉求、各种需要汇集交融、鱼目混珠,在信息洪流的冲刷下,主流价值观较之以往更难以生根。二是由于网络空间中可用数据不足造成的。这种不足包括主观不足与客观不足。主观不足是由于教育者能力不足造成的。面对网络空间中的海量数据,缺少操之可行的引导方式,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方法,缺失抓取有效信息的识别能力。教育者虽然和学生处于教室等同一物理空间,但二者已不在同一“数字”时空,“数字鸿沟”在不经意间成为阻隔社会主流价值观在大学生群体中生根的屏障。客观不足表现为适合大学生价值观塑造的网络资源相对不足。和商业性网站相比,用于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的网站数量上有所不足,且因网站数据内容专业性较强,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滞了普通用户通过网络数字劳动正确生成主流意识形态相关信息的积极性。

学校培养目标的定位导致学校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学业、轻素质,重教育、轻责任文化素质的现象,从而导致忽视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形成部分学生对于责任意识淡薄、责任认知薄弱,在校园内时常出现违纪现象,每每遇到困难或挫折,便不知所措,甚至走向极端,缺乏承受心理压力的能力及应变能力。大学生大多年龄在18岁—22岁之间,他们体力和脑力活动能量日益增大,思维逐步进入理性化阶段,思想日趋活跃。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围绕学生身心发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设计主题,开展责任文化素主题活动,提升学生责任担当能力。

(二)数字劳动场域中大学生主体性的深层丧失

“农业和采掘业工作将自然作为对象,工业工作将被改造过的自然作为对象,信息工作则将思想和人类主体性作为对象”[2]247。信息时代意味着人的思想、认识等信息成为劳动对象,劳动对象从自然物跃迁至人本身。对人的主体性认识的加深虽在一定程度上为进一步解放人自身提供了前提,但如若一味强调资本逻辑、市场路线的话,同样也意味着信息时代对人的主体性的控制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大学生通过微信、微博等数字媒介,根据精准识别的数据,不断地以晒行踪、亮美食等方式表达自我、引起关注、获得点赞。此种乐此不疲、自愿进行的数字劳动,表面上看的确是大学生的自主行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非生产性时间本是大学生自由、闲暇的时间,但大学生自由发挥“主体性”的过程正是为平台资本实现着价值创造、资本积累的过程。大学生的这种主体性在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被精准识别,随后大学生又被创造出各种需要,在创造出的新需要推动下,大学生在数字空间又“主动”进入下一个生产环节。数字劳动者、数字劳动过程及数字劳动成果,包括大学生主体的身体、思想、意识等,在劳动形式和劳动方式上都受制于资本。资本不仅支配了物质生产劳动,而且支配着人类的文化、价值、社会关系以及个体情感和感性体验。在资本的推动下,大学生在网络上自认为是自主选择、自愿进行的主体性行为,实际上却是在资本牵引下发生的被动劳动行为。这时的主体性已不再是本真状态的主体性,而是被牵引的主体性、被创造出的主体性。

大学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加入到各种互联网社区,看似主动选择、编写及上传个人的信息资料,实则是在各种平台“霸王”条款下不得不做的被动行为。一般加入圈、群需要注册,通过注册,大学生获得了一个由二进制的字母和数字组成的ID,大学生在平台中就完成了身份由实向虚的符号转化,主体性消失在符号中。大学生身份的符号化不但削弱了其自身的主体性,而且因兴趣等原因建立的网络社会关系,也因此被匿名化。这样,被动数字劳动者之间就难以通过工作或兴趣而彼此发生连接,每个人都被区隔开来为平台打工,网络社会原子化的趋势日趋明显[13]35。被动数字劳动者,一旦发生原子化,在网络空间就会自我囚禁,画“圈”为牢,进一步压缩了自身主体性发挥的空间。

(三)大学生极易落入情感引诱陷阱

大学生群体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经过专业的理论知识学习,经过系统的理性思维训练,经过长期的道德品质教育,往往被视为社会理性的代表。但群体理性是否意味着个体理性,现实理性能否等同于虚拟理性,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未必都是肯定的。

大学生进入网络空间的主要目的或在于娱乐,或在于放松,或纯粹在于消磨时间。以娱乐化直播为例,网络主播等主体的情感是在商业逻辑裹挟下,经过专业训练、组织化操纵即“情感整饬”后的一种商品。他们通过“情感管理”,以“展现良好的面部表情或身体语言”(情感表达),满足消费者的情感需求[14]67,直接目的在于获得消费者的好评,间接目的在于获取与好评相联系的物质利益。

对于表演者而言,在商业利益、市场逻辑的规训之下,“表演的自我”(acted self)和“真正的自我”(real self)之间的张力随着表演的持续、深入而不断压抑、丧失真情实感,致使情感发生异化(emotional alienation),出现身份认同危机[14]。而对于大学生而言,情况则变得更为复杂。个别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下,误认为网络空间中表演者所呈现的虚拟场景、情感表达及与之有关的内容、背景等即是社会现实,实际上这都是在资本力量驱使下主动迎合个体需要的表演。如果说,情感异化对表演者造成的后果是自身认同危机的话,那对部分大学生而言,情感异化则会造成其社会认同危机,制约其正常社会化进程,进而导致其在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迷失自我。

三、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中意识形态主动建构的实践进路

(一)意识形态引领要从“形式”走向“实质”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突出特点是将意识形态当作“实践的问题”来把握。“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它所生产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15]544。意识形态是一个以观念形式存在的实践问题,因此,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引领理应从产生这种实践的物质生活实际出发。

首先,要立足当下。 数字劳动成果具有“云”特征,但云的生成,云的内容,云的影响,都源于现实。即使作为云载体的各种软、硬件设备,也是现实人的劳动创造,它们都源自当下,源自自身所处时代。意识形态教育客观上要求根据时代发展变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及时更新意识形态内容,在继承与发展基础上彰显其时代特色。在强化时代特征时,注重运用网络等手段,强化意识形态新内容与大学生自身的联系,使大学生充分认识、理解新时代党和国家所倡导的主流思想理论的科学性、人民性,以科学的理论逻辑、理想愿景激发大学生健康向上,从而克服数字化环境下意识形态的虚拟性。

其次,要扎根生活。大学生作为“网络原居民”,网络虚拟生活本就是其生活世界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需引导大学生进一步认清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的异同;同时,要认真分析大学生所关注的网络内容,对其生成、质量等进行把关。这要求我们“一方面,通过用户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评论和相互审核的机制来强化对用户生成内容质量的管理,并形成良好的用户生成内容的环境;另一方面,媒体应运用关键字屏蔽技术,在网络上屏蔽用户生成内容中不符合规定的低质量内容”[16]。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积极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空间,积极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其参与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过程之中并强化对新时代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与支持。

再次,要注重引导个人实践。任何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其主导性发挥,归根到底是要体现在对社会实践的有效引导中。随着人类实践领域由物理世界向网络世界延伸,实践对象由物质形式向非物质形式延伸,实践方式由工业机器向信息化网络延伸,主流意识形态引领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面对大学生在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意识形态“双重虚拟”的无根状态,强化意识形态对大学生个人实践的引领显得尤为重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不仅应该通过各种方式使其在大学生头脑中生根、发芽,而且更应该积极引导大学生将其作为行动的指南。

(二)大学生自身在意识形态生成中应从“消极”走向“积极”

在大学生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由于算法的介入,利益的驱使,使大学生的主体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消极应对状态。就连资本主义网络技术即平台本身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功能。技术与资本合谋,极易造成平台使用者被“消费”,使媒介的主动使用者转变成被网络平台“消费”的对象。

在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的大学生在面对这种意识形态“消极”现象时,真的束手无策吗?理查德·爱德华兹(Richard Edwards)认为:劳动者并不只是控制的被动承受者,而是具有能动性与自为意识的主体,他们往往对控制做出积极的回应[17]43。如在网络环境下,有一些由共同爱好者所组成的圈层,在圈层中参与被动劳动的大学生认为个人有归宿感,因兴趣等相似,每个圈层都会给自己留下美好回忆。在圈层中,发表观点,获得点赞、关注,也会给参与者带来成就感和满足感,这有利于克服因网络遮蔽而导致的人的原子化现象。这样,大学生在被动数字劳动中的主体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体现。

消费主义者过于注重消费的象征价值、符号意义,实际上是消费者对自身身份的一种建构,即通过消费稀缺等方式,证明自己的能力、个性、价值、意义,以便塑造“成功者”身份,以期在消费中获得他人和社会认可。通过过度消费、符号消费来获得认可,是内心空虚的体现,是人的异化的表征。大学生在被动数字劳动中,应确立理性消费方式,积极重建自身的主体性。在消费理性指导下,对消费主义进行理性批判,需要什么、如何满足,大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社会正义自主做出选择,理性消费本身也是大学生主体性的一种积极建构。

(三)数字劳动既要“赋权”也要“授意”

由“计算机、互联网与手机等新技术条件所复苏、扩大或催生的参与、合作与分享的生产模式,固然蓬勃发展,唯这种有偿、无偿、志愿与非志愿的劳动究竟是一种偏向让人产生赋权经验的‘参与’之旅,还是滑向资本增值的航道,从而遭到资本剥削的成分浓厚些?”[18]防止资本过度剥削的可行的方法是,在允许资本获取合理利润的同时,赋予主体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数字劳动参与权。

首先,大学生在被动数字劳动过程中,通过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更好地认识、参与数字劳动。为了吸引更多使用者参与其中,也为了人们生活的便利,数字劳动有着“去技能化”趋势。如果大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对数字技术的认识仅停留于表面,不主动学习有关新技术,不认真了解数字劳动背后的社会机理、资本逻辑,则很难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需要。

其次,大学生在参与数字劳动时,要强化自我保护,包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和利益的维护。在网络空间中,对属于自己原创的视频、音频等材料,如发生被平台等侵权时,应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当然,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大学生更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媒介素养,在发表意见、感想、评论以及上传音频、视频等内容时,不能损害他人、社会等其他主体的利益。

人的全面发展从来不仅仅是个人意义上的全面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大学生都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因此,大学生被动参与数字劳动,离不开国家主体的“授意”。国家应当是数字劳动关系的主导者,应通过政策法规的规范,净化网络空间、约束资本行为,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为新时代大学生的培养及自由全面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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