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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间信仰中的道德内涵及当代转化

2023-03-23刘思远

信阳农林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信仰民间民众

刘思远

(郑州大学 哲学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民间信仰被视为是社会生活中普遍流传的且被广大民众信奉、崇敬的神灵体系以及其中包含的行为、习惯、观念等。如此庞杂的思想文化体系中难免存在着因“愚昧”“落后”而需要过滤清除的糟粕,同时,现实中民间活动的混乱无序、庙宇管理的账目不清、迷信活动的时有发生等突出的社会问题也必须得到治理与管控。但民间信仰本身具有的灵活性使之能够不断顺应时代变化并改造自身观念形态,现代以来,已逐步打破旧时负面印象并向民俗文化转化。民间信仰虽没有经过系统的传承,但根植于民间,渗透在民俗、忌讳、礼节、习惯之中,反映着广大民众,尤其是劳动人民心中对美好物质生活的期待和精神世界的追求。在当代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受众群体庞大的民间信仰,作为本土道德文化资源,绝不能只停留在单一角度进行判断,应找准定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与意识形态工作中发挥其引导、教育、规范等作用。开展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要继承与弘扬传统美德,同时,善用民间信仰中的道德价值,与时代需要相结合,实现创新性转化,在道德实践中融入日常生活,提高民众道德水准。

1 民间信仰中的道德表现形式

民间信仰作为中国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内容丰富,底蕴深厚,塑造和建构了我国普通民众的精神活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民间信仰逐渐与自然、社会、文化各方面联系紧密。而民间信仰道德就是民间信仰中建立在对超自然力量信仰之上,围绕着人“应该如何”而形成的、主要以善恶评价为形式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1]。道德表现形式是民间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内涵、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显著的特征,探究其在我国道德建设工作中的定位与性质,对推动社会道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尊重自然、爱护生灵的生态道德观

民间信仰源于人们对于超自然力量的崇敬与畏惧,自然崇拜是最先出现的一种信仰形式。先民们针对这些无法理解、难以抵抗的自然力量,只能不断地适应。在改造和顺应自然的过程中,他们既想战胜、征服这种力量,又对其抱有期待与侥幸,盼望自然力量可以赐予福运。长此以往,在多重心理的作用下,先民们逐渐将自己的理解融入自然现象中,试图赋予自然事物或现象以意识,从而将难以解释的自然活动看作是由神秘力量统治主导下的现象,产生出了可以作为精神寄托的信仰对象,正是在此过程中也形成了“万物有灵”的定性观念。

在中国民众的眼中,万物既是同源,也是一体。对动植物的崇拜多起源于“物我一体”的二元宇宙论,夹杂着对吉祥如意美好生活的向往。如对鱼神的崇拜,人们将鱼视作吉祥、富足的象征,纳入语言和图画之中,或是祭祀谷神,在春天向谷神祈祷丰收,在秋天祭拜报答谢意等[2]31-34。这些活动承载着人们对于“万物有灵”的信仰观,渗透进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世代沿袭下去所形成的这种道德价值观也使人们敬畏、爱护生命,不随意杀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民间信仰包含着人们对于自然内在价值的尊重与肯定,体现出人与自然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依存关系。其中“尊重自然,爱护生灵”这一道德特征不仅在旧时塑造正确价值观念,引导人们感恩和珍惜自然馈赠,增进勤劳致富的普遍认同,也形成了一套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生态道德观。在当代,也为我国生态道德的建设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支持,对构建和谐的生态伦理环境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1.2 敬宗尊祖、孝亲敬老的氏族道德观

早期社会的人们依靠农作为生,大量的生产活动凸显出家庭成员的重要性,各尽其责、同心协力的劳作方式促进了以血缘为核心的家族的产生,沿袭至今,早已演变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民众将个体融入家庭甚至家族之中,在这种家庭观念下,人们将孝亲敬老等道德行为准则与供奉、祭祀祖先的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严密的流程体系,祖先崇拜也成为民间信仰中最为独特和重要的存在。

出于对自身来处的未知和对祖先本源的探求,始祖成为民众及其后辈子孙广泛祭拜的对象。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人们对黄帝的尊敬和崇拜。在古代,黄帝信仰经历了由官方而民间的发展过程,至今仍然是官民同祭。先秦时期,黄帝祭祀的规格较高,祭祀音乐选用的是皇帝祭祀先祖的大乐[2]39。作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民众对黄帝的信仰具有比较丰富的内涵,黄帝既唤起了中华民族对自身发展历史的集体记忆,又承载了中国人对祖先生养教化恩情的感怀[2]40。

祖先崇拜作为当时社会中最为普遍的信仰形式,不仅体现着对祖先的感激和敬畏之情,同时,围绕着祭祖活动,人们还将这种对祖先的信奉逐渐转移到具体的人物身上。这种信奉,除了要求在特殊日子祭拜祖先,还形成了孝亲敬老、兄友弟恭、夫妻和睦的家庭品德要求和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伦理礼仪规范,呈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民间信仰中包含的祭祀活动,是人们对于先人的感激和崇敬,期盼祖先保佑,予子孙福泽,也是通过此类形式唤起和增进后辈对血缘亲情的感恩之心,利于孝道观念的延续和继承。从认同一个祖先到认同一种文化,从一种原始的信仰到文明社会日用起居中的“敬上”之德、长幼孝悌之序,中国文化慎终追远、崇尚孝德的精神基因依稀可见[3]。

1.3 积德行善、推崇正义的理想道德观

传统社会中,人们在压迫、痛苦的现实生活中情绪无法得到缓解,只得从精神世界中寻求慰藉。而民间信仰作为民众的精神活动内容,反映了人们对理想生活的美好向往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口口相传的诡异故事,加之当时无法解释的离奇现象,民间信仰中的道德伴随着因果循环、来世报应这些带着神秘色彩的“彼岸”力量,树立了人们心中对作恶的恐惧和行“善”的信仰。由于民间信仰自身存在着极大的包容性和“草根性”,不需要繁杂的信仰规定,内容通俗易懂,所以普遍被民众接受并且广泛流传。相信积德行善可以为自己来世求得一个好结果,作恶多端的人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在“好人会有好报,恶人自有天收”这种理想信念下,人们对于现实的不公就会得到慰藉,并且择善、为善、行善也由开始带着目的功利性和对报应的畏惧,逐渐发展成为社会中的道德品质,广泛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规范着人们的举止。

民间对神灵的崇拜充斥着对正义社会的向往,希望存在超自然的力量,能够惩恶扬善,主持人间正义。如一些尽忠报国、大公无私的英雄人物在死后被百姓赋予“神力”,不仅担负起保境安民的使命,还有着伸张正义、监察司民的功能。这种英雄崇拜代表着人们对于崇高道德情操的追求,展现了正义真善的价值共识。尽管民间信仰中充斥着大量的虚幻色彩,但是一定程度上映射了人们尤其是底层民众对于现实的需求和理想的渴望。其包含着的“行善、积德、解厄、消灾、正义、公平、大义、无私”等精神追求,排解着人们心中的痛苦,给予生活的勇气,同时,这些道德观念也成为法律条文之外的内在约束,随时随地都可以起到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的作用,能够改善社会道德风气,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和谐氛围的产生。

2 正视民间信仰中的道德价值

民间信仰作为历史中长期存在的一种文化,蕴含着传统文化精华的同时,还残留着许多迷信和愚昧的成分。当务之急必须摒弃消极负面的部分,挖掘民间信仰中的道德价值,利用其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广大的群众基础,结合新时期的社会发展,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美德的基础上向正确主流的核心价值观靠拢。正视和利用民间信仰的道德价值,让其发挥该有的功能,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推进道德工程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2.1 道德教化

作为一种本土的信仰文化体系,几千年以来,民间信仰在传播与延续过程中总是伴随着道德伦理观念的渗透,那些优秀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对当代的人们仍具有教化作用。因其受众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底层民众,民间信仰的道德内容通俗易懂、便于传播,且带有的浓重的实用性和功利性,能够驱动人们的内在信念,增强对道德的信心,讲究回报、贴近生活的方式也让民众更容易接受和实践。

一方面,关于民间信仰的传说种类繁杂,虽融合多家说法,但无一例外宣扬的都是正向道德观。民间信仰虽然没有系统的宗教理论和严密的组织,但却有着融合儒道释三教的内容丰富的宗教道德,以儒家的忠孝为主,兼收并蓄佛教的因果轮回、道教的承负报应等等宗教伦理,并且加以渲染,对百姓教化的作用不可低估[4]。借助人们对于“未知力量”操控下的报应的畏惧和对获得幸福的渴望如“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教化百姓行善积德,就福去祸。另一方面,民间信仰中大部分取材贴近现实,结合着历史中英雄人物的事迹展开:既有廉洁无私、一心为民的正直人臣,保家卫国、英勇捐躯的民族英雄,亦有博文约礼、诲人不倦的古圣先贤。将原本的历史人物神化,赋予超凡的能力,是人们强烈情感的外化。百姓对他们的供奉与崇拜,传达出对爱国、正义、奉献、良善的价值认同,寄托着对英雄的怀念与祝愿。国家根据民众这种朴素的情感,给予符合国家标准的人物认同和推崇,无论是赐封还是加入祭祀,都在有意扩大传播范围,增加正面影响力,形成道德标榜。在对这些人物产生崇尚、敬重情感的过程中,百姓内心会激起关于善的意志并开始效仿和践行这些高尚行为。信仰对人的精神追求具有绝对的力量,会推动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追寻实现理想人格的途径。随着事迹的口口相传,加之英雄庙宇的修建,有形与无形结合下,他们震古铄今的人生功绩得到了社会传颂,这些人物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也成为道德标准,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品德培育。

2.2 道德鞭策

从道德鞭策的角度而言,在社会中只依靠律法和明文规定难以进行深入的作用与控制,缺乏内在层面的影响,只能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而民间信仰的道德价值融合在民俗民风中,渗透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广泛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习惯。风俗对民众的思想和生活产生强大的约束力量,迫使人们在一定的道德和习惯规范中行事,以得到心理和环境的协调和平衡[5]。例如,城隍神具有惩恶扬善的功能,民间对城隍神的祭祀多种多样,不仅平日去城隍庙中上香,还在特定的节日举行城隍出巡的仪式,表示对城隍神的重视。《夏城城隍庙神应梦记》中就有记载,罔顾正义且贪赃的官吏会被城隍神曝出罪行并施以惩罚,甚至连其子孙也会受到牵连。所以,不仅百姓对于城隍神十分敬畏,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扬善避恶,甚至连官吏也无比信奉,严于律己。明朝时期还要求官员在上任时必须去祭拜当地城隍庙,以表明清廉为民的决心,消除内心的贪欲歪念,除此之外,还需要面向城隍神反思自己的工作行为是否称职。这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道德监督与鞭策下的内在约束。

除去利用超自然力量鞭策个人道德灵魂,渗入民间信仰的道德还可以形成相应的人文氛围来鞭策约束信众的行为。行善的风气一旦形成,就会通过集体的力量将这种意识施加到个人身上,让其能够在日常活动中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我国的广东省就一直延续着正月二十六日“观音开库”救济百姓的民俗活动,从过去的一年只开一次库到现在的日日开库,伴随着派发大米、济困募捐等慈善活动,无数的人们参与其中,广施善行。将道德意识融入民俗之中,潜移默化地作用于民众的思想,让民众在外力环境约束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事方式。

2.3 道德慰藉

当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好人并未得到好报等事件使人们遭受心理落差、产生对道德的怀疑时,民间信仰恰好起着补偿和慰藉的作用。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互联网信息的巨大冲击下,物质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滋生必定会造成人心的迷失和道德的焦虑。当人心中生出关于道德的困惑、不断动摇伦理价值观念时,民间信仰道德提倡的德福一致、善恶报应无疑可以在正义制度的落实下辅助维持人心中对善的信念。通过人的自我认识、自我肯定,再凭借着信念,在自我实践中实现道德境界的提升。在旧时,民间信仰通过崇拜超自然力量、祈祷神灵的庇佑与现实、来世的回报,用神明生前在人间的坎坷经历佐证,将苦难看作涅槃的过程给予信众以抚慰,传达人生如历练、善因种善果的信条,让人们内心的不平衡消融于神圣、庄严的信仰之中。但在当代,公平的制度管理与落实无疑给予了德福统一以保证,不必寄托于虚幻的同时,还能收获到同样的抚慰效果。民间信仰中苦尽甘来、善恶有报的道德信念不仅缓解现代人们生活的焦虑,增添痛击不公的勇气,也成为价值摇摆不定时的道德之锚。

3 推动民间信仰中道德价值的当代转化

当代多角度、多学科的深入研究,给予了民间信仰实现道德价值转换的极大动力。重新以理性思维审视民俗道德观念后,其中正向的道德意识可经由官方引导,逐步走向规范化与正规化。民间信仰道德所具有的优势无疑能够助力相关制度的落实,并能结合自身功能特点针对性开展道德实践。想要实现民间信仰中的道德价值的当代转化,需要针对现存的问题逐个解决,其中包括:一是对民间信仰的道德内涵了解不够充分,无法充分发挥相应道德功能。二是未在当代找准定位,做到创新性转化。三是民间信仰道德本身具有的民俗性特征使不同地域差异较大,需要丰富创新各地基层管理。针对上述三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3.1 理性评估民间信仰道德内容

民间信仰道德自带的草根性使它往往聚焦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在与世俗相结合的过程中自然会继承到传统的道德观念: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中所倡导的“忠孝”“厚仁”等,这些在民间信仰的道德内容中虽然是以简易朴素的方式呈现出来,但是对于道德觉悟不高的百姓来说便于理解和接受,有利于后续的传播。此外,民间信仰扎根于我国乡土社会,它所包含的仪式、风俗、人文精神与百姓追求物质利益与幸福生活的诉求完美契合,具有广泛的民间基础。直到今天,在我国的城市中,尤其是乡村地区,都可以见到寺庙或者宗祠的身影。甚至在一些传统农村社区中,围绕这些寺庙宗祠的共同祭祀对象能够将分散的乡村力量凝聚起来,提供交流的平台,联系村民之间的感情,用以调解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矛盾或纠纷,营造和谐的乡间氛围。

不难看出民间信仰道德在民众生活中起着“粘合剂”的作用,同时,在道德教化、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形成、社会力量的凝聚等方面也发挥着独特的优势。然而,不能忽视的是,民间信仰中的道德在实践中极易带有目的性和功利性,追求德福一致的信众行善多是抱有可以得到回馈、祈求神明庇佑的目的。现今我们需要理性看待的是,尽管在一些道德行为或善事的背后其目的性并不是那么纯粹与高尚,但是对于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深刻道德认知的民众来说,趋善避恶的行为至少是树立正确道德信念、营造良善社会风气的一个好的开端。不过此类情况还需要找到突破口,管理和消除迷信腐朽的消极部分,做好引导,将民间信仰道德的功利性控制在合理范围,发挥其正面指向作用;同时,利用民间信仰道德内容的通俗化优势,将传统伦理观念与当代道德价值融合转换后,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递给民众,争取深入民心,得到百姓的共鸣,应做好此类地区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3.2 挖掘重塑民间信仰的道德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6]。民间信仰能够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保有生命力的原因之一,在于可以随着国家政策的完善,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创新来实现自身发展。想要发挥民间信仰的道德价值,就需要把握民间信仰的道德特质与当代价值体系相契合的地方,深入挖掘,找出两者的契合点,进行加工、细化、整合后,在现有的传统道德基础上重塑其当代精神价值,使内涵与外延顺应时代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进行调适与创新。民间风俗包含着的中秋节家人团聚、重阳节敬老爱老等都是对家庭伦理道德的体现。清明节祭祖便包含着孝亲敬祖伦理道德的习俗,在此节日中我们都需要去祭拜已故的亲人,寄托哀思、延续孝道。而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多元文化的冲击与商业经济的双重作用下,为了避免这一传统节日的价值逐渐被淡化,一定要重塑民间信仰的道德价值。当代社会对于清明节的宣传与普及,应不仅仅围绕着扫墓祭祖等活动,还可以添加祭奠那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过卓越贡献的各行各业的英雄楷模的活动来弘扬感恩之情,以此可以激起人们的民族认同感与家国责任感。新时代民间信仰道德有利于唤起民众的集体意识,对于民族凝聚力的提高、民众道德境界的提升,具有极大推动作用。在对传统美德进行传承宣扬的同时,不忘与时代精神相融合,与社会价值观相契合。以传统作为依托,创新转换后也使得现代主流价值观更加饱满有深度,呈现出无限的活力。

3.3 深化当代社会基层道德领域治理

所谓“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即使同一神灵崇拜也有多种不同的祭祀方式(民俗形式),而这恰恰是文化地域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7]。民间信仰发展至今,原先带有的神秘外衣已逐渐褪去,其保留着的人情伦理和文化形式反而得到民众的接纳与承继。在当前的法治社会下,乡村秩序的管理依靠的是法律与司法手段,在完善制度的保证下,基层组织要落实“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的总要求,必须进行管理探索和模式创新。

第一,在道德领域治理中,具体的地方管理者应展现出对当地基础人文伦理教义的尊重,与民众建立共同的感情归属与文化认同,在此基础上向民间基础道德注入主流价值观,便于推进道德工程的建设。第二,民间信仰道德活动种类繁多,场所不定,在管理时注意满足群众需求的情况下同步加强对相关场所的提升和改造。对供奉当地英烈、先贤、始祖等的场地进行价值发掘和宣传改良,既可以延续相关民俗活动的开展,也引领提升了对应的精神文化品德,还可以有效解决民间活动场所无序混乱的问题。第三,在基层管理中,不容忽视的是民间信仰道德这种非官方的约束力量在德治领域中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作为一种非制度性的手段,它完美融合于治理体系中,在不与主流价值观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其优势与官方制度并行,维持着人际关系的和谐与道德伦理的规范。总之,尊重当地基础道德价值共识是进行治理必不可少的前提,想要实现创新性转化,重点需捕捉到深藏在民众心中最为朴素的道德意识与美好理想;想要实现治理的现代化,更要持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体系中的德治力量,不断优化民间信仰道德观念的传播形式,做到与新时代文明观念相适应、相融合,增强道德建设的时代性与实效性,弘扬社会道德文化中的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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