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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侦查阶段涉案企业的合规制度构建思路

2023-03-22西宁赵文昕

现代企业 2023年2期
关键词:合规检察机关阶段

□ 西宁 赵文昕

目前企业刑事合规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通过一系列的试点改革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不得不意识到作为一种全新理念的司法改革,企业合规还有诸多的问题有待去解决。在刑事合规的制度设计中,不能仅仅关注到实体法的问题,程序法也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随着企业刑事合规的不断探索,对其认识也更进一步加深:涉案企业合规已慢慢由一开始的审查起诉阶段向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延伸,这也使得刑事合规的模式更加多元化。本文主要从侦查阶段对于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提出些浅薄的构想。未来随着实践和理论不断地探索与结合,本土化的刑事合规诉讼程序将会愈发的完善、愈发的科学,从而满足企业合规对相关刑事程序的实质需要。

一、引言

历经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在改善民生的问题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对世界经济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上取得的长足进步……这一切都使得我国在国际竞争中享有越来越高的话语权。而面对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在全球高度一体化以及我国所提出的“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背景之下,我国企业无论是在域内亦或是在域外所面临的各种压力和风险都是与过往不可同日而语的。从压力的层面来看,国内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从而走出国门,面向世界,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面临国内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产业结构转型所带来的阵痛、适应政策的不断变化等;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中,在合规方面本身就有所欠缺的我国企业,面对如今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持续低迷、各国保护主义日渐壮大的恶劣环境,出现如:“中兴通讯事件”、“中国银行马德里分行事件”等也就不足为奇了。从所要面临的风险分析,在域内,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有行政方面的,有民事方面的,但无论如何,与刑事方面的风险相比,前两者皆显得有些相形见绌。刑事方面的风险往往会给一个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这种打击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仅会关系企业本身,对于企业的员工、产业的布局、上下游相关联的产业链都会带来不小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刑事风险所产生的一系列后续效应会给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经济发展局面蒙上一层阴影。显然,面对当前新冠疫情肆虐、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的严峻形势下,这与目前党中央所提出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六保、六稳”、“稳住就业基本盘”等一系列为企业和就业纾困解难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在域外,欧美多国在将企业刑事合规引入其立法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发展,不断巩固着其本就占据着绝对优势地位的国际经济市场。在当前新冠疫情以及国际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之下,给企业施以更多积极的优惠待遇,让企业能够长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自然是现有条件下一个不错的政策选择。面向更加长远的目标,为了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加行之有效地应对目前严峻的企业犯罪形势、稳住就业与市场、促进经济稳步向好地增长,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构建就显得尤为需要。企业刑事合规作为一种全新的司法治理模式,未来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可能会发挥出一种完全颠覆旧理念的作用。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司法改革,更确切地说,其将会成为一场有关社会综合治理的全面改革。而在这其中,如何构建适合中国本土化的刑事合规制度,相关程序法的应对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刑事合规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应该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如何围绕侦查阶段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相关制度的构建,将是本文所探讨的重点。

二、企业刑事合规基本内涵以及本土化实践

企业合规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美国。涉案的企业通过重新建立起一套新的合规计划,可以换来涉案企业免于过重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目前世界多国已经将其引入了立法,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很多国家的立法已经相当成熟。时至今日,企业合规并不再是简单的一种企业治理方式,其与多个部门的法律相交织,从早期单一的企业风险防控和自我管理监督,发展为一种全新的司法治理理念。目前国内对于企业合规探讨最热烈的就是企业刑事合规,在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一份名为《检察职能有待拓展的空间:刑事合规监督》的专题报告。报告中指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构建适合本土化的企业刑事合规相关机制,并将其作为检察机关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和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其具体的路径主要有两条:第一,探索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第二,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基础,在对单位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对涉案企业提出合规整改检察建议并将整改后的相关情况作为定罪量刑的酌定情节。2020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分别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始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相关改革试点工作。此后,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相关改革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在2021年的6月以及12月公布了共计10起企业合规的典型案例。此外,为继续依法稳步推进相关的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这一系列的各项举措无疑都是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之上继续进一步深化试点改革。

我国的刑事合规相关工作的开展主要以检察机关为主导,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和各地方合规的相关案例来看,其模式主要有“公开听证+不起诉+检察建议+回访”、“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不起诉”以及“第三方机制+公开听证+不起诉”。目前无论是哪种模式,其主要还是多聚焦于审查起诉阶段。但是随着各地相关的实践探索层层递进,涉案企业合规已经逐渐由审查起诉阶段向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延伸,这也就使得刑事合规的探索模式变得更加多样化。

三、侦查阶段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的现实需要和理论基础

1.侦查阶段企业合规的原因和现实需要。检察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被明确规定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办案是其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也是落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三方互相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性原则的体现。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组成者,企业一旦陷入了刑事风险中,将会带来诸多问题。此时,检察机关应该积极、充分地参与、主导涉案企业合规的相关工作。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中“不批准逮捕”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更早介入刑事案件,与侦查机关配合决定启动刑事合规。企业合规最终要去达到的目标就是要让企业通过合规计划重新开始合法的经营而不是通过处罚将企业直接灭杀。侦查阶段许多涉案企业的犯罪事实并没有完全查清楚,此时企业的相关罪责仍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因此,公安机关再调查取证,也就没有参与企业合规制度适用的空间和时间,由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并且适用合规的制度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基于此,企业合规程序启动在刑事诉讼中也应该要提早地介入,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可在履行提前介入、审查批捕等职能中对企业合规必要性开展前端审查,这将使企业合规程序启动的实际时间大大提前,有利于提升企业合规制度适用的效果。

2.侦查阶段企业合规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①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均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侦查阶段企业合规制度构建的基础来源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制度与企业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密切关联。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样,二者都可以达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效果,二者也均符合我国目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且无论是刑事合规亦或是认罪认罚,两者内涵中都有从宽处罚的基础理论,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基点构建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既合理又有效。侦查阶段对企业可以适用认罪认罚,自然也就可以适用合规监管制度,可以说启动企业合规监管,是涉案企业认罪认罚的一种表现。②刑事合规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均属于特殊预防。我国刑罚正当性的根基是惩罚性和预防性的共同作用。惩罚性侧重于犯罪人对其所犯行为的责任承担;而预防性则侧重于对犯罪人再次犯罪可能性的评价。预防包含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通常来说在立法阶段会侧重于一般预防的必要性,而在量刑阶段则侧重于特殊预防的必要性。根据多部门联合制定颁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认罪”的有关界定,即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 而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即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程序选择权,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从这里不难看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定涵盖了预防性的裁量情节。

四、侦查阶段企业合规制度之构想

1.落实侦查阶段刑事制裁激励措施。落实侦查阶段的合规激励机制,赋予企业合规不立案、撤销案件的法律效力。一方面,企业的合规计划、合规体系等等将是决定对企业是否进行刑事立案以及立案之后是否撤销案件的重要考量情节,这样就可以避免将企业拖入刑事追诉的过程中。另一方面,为了促使企业自身通过重建合规计划而完成自我救赎,可以将重建合规计划作为涉案企业换取不立案、撤销案件的条件。涉案企业若是能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合规计划、合规体系的自我重建并且经过评估考察合格后,可获得不立案或撤销案件的对待。

2.谨慎使用侦查强制性措施。①对涉案企业财产之应对。在企业的经济犯罪当中必然会涉及涉案财物处置以及违法所得的追缴等问题。企业最终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关于涉案企业财物的相关处置是关系到企业存亡的重点地带。目前,对于涉案企业的财产处置有查封、扣押和冻结,无论是哪种,都会使得企业的后续经营举步维艰,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一旦无法正常进行,涉案企业将会直接被扼杀,目前我国法律上对涉案财物并没有其他替代性的强制措施。侦查阶段启动企业合规监管,可以避免对企业财产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这不仅可以确保企业财物不会被非法使用或者流失,而且还可以让涉案企业的后续经营活动处于监督之下。②对涉案企业相关人员之应对。涉案企业的侦查强制性措施不仅包含对企业财产的处置,同时对于企业相关人员的搜查、强制采样、监听等也是目前的一个问题。上述的一系列措施将会对企业相关人员的重要权益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或损害。例如如果要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就势必会波及到企业的员工、客户、股东、或相关的合作伙伴。基于目前国内对于民营经济要加大保护力度的政策导向,对于企业,特别是那些是合规计划和合规体系建立较好的企业,应谨慎使用侦查强制性措施,这样才能从实质上去保护和激励企业进行可持续的良好发展。

3.有效衔接涉案企业合规的侦查。在一些西方国家中,往往是检察官主导企业犯罪的侦查行为,这可以使得合规监管程序迅速得到启动,并且许多企业犯罪也可以得到相对专业化的处置。因为是检察机关主导,那么这也有利于行政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开展下一步工作。目前在国内,企业犯罪的侦查主要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机关虽然也可以通过审查批捕介入到侦查环节,但很明显,这对于一些符合企业合规侦办条件的案件来说是既不利于开展下一步的合规考察,而且也会大大影响相关激励措施,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涉案企业后续的配合。为了确保企业犯罪能够得到相对专业化的处置,同时能够满足公安机关侦查企业合规相关案件的需要,在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环节的基础上,有必要确立检察引导企业犯罪侦查的制度。检察引导制度是让检察机关在充分肯定公安机关法定职权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对涉案企业是否构成犯罪、涉案的证据是否完备、是否符合企业合规相应的考察标准,以及后续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围绕企业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等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我国目前公安人员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来看,其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如今复杂的各类企业犯罪的调查取证方面,其不一定能适应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的需要。如果上述工作得以开展,那这将不仅有助于实现行刑事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配合衔接,也有助于公安机关及时调取诸如涉罪企业的各种信息以及与适用合规考察程序密切相关的事实,从而可以帮助检察机关尽早对案件是否适用合规监督考察作出客观判断,并尽早将涉案企业纳入合规监管程序,避免刑事诉讼程序对涉罪企业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

4.第三方独立监管。在涉及企业合规的案件中,企业是否做出有效果的合规计划、合规体系的完备程度,是影响刑事合规程序开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对与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和合规体系的评估也就显得十分重要。构建专业的第三方监管机制,企业合规试点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构建第三方监管机制。第三方监管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监管,以此来促进企业自觉遵守、践行合规承诺。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制是目前的一个重要呼声,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当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例如监管主体的组成、经费、工作机制等等。监管主体的组成比较多元化,主要包括海关、市场监管、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行政机关的业务骨干以及专家学者、律师、税务师等。监管主体的经费来源大致分为:独立的财政经费支持、检察机关承担、企业自负、企业与财政共同承担。合规监管的主导主要分为: 检察机关主导、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主导、独立监管人主导。合规监督的工作方式有听证会、专项调查、专家鉴定、约谈等。独立、专业的合规监管运行机制是刑事合规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刑事合规程序顺利推进的保障。第三方的独立监管人所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一个监督者,其更是参与涉案企业整改的参与者。第三方独立监管人要协助涉案企业建立新的合规计划,那么这一切一定是建立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于第三方独立监管人的监督职责,其应该要协助人民检察院监督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重构和执行,监管方一方面需定期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合规相关的情况,包括针对涉案企业履职情况、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出具阶段性书面报告。另一方面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之前隐藏相关问题或者出现了新的不合规行为,第三方独立监管人都应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并督促企业进行及时地整改。

五、结语

目前,企业刑事合规在我国还属于起步的阶段,随着试点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地区的实践成果也会被展现出来。同时,改革的不断深化,更多的问题也会随之呈现。如何构建本土化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弘大的课题,同时其具体的工作也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未来有必要在不断借鉴域外先进做法或制度的基础之上,对企业合规试点中出现的中国现象、中国问题以及中国经验进行及时地解释和总结,最终将可值得复制、可值得推广的机制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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