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运动式治理到常规治理:乡镇环境治理的实践
2023-02-13陈国邦
现代农业研究 2023年11期
关键词:资源
陈国邦,胡 月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7)
1 问题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2005 年,中央文明委员会首次启动了“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和表彰工作。该举措的目标是提升城市的文明水平,创建更加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增强市民的文明素养,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从而开启了全国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历史篇章。
环境治理并非基层政府的核心职责,因此需要依靠运动式治理确保生态环境治理能够高效进行。本文旨在探讨自开展创城活动以来,为何我国有些地区的运动式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初步建立了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而有一些地区仍然停留在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的循环中。
2 运动式治理与常规治理
运动式治理是我国比较常见的一种治理方式,通过调动各方面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某些突发事件或长期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这种治理方式通过政府实施,以增强社会参与为主要手段,集中和组织社会资源以实现各种治理目标,进而达成各项治理目标[3]。
运动式治理的发生和运作机理有四种比较有解释力的研究途径,包括社会资源有限说、治理工具有限说、科层制局限说和社会动员能力下降说[4]。总的来说,是源于常规治理机制的一些限制性因素[5],例如政府层级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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