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融资约束与企业绿色创新
——来自长三角制造业的经验证据
2023-02-13孟庆军陈逸航郭诗恬
科技和产业 2023年1期
王 维, 孟庆军, 陈逸航, 郭诗恬
(河海大学 商学院, 南京 211100)
企业作为市场创新主体,是环境规制的主要作用对象,一系列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必然会给其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随着各行业的绿色发展的压力与机遇不断增加,企业必须要改善经营发展模式,在环境规制约束范围内积极开展创新活动。然而,绿色创新发展绝非一日之功,过程中需要大量、持续、稳定的资金流支持。中国金融市场实现快速发展,对国家发展战略的响应也较为积极,推出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但由于受地区差异、资质限制等因素影响,仍有较多企业面临较强的融资约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使企业绿色创新无法顺利进行。因此,探究环境规制、融资约束以及企业绿色创新三者之间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选取 2013—2018 年沪深 A 股181家面板数据作为样本,对这三者的作用机理进行实证分析,以期为企业绿色发展,继而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议。
1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1 环境规制与企业绿色创新
环境规制会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影响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环境规制强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究竟产生何种影响,目前还未形成统一定论。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以下3种观点。
1.1.1 环境规制抑制了企业技术创新
持此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环境规制政策会带来额外的污染治理成本,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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