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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治理中统一战线的功能作用研究

2023-02-08刘靖子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风险社会协商制度

刘靖子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现代社会的本质是“风险社会”。当然,风险并非现代的发明,而是始终与人类共生共存,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都可以被视为某种类型的风险社会。但只有到现代社会,随着人类的决策与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干预影响日益加深、甚至起到支配性的作用,人类逐渐取代自然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与特征也从以自然风险为主逐渐演变为以不确定的、系统性的人为风险为主,现代意义上的风险和“风险社会”才得以产生。妥善应对这些风险,为人类生存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构成了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逻辑与核心目标,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也成为我们衡量评价一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

本文试图探讨统一战线在现代风险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和优势。党的二十大指出,到二零三五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一战线作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项极具特色又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在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和风险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作用的背后体现了统一战线的哪些独特制度逻辑和功能优势?面对动态演变日趋复杂的风险挑战,如何更充分发挥这些优势,进一步提升统一战线在风险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既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理解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内在的逻辑性、系统性和治理策略手段的丰富性,也有助于更深入发掘统一战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丰富的理论和制度潜能,进而更深刻理解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强大“法宝”作用。这在当下无疑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风险社会的基本理论

“风险社会”(RiskSociety)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30多年来,这一概念在社会理论、政治决策和公众舆论中的影响与日俱增。在贝克看来,风险社会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一个根本特征。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人类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自然风险,那么在近现代工业社会建立起来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变迁,由人类的决策和行为带来的人为风险逐渐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现代社会中的风险主要有隐蔽性、延展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和制度性这几个典型的特征。[1]正是由于现代社会中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相比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且这些新的风险(以及为了应对这些风险所做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结构、逻辑和制度,贝克才将现代社会视为一种风险社会。在贝克看来,现代社会中的风险具有一种不断扩散的、人为的、不确定性的逻辑,由此导致现有的社会结构、制度和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的状态转变,而这正是人类社会的现代化、现代性自身演变的结果。用贝克的话说,所谓风险,是“以系统的方式应对由现代化自身引发的危险和不安”。“生产力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指数式增长,使风险和潜在自我威胁的释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类社会仿如置于“文明的火山上”。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提出于1986年,深受同年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的影响,而后者也成了风险社会理论的一个最佳注脚。在此之后,这一理论得到了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等学者的进一步阐发。与贝克相比,吉登斯更强调风险制度性的一面,着重对风险社会的政治社会结构进行分析。在他看来,现代社会的风险是人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而这种不确定性恰恰是“现代制度长期成熟的结果”。这尤其体现在现代制度的四大支柱上,即世界民族国家体系、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国际劳动分工体系、世界军事秩序。这四者一方面型构了现代世界的基本格局,另一方面也隐含着前所未有的政治、经济、生态、战争风险,而这些风险随着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将变得日益严重。[2]贝克在其后的研究中也进一步强调了风险社会的全球性与制度性的一面,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或“世界风险社会”)的概念。全球风险社会的核心涵义在于,人类的决策与行动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又将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的风险。从现象层面,贝克指出了三种全球危机,即生态危机、全球经济危机和跨国恐怖主义风险。这些风险有两个共同的特征,一是所有人都有可能受到波及,二是其解决依赖于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3]51这些讨论进一步深化了风险社会的理论,也推升了其对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领域的实践影响。

二、风险社会中的国家治理

风险社会显然不是一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的理论,而早已成为实践中真实的世界图景。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以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为代表的技术风险,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为代表的政治风险、以SARS疫情为代表的公共卫生风险、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为代表的经济风险、以“9.11事件”为代表的恐怖主义风险……各领域风险纷繁复杂、层出不穷,不同类型的风险之间相互交织叠加、串联置换、无处不在,对现代国家治理乃至全球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可以说,风险社会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无法回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那么,对于现代国家治理而言,风险社会究竟带来了哪些问题?在风险变得越来越多发频发、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现有的国家治理体制究竟面临着哪些挑战?或者说,风险社会对于现代国家治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总体上看,这些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风险社会中的国家治理,要求重建风险认知的基本范式

现代社会中风险的高度隐蔽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传统工业社会时代建立起来的风险概念及认知框架已经难以应对现代风险社会治理的需要,亟需建立新的风险认知基本范式。一是要重建现代化的风险理念。要更深刻理解现代社会中风险无处不在的普遍性,理解其与传统社会风险之间的巨大差别,以更现代的风险理念为指引,将风险的感知、评估与应对作为真实世界中决策与行动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二是要重建科学性的风险认知。现代社会中的风险往往更具隐蔽性,因此对风险的认知和因果关系的解释不能停留于风险现象的表层,而必须依据科学知识深入探析风险产生与运行的深层逻辑,建立起科学的风险认知与评估体系,为风险应对决策提供支撑。三是要重建系统性的风险思维。风险的系统性、联动性,使得我们不能再从孤立的、个别的角度认识风险,而必须树立一种全局性、系统性的风险思维,超越风险认知的“井蛙之见”(tunnel vision),不拘泥于某一专业、某一局部的风险判断,做到见微知著、见一隅而知全局。建立现代化的风险理念、科学性的风险认知、系统性的风险思维,是我们在现代社会重新理解风险、重建风险认知基本范式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国家风险治理的基本前提。

(二)风险社会中的国家治理,要求重构风险应对的基本制度

风险社会中的国家治理面临的一个基本困境是频繁出现的制度失灵。这一方面是由于风险的产生及演变过程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导致难以做出准确的研判与处置,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风险往往内生于风险治理的制度体系之中,这尤为明显地体现为贝克所指出的“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zedirresponsibility)的局面,即由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形成的联盟,这种联盟制造了当代生活中的种种危险。然后他们又建立起一套话语来推卸这个责任,也就是制造危险的责任。这样一来,他们就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成某种所谓的“风险”。要解决制度失灵的问题,必须重构风险应对的基本制度。一是要重构风险应对制度体系的基本逻辑。总体上看,风险社会的制度安排和结构特征非常有利于风险的形成,而不利于风险的控制和消除。重构风险应对制度体系的基本逻辑,就是要将风险防控化解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模块嵌入风险社会的基本制度结构当中,从源头上构建一个有利于风险控制和消除的制度环境。二是要重构风险应对的责任体系。要通过明确企业、政府、专家、个体等不同主体在风险应对的不同环节的具体责任,构建权责清晰、责任明确、相互贯通的责任体系,从制度上破解“有组织地不负责任”的难题。三是要重构风险应对的基础制度。要在重建风险认知基本范式的基础上,针对风险产生、演变的具体特点,重构风险预防、感知、预警、化解、缓和、恢复等方面的基础制度,构建覆盖风险应对全过程、全因素的制度体系。

(三)风险社会中的国家治理,要求重塑风险治理的基本格局

风险社会对国家治理最根本的挑战,在于其要求重塑风险治理的基本格局。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要重塑国家、社会、市场等不同主体共同参与的风险治理格局。现代社会中的风险远非某一个主体、一个系统能够单独应对,而是需要不同主体、不同系统协同联动、共同发力。例如,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单纯依靠国家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力量显然远远不够,而是需要动员行政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社区、个人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多元共治的风险治理格局。二是要重塑风险治理的全球合作格局。风险的延展性使其往往溢出国家的边界,局部的单个事件往往蔓延为全球性的风险,这在如气候变化、全球恐怖主义、经济金融危机等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传统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风险治理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而必须建立风险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动员一切必要的国际力量共同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形成各国共同参与、紧密协作的全球风险治理格局。

总体而言,风险社会时代的来临,极大地改变了风险本身的基本特征及其产生与演变的基本逻辑,也对现代国家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这些挑战与要求,重建风险认知的基本范式、重构风险应对的基本制度、重塑风险治理的基本格局,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构成了我们理解统一战线在风险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与优势的一个基本背景。

三、统一战线在风险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

从风险社会的理论视野看,近几年全球性爆发的风险事件,比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鲜明地展示了风险社会时代危机的复杂性及其带来的治理难题。统一战线作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在危机处理和风险治理的过程中,彰显了其独特的多元专业优势、组织协调优势、信息渠道优势和桥梁纽带优势,在风险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具体可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政治吸纳功能

如贝克和吉登斯等人所指出的,在风险社会,应对风险的根本途径在于“再造政治”。所谓再造政治,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必须破除行政机构和专家对于风险判断的专门知识的垄断;第二,必须保证风险治理过程的开放性;第三,必须确保风险决策结构的开放性;第四,专家和决策者的“闭门协商”必须能够转化为多个主体之间的公开对话;第五,必须确保风险治理过程的规范性,实现自我立法和自我约束。[3]89-92这五个方面,直接涉及前文提出的风险认知的范式重建、风险应对的制度重构和风险治理的格局重塑问题。就此而言,所谓再造政治,归根到底,就是要通过政治吸纳,确保风险认知、风险应对和风险治理的开放性。

统一战线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吸纳和政治联合机制,其实现政治吸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与现代风险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统一战线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汇集了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界别的优秀人才和代表人物,并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不断拓展、吸纳新的社会群体,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各方面的代表人士通过统一战线,深入参与政治过程,获得了提出意见建议、反映政治愿望、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渠道,有效实现了政治吸纳和政治整合;同时,这些代表人士往往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具备医疗卫生、法律服务、互联网科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论,拥有广泛的信息来源,掌握丰富的资源和渠道,这些有利条件有助于他们从不同视角发现和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议对策,确保决策的开放性、科学性。这为统一战线在风险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利益整合功能

现代社会中的风险往往是人为的、制度性的风险,许多风险的产生,归根到底是来自于不同利益群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所做的“理性”决策。随着现代社会利益群体不断分化、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一个诱因。因此,现代风险治理的一个关键是对不同利益群体加以整合,尽可能通过协商而非冲突的方式来达成利益平衡,从而一方面在源头上防范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能凝聚应对风险的合力,在风险发生之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防止因利益冲突或“零和博弈”导致风险的进一步加剧。

统一战线的利益整合功能,为化解风险社会中的利益冲突提供了有力支撑。从制度设计上看,统一战线为不同利益群体进行利益表达、沟通利益诉求、实现利益整合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平台。在统一战线的制度框架内,民主党派、宗教界、少数民族、新社会阶层等不同的社会群体能够借助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进行平等对话和协商,表达自身诉求,并影响、参与和监督政府决策,既有助于确保最终的决策能够以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旨归,也有助于保护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同时,统一战线有着完整细密的组织网络,为各个不同群体提供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从而使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通过沟通性的协商来有序开展政治活动、提出政治经济主张,以此增进共识、化解矛盾,避免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可能引起的社会动荡。例如在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工作中,民营企业内部的许多矛盾纠纷,就是通过统战组织来表达、协商和化解的。统一战线的利益整合功能,在风险的防范、处置、缓和、恢复等各个环节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4]

(三)多元共治功能

现代社会的风险往往是系统性、延展性的,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远非某一个主体、一个系统能够有效应对。因此,风险社会的国家治理,必然要求重塑风险治理的基本格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强风险的协同治理,即广泛吸纳不同主体、不同系统共同参与,协同联动,形成多元共治的风险治理格局。

多元共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而统一战线构成了多元共治的重要环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而统一战线作为不同阶层、不同政党和不同群体等社会力量的联合,它的一个重要功能,正是通过政治吸纳和政治参与,将民主党派、宗教民族、非公组织、新社会阶层等群体纳入社会治理,通过动员调动尽可能多的人力、物力资源为治理的具体操作与实践提供重要保障,从而构建多元共治的格局。近年来,在应对各类经济社会领域风险的实践中,统一战线通过发挥自身的多元专业优势、组织协调优势、信息渠道优势和桥梁纽带优势,将民主党派成员、民营企业家、海内外华人华侨等不同主体的力量充分调动、整合起来,在风险的防范化解、应对处置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更一般的角度看,随着现代社会风险的日益复杂化,统一战线应通过各种组织和平台来更充分动员、整合各不同行业、专业领域相关人士的力量,引导其参与多元共治的风险治理格局,及时发现、反映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难点、重点、盲点问题,围绕科学治理的统筹安排、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风险舆情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等积极建言献策。尤其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作用,以此来弥补基层社区本身人力物力不足、组织松散的缺点,协助社区等开展风险防范化解、应对处置工作,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毫无疑问是风险社会时代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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