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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文体探赜

2023-01-26王齐洲

关键词:诸子小说家著录

王齐洲

(1.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2.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9)

《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诸子略小说家共著录小说作品15部,是中国正统史志著录小说作品之始。根据这15部小说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5种类型。一类是“说”体小说,包括《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封禅方说》和《虞初周说》。一类是“子”体小说,包括《青史子》《师旷》《务成子》《宋子》和《天乙》。一类是“术”体小说,包括《待诏臣饶心术》和《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类是“事”体小说,包括《周考》和《臣寿周纪》。一类是“言”体小说,即《百家》。这五种类型的小说不仅代表了先秦至西汉出现的小说的主要文体类型,而且规范和影响了中国古代小说和小说观念后来的发展,实有深入探讨之必要。前人很少从小说文体类型关注《汉志》小说,不能不说是极大的遗憾。笔者不揣谫陋,尝试加以探讨,不妥之处,恳望批评。

《汉志》诸子略小说家著录的《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封禅方说》和《虞初周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书名都有一个“说”字。而先秦和西汉诸子的文章,在刘向、刘歆等整理成专书之前,一般都是单篇流传,这不仅有传世文献记载,也为近年出土的大量战国楚竹书和西汉文献所证实。这些小说之所以以“说”命名,是因为它们都是说体文。而“说”作为古代的一种重要文体,几乎不需要论证。晋人陆机在《文赋》中提到10种代表性文体,分别是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说”为其中之一。梁刘勰《文心雕龙》的文体论部分有《论说篇》分别讨论“论”与“说”两种文体。这就足以证明,“说”是古代一种重要文体。

不过,“说”体文并不是一种很古老的文体。人们通常所说的《尚书》“十体”,包括典、谟、贡、歌、誓、诰、训、命、征、范,并无“说”体。古文《尚书》有《说命》但此“说”为傅说,是人名,《说命》乃傅说之命,“说”并非文体名。“说”作为文体名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庄子·天下》云:“古之人其备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大小精粗,其运无乎不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1]1067-1069庄子所称道的古人之“备”,是指西周完备的礼乐制度;他所说的“道术将为天下裂”的时代,就是百家争鸣的时代,即春秋战国。礼乐完备的时代,正是言论统一的时代;“礼崩乐坏”的时代,也是言论失控的时代。统一时代的言论都是“经”,为统治者所发布,国家奉为常法,民众必须遵照执行;失控时代的言论都是“说”,散在众口,孟子称之为“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2]456,庄子所谓“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也”[1]1082。春秋战国时代,圣王(天子)已经没有了发号施令的权威,其言论也就无足轻重。而说士们“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私人言论著述蔚然成风。诸侯们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不仅注意倾听这些说士们的声音,而且礼待他们,甚至给以高官厚禄,让他们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正如荀子所言:“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辨说恶用矣哉!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辩)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辩)。故期、命、辨(辩)、说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3]422荀子法后王,此“王”即指当时诸侯。“王业”所用之“大文”从典、谟、诰、誓到期、命、辩、说,这种变化不仅是文风的变化,文体的变化,更是一场巨大的社会政治变革。在这场社会政治变革中,辩说的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识,辩说之士的社会地位也日益提高,说体文自然也大行其道。

笔者曾撰文探讨过说体文的产生,指出:“‘说’是在言论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和社会手段被人们普遍重视的条件下由‘兑’孳乳出的一个新概念;它的基本义项为愉悦、开解、言说三义;先秦诸子把‘说’通用为‘悦’,表明他们对言说活动的喜好和重视;而在‘说’的基本义——言说义上,前期诸子多用为比较单纯的言论义,而后期诸子则多用为辩说义和学说义,这不仅反映出言论作为社会手段和知识形态的迅猛发展,而且反映出各种言论之间的交流和碰撞。当‘说’和某一类知识形态和言论方式联系在一起时,‘说’作为文体概念的条件也就成熟了。”[4]364在战国中后期,不仅有了对说体文的认识,有了说体文概念,也有了明确标示说体的文本。如《商君书》有《说民》,《庄子》有《说剑》,《墨子》有《经说》①,《列子》有《说符》②,《韩非子》有《说林》《八说》《内储说》《外储说》,《吕氏春秋》有《顺说》等等,证明说体文在这一时期不仅已经产生,而且已经成熟。

从文体的角度考察,我们可以借用《墨子》对概念层级的划分方法,以加深对说体文的理解。《墨子·经上》云:“说,所以明也。”[5]315以为“说”的目的是明确所说内容的意义,尤其是对经典的解说更是如此。《墨子·经上》又云:“名,达、类、私。”[5]315这里的“名”指概念,而概念可以分为“达”“类”“私”三个层级。就说体文而言,“达名”为“说”,“说”指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一切言论著述;“类名”为“说”,“说”指以辩说为特征的言论著述;“私名”为“说”,“说”指以“说”名体的文字著述。说体文具有解说性、譬喻性、夸饰性、情感性和灵活性等文体特征,其要旨在于解说经典,而不在讲说故事,即使讲说故事,其目的仍在说理。先秦诸子往往托古言道(理),各有经典,“述而不作”“上说下教”。如孔子“从周”,墨子“废周道而用夏政”,老子倾心于“小国寡民”,都“未尝离事而言理”[6]1,可视为“达名”之“说”③。不过,孔子与老子时代,大家各自为说,并无党同伐异倾向,孔子学礼于老子的传说,以及湖北荆门出土的郭店楚简《老子》甲、乙、丙三种本子均无今本《老子》否定孔子思想的言论,证明辩说之风在春秋末期还未形成。辩说之风兴起于战国,纵横家的辩说是最极端的例子。这种以“辩说”为特征的文字,即是“类名”之“说”。《庄子·外物》云:“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1]925《荀子·正名篇》也说:“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3]429他们所称“小说”或“小家珍说”就是指称那些不符合他们理想学说的其他诸子学说。先秦诸子在对说体文尤其是对辩说之风的认识中产生了“小说”观念,这一观念虽然主要是价值判断,但也隐含有文体判断。汉代学者对小说家的认识和关于小说的观念,既与先秦诸子对说体文认识的影响相关联,也与汉代社会的特定文化环境和文章发展相关联。中国古代小说的思想发展和文体嬗变,可以从这里找到思想源头和文体依据④。而《汉志》诸子略小说家著录的《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封禅方说》《虞初周说》这些以“说”命名的作品,则是“私名”之“说”,也是《汉志》小说中的正格。《虞初周说》更是可以作为《汉志》小说的代表,其作品总数达943篇,占《汉志》著录小说作品总篇数的三分之二以上⑤,故后人有“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之说。

具体来看,《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封禅方说》《虞初周说》前三部可能成书于汉之前,后两部则成书于汉武帝时,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对某一著作或某一学术进行解说,符合说体文的特征。考《汉志》以“说”名体者有三类:一类为解说儒家经典者,归入“六艺略”。如“六艺略”有解说《鲁诗》和《韩诗》的《鲁说》和《韩说》;有解说《明堂阴阳》的《明堂阴阳说》;有解说《孝经》的《长孙氏说》《江氏说》《翼氏说》《后氏说》《安昌侯说》;有解说《论语》的《齐说》《鲁夏侯说》《鲁安昌侯说》《鲁王骏说》《燕传说》。一类为解说诸子学说者,其中解说荀子者归入儒家类,解说老子者归入道家类。如辩难(辩难是别一形式之解说)《荀子》的有《虞丘说》,解说《老子》的有《老子傅氏经说》《老子徐氏经说》《刘向说老子》。其他诸子《汉志》未著录有解说者。一类为解说其他道家学说者,归入小说家。如道家有《伊尹》《鬻子》《黄帝四经》,小说家有《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经”“说”受到重视,自在情理之中,故解说儒家者不入小说家,而入六艺或儒家。汉初推崇黄老之学,道家亦尊宠一时,故不独《老子》有多家解说,其他道家亦多有解说者。《老子》为可靠文献,道家尊之为《道德经》,故其解说可自成家,《汉志》仍在道家著录。而《伊尹》乃集合道家传说而成,本与儒家之说不合,亦不如《老子》之有系统条理,其解说者《伊尹说》只能是道听途说,不本经传,故《伊尹说》被列入小说家。《汉志》著录时注明:“其语浅薄,似依托也。”[7]1744也证明了上述判断。《鬻子》本是传为周文王之师的楚国先祖鬻熊著述,《汉志》已将其与《伊尹》一起著录于道家之中,而解说《鬻子》的《鬻子说》班固注云“后世所加”,谓其来历不明,缺乏理论质素和历史依据,故列入小说家。至于《黄帝说》则是为解说《黄帝四经》而作,班固注云“迂诞依托”,也够不上诸子“九流”的水平。黄老之学本来盛行于汉初,1973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初期墓葬出土的帛书就有被学术界认定的《黄帝四经》(包括《经法》《十大经》《称》《道原》),说明了汉初人的喜好。但武帝之后,儒学昌盛,黄老道家衰落,司马迁《五帝本纪》论赞云:“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训,荐绅先生难言之。”[8]54黄帝之言已在“其文不雅训”之列,《黄帝四经》自然不受欢迎,解说《黄帝四经》的《黄帝说》就只能列入小说家了。这样看来,《汉志》著录《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入小说家,反映出道家尤其是黄老道家已经衰落、西汉后期学者对它们评价偏低的客观事实。《汉志》小说家收入大量黄老道家之作,“然亦可明道家小说家一本矣”[9]161。而从文体的角度看,说体小说既有说体文的一般特点,同时也具有“其语浅薄”和“迂诞依托”的文体特色,也就十分明晰了[10]561-565。

至于成书于汉武帝时期的《封禅方说》和《虞初周说》,则继承了《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其语浅薄”和“迂诞依托”的文体特色。封禅本来只是传说,儒家的说法既不系统,也不一致,这便为方士提供了解说封禅方术的空间,《封禅方说》因此而生。《史记·封禅书》便云:“天子既闻公孙卿及方士之言,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欲放(仿)黄帝以上接神仙人蓬莱士,高世比德于九皇,而颇采儒术以文之。群儒既以不能辨明封禅事,又牵拘于《诗》《书》古文而不能骋。上为封禅祠器示群儒,群儒或曰‘不与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诸生行礼不如鲁善’,周霸属图封禅事,于是上绌偃、霸,而尽罢诸儒不用。”[8]1678因此,武帝封禅的仪礼、器物和方法多采用方士的意见,亦即所谓“封禅方说”。《封禅方说》不能归入任何一家学说,且“其语浅薄”“迂诞依托”,自然应该列入小说家类,从而成为武帝时期“说”体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

《虞初周说》是武帝方士虞初所撰。虞初,《汉志》班固注曰:“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颜师古注:“《史记》云虞初洛阳人,即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者也。”[7]1745《史记·封禅书》载:“(太初元年)丁夫人、洛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8]1683证明虞初以方术参与了汉武帝时期的国家政治外交活动。张衡《西京赋》云:“非唯翫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寔俟寔储。”薛综注云:“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又云:“持此秘书,储以自随,待上所求问,皆常具也。”李善注引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11]45即是说,《虞初周说》是虞初为备皇上顾问而准备的“秘书”,其中有“医巫厌祝之术”;不过,其书既有如此规模,恐亦不仅限于“医巫厌祝之术”,应该还有其他更多的内容。而依应劭所说,“其说以《周书》为本”,则《虞初周说》是围绕解说《周书》或周代之事而集纂的一部小说。笔者曾指出唐宋类书中保留有一些《虞初周说》的佚文,例如,《逸周书·王会解》云“方人以孔鸟,卜人以丹沙”,《艺文类聚》卷九十一引《周书》为:“成王时,西方人献孔雀”;《初学记》卷二十引《周书》为:“成王时,四夷来贡,卜卢人西南之蛮,丹沙所出”。显然,唐人所引《周书》具有解说《逸周书》的意味,此《周书》极有可能是《虞初周说》。这样的例证还有不少[12]40-45。

这样看来,《汉志》“说”体小说其实是先秦诸子所创说体文的一种延展,而《汉志》“小说家”之称则是汉人继承庄子、荀子对诸子辩说及其著述所进行的价值判断的移植,只不过将庄子、荀子所针对的其他学派诸子改为不入“九流”的秦汉诸子。也就是说,《汉志》将一个在先秦没有共同指向的非固定性称谓变成了一个有明确指向的固定性称谓,而这种称谓其实规范了小说家之小说的文化定位,也规范了“说”体小说的文体定位。这种定位的作用是巨大的,影响也是深远的[13]109-120。

《汉志》诸子略小说家著录“子”体小说也有5部,包括《青史子》《师旷》《务成子》《宋子》和《天乙》,占《汉志》著录小说作品总量的三分之一,同样不可忽视。这5部小说,或以“子”名书,或以人名书,符合秦汉子书命名的惯例。例如,《汉志》诸子略儒家不仅著录有以“子”名书的《晏子》《曾子》《孟子》等,也著录有以人名书的《魏文侯》《李克》《陆贾》等。“子”体小说与“说”体小说一样,也反映出《汉志》小说文体的一个重要特点。

《汉志》把小说家列入诸子,将小说作品著录于《诸子略》中,是因为这些小说作品与子书确有紧密联系,而这些“子”体小说则是反映它们密切联系的突出代表。关于诸子著述体例,近人余嘉锡在解释《庄子·天下篇》所云“上说下教”时说:“夫上说者,论政之语也,其体为书疏之类;下教者,论学之语也,其体为论说之类。凡古人自著之文,不外此二者。其他记载言行,解说义理者,则后学之所附益也。”[14]66汉人不仅将先秦诸子自著论政论学之语视为子书,而且将后学记载先贤言行、解说诸子义理的著述也视为子书。由于诸子学术主张各异,于是出现了“百家争鸣”。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转述其父司马谈的意见,认为诸子百家主要有六家,并对此六家之利弊得失进行了评论,以为“‘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8]3993。刘向、刘歆父子等在整理西汉图书文献时,根据当时图书文献存量的客观实际,在诸子略不仅著录了这六家及其作品,还增加了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和他们的作品,使诸子六家扩展为十家,子书的内容与形式也得到延展。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汉人对诸子百家的分类呢?首先必须承认,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所论诸子六家,是先秦以来最有影响的几家,也是诸子著述中最有学术特色的几家。对于这六家,《汉志》诸子略不仅全部接受,而且将它们排在诸子十家的靠前位置,只是按照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排列,这种顺序变动表达了刘向、刘歆、班固等人对六家诸子思想文化地位的新认识。至于《汉志》新增的纵横家、杂家、农家和小说家,虽然兼顾了当时书籍文献存量的实际,但从学术分类来看,其实是存在一些瑕疵的。儒、道、阴阳、法、名、墨六家都有自己的核心学术思想,且都有自身的学术传承,而纵横、杂、农和小说四家却少有核心学术思想,也无传承线索。具体来说,纵横家只是一种政治谋略和外交操作,虽有苏秦、张仪等代表人物,其著述亦不少,但却很难归纳出他们的学术思想,与司马谈所论六家要旨重在道术的诸子著述并不在一个学术层面,《汉志》在六家后增加纵横家显然只是文献归类的需要,并不能反映诸子学术分家的客观实际。至于杂家“兼儒、墨,合名、法”[7]1742,本无固定学术意见,且秦汉诸子虽各有主张,但也常常会吸收其他学派的学术观点来丰富自己,并无纯之又纯的某一家,故杂家之分实无统一标准。难怪章学诚要说:“《汉志》始别九流,而儒、杂二家,已多淆乱。后世著录之人,更无别出心裁,纷然以儒、杂二家为龙蛇之菹焉。凡于诸家著述,不能遽定意指之所归,爱之则附于儒,轻之则推于杂;夫儒、杂分家之本旨,岂如是耶?”[6]1038其实,《汉志》杂家之分,正是那些“不能遽定意指之所归”的诸子著述,并非诸子六家外又有杂家一流。至于农家,其所论其实是一种职业技术,与同为职业技术之论的兵家和医家略同,兵家、医家著述丰富,可以单独归为兵书略或方技略,而农家著述仅有9种,不能单独归为一类,只能附于诸子略而自成一家。这样看来,讲求技术的农家与讲求道术的诸子六家同样不在一个逻辑范畴。因此可以说,《汉志》诸子略所涉诸子及其著述,虽然有一个大致相同的方向,都是在“道术将为天下裂”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私家著述,或者如章学诚所言:“诸子之奋起,由于道术既裂,而各以聪明才力之所偏,每有得于大道之一端,而遂欲以之易天下。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故将推衍其学术,而传之其徒焉。”[6]171而《汉志》之所以定其为诸子之一家,却并非有完全统一的标准,而是一种文献分类的技术处理。《汉志》诸子略小序也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塗,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方今去圣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犹愈于野乎?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7]1746在刘、班等人看来,秦汉诸子是“六经之支与流裔”,可以为明王圣主提供治国理政的思想资源,即使是讲求职业技术的农家,也有许行创立“并耕论”而有益于国家治理,因此,纵横家、杂家、农家也是可以自成一家的。

需要关注的是,《汉志》对诸子“可观”的评论,只适合于其诸子略中著录的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九家,并不包括小说家。在先秦,不同学者对诸子著述本有不同的价值评判,他们往往将自己不认可的子书称之为“小说”或“小家珍说”,如《庄子·外物》和《荀子·正名篇》。而《汉志》正是承袭了庄子、荀子等人对诸子著述进行价值判断的思路和方法,称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九家之外的诸子学说为“小说”,并强调“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明确将小说家排除在“可观者”之外,成为十家诸子中唯一不入流的一家。以小说为子书,反映着汉人对小说文体性质的基本认识,这是中国小说批评史上给小说最早的学术和文体定位,它对中国小说和小说观念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以小说为子书,势必用子书的标准来要求小说,评价小说,然而,子书的鲜明思想性、政治性及理论色彩是小说所无法比拟的,而小说的民间性、琐碎性、灵活性又是明显异于其他诸子的。用子书标准要求小说,自然就会得出小说为“小道”“君子弗为”的结论⑥。这种结论定位既是一种文体判断,文化判断,更是一种学术判断,价值判断,它全面地表达了汉人的正统小说观念,也符合《汉志》著录小说作品的实际。正如梁启超《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所言:“小说之所以异于前九家不在其涵义之内容,而在其所用文体之形式。桓子《新论》云:‘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篇(书)。’故小说中《宋子》十八篇,其所述盖即宋钘一家之学,犹足与尹文、慎到……诸书抗衡,特以文体不同而归类斯异。道家有《伊尹》《鬻子》,小说家复有《伊尹说》《鬻子说》,亦以文体示例而已。由此观之,分诸子为九家十家,不过目录学一种便利。后之学者,推挹太过,或以为中垒洞悉学术渊源,其所分类,悉含妙谛而衷于伦脊,此目论也。反动者又或讥其卤莽灭裂,全不识流别,则又未免太苛。夫书籍分类,古今中外皆以为难,杜威之十进分类法,现代风靡于全世界之图书馆,绳以论理,掊之可以无完肤矣。故读《汉志》者但以中国最古之图书馆目录视之,信之不太过,而责之不太严,庶能得其真价值也。”[15]129-130梁氏之论应该说是颇为中肯的。

《汉志》“子”体小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文献记载的传说人物相关的著述,如《青史子》《务成子》《天乙》,一种是与文献记载的历史人物相关的著述,如《师旷》《宋子》。而无论是哪种“子”体小说,它们都符合子书的一般形式,都是一种偏于思想或学术的著述,即刘勰所谓“入道见志之书”[16]307。当然,这种著述与其他子书也有区别,它没有系统的学术思想,没有达致大道的理论,其所论多为通俗、浅薄、琐碎的“丛残小语”,连杂家也算不上,只好归入小说家。这只要具体分析一下《汉志》所著录的“子”体小说作品,就不难理解《汉志》分类的初衷。

《汉志》著录《青史子》五十七篇,班固注云:“古史官记事也。”青史子为何时人,无可确考。郑樵《通志·氏族略》引贾执《英贤传》云:“晋太史董狐之子受封青史之田,因氏焉。《汉书·艺文志》青史子著书。”[17]468贾执为东晋南朝著名谱学世家贾氏第四代传人,依贾氏之说,青史子乃春秋晋太史董狐之后裔。然遍查先秦典籍,并无相关记载,汉应劭《风俗通义·姓氏篇》、南朝何承天《姓苑》、王僧孺《百家谱》均无记载,不知贾氏何据。就现存文献考察,《青史子》成书不晚于西汉初年。贾谊《新书·胎教》《大戴礼记·保傅篇》均引《青史氏之记》文略同,其有云:“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师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缊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太子生而泣,小师吹铜曰:‘声中某律。’太宰曰:‘滋味上某。’然后卜王太子名,上无取于天,下无取于地,中无取于名山通谷,无拂于乡俗,是故君子名难知而易讳也。此所以养息之道也。”[18]59应劭《风俗通义》则云:“《青史子》书说:‘鸡者,东方之牲也,岁终更始,辨秩东作,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⑦以上所引《青史氏之记》《青史子书说》是否为同一书,不得而知。考汉及汉以前著述,并无他书以青史命名者,二者当为同一书,即《汉志》著录之《青史子》。卢辩注《大戴礼记》之《青史氏之记》亦云:“一曰《青史子》。”[18]59就其所记内容而言,主要涉及一些生活礼俗,而非朝廷史官所记载的朝政军国大事,不大符合史书的特点,倒是符合子书的特点。因此,《汉志》没有将《青史子》著录于《春秋》之末,而是著录于诸子略小说家,当主要考虑其子书的文体特点。

《务成子》,《汉志》著录十一篇,班固注云:“称尧问,非古语。”务成子即务成昭(或作附),相传为尧、舜时人,汉人多以为尧师,“称尧问”即尧问政于务成子也。又有云为舜师者,《荀子·大略篇》杨倞注引《尸子》:“务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从天下之顺,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顺,从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3]489这与《老子》思想接近,则务成子近于道家,或者说是道家塑造了务成子。《汉志》数术略五行类著录有《务成子灾异应》十四卷、方技略房中类著录有《务成子阴道》三十六卷,证明托名务成子的著述在西汉时尚不少。宋张君房《云笈七签》载《萤火丸方》云:“刘子南者,汉冠军将军武威太守也。从道士尸公受务成子《萤火丸》辟病,除百鬼、虎狼、蚖蛇、师(狮)子、蜂虿诸毒,及五兵白刃、贼盗凶害。”[19]1108此类传说虽不能断定出自务成子,但其说必久远,且道士尸公与战国末年避祸蜀地的尸佼(即尸子)也能让人产生联想,从尸子传务成子之教到尸公受务成子之方,其间亦有联系,小说家《务成子》应以此类传说为多,故班固称其“非古语”。若此,则《务成子》所述虽有“避逆从顺”之教,但多民间道家传说,与正统道家“君人南面之术”显然有别,故其只能列为小说家。

《天乙》,《汉志》著录三篇,班固注云:“天乙谓汤,其言非殷时,皆依托也。”天乙乃殷商开国之君汤(或称成汤)。汤的历史功绩主要是打败夏桀而立商,其逸闻轶事播在人口。《史记·殷本纪》说他作有《汤征》《汤诰》等,《墨子·兼爱》提及《汤说》,《逸周书·殷祝》载有《汤誓》,贾谊《新书》引汤之《政语》,《礼记·大学》引汤之《盘铭》。这些都是汤的著述,按《汉志》归类应属六艺。而《天乙》“其言非殷时,皆依托也”,显然不是汤的著述,而是后人依托的文字,或是与汤相关的言论和故事集合,如《列子》《庄子》载“汤之问棘(一作革)”事,《韩非子》载“恐天下言己为贪也”事,《吕氏春秋》、贾谊《新书》、司马迁《史记》等载“汤见祝网者”事,刘向《说苑》载“伊尹阻汤职贡”事,《越绝书·吴内传》载“汤献牛荆之伯”事,以民间可理解之内容和形式解说汤,大概是《天乙》书之基本特点,也是《天乙》归入小说家的原因。

《师旷》为晋主乐太师师旷著述,《汉志》著录六篇,班固注云:“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据此可推测,小说家《师旷》六篇或即后人集合春秋时期师旷故事而成,此《春秋》不一定指《鲁春秋》,也许是《晋春秋》。师旷言行见于《逸周书》《左传》《国语》《吕氏春秋》《韩非子》《礼记》《说苑》《新序》等。他主要生活于晋悼公、平公时期,身为瞽者,却天下至聪,妙极音律,长于推占,且又博物,时有讽谏,故有诸多逸闻趣事传于世间,后人好奇,多所缘饰,也是情理中事。而师旷思想并不专主一家,这类故事也不便归于某一家,自然以入小说家为宜。诚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云:“兵阴阳有《师旷》八篇,是杂占之书。在小说家者不可考,惟据本志注,知其多本《春秋》而已。《逸周书·太子晋》篇记师旷见太子,聆声而知其不寿,太子亦自知‘后三年当宾于帝所’。其说颇似小说家。”[20]17不过,《说苑》载云:“晋平公问于师旷曰:‘人君之道如何?’师旷曰:‘人君之道清静无为,务在博爱,趋在任贤,广开耳目,以察四方,不固溺于俗,不拘系于左右,廓然远见,踔然独立,屡省考绩,以临臣下。此人君之操也。’”[21]1-2其思想似乎更倾向于主张“无为而无不为”的黄老道家,但与具有系统学术思想的道家学者仍有区别,故归入小说家。尽管如此,师旷仍然可以作为有主名的先秦小说家之代表人物,将其视为小说家之祖也是可以成立的[22]。因为师旷之前的小说即使有主名,如《青史子》《务成子》《天乙》等,但都是依托之作,与主名者并无直接联系。

《宋子》为战国中期宋国人宋钘(或作牼或作荣)的著述,宋钘与孟轲、尹文、彭蒙、慎到同时,当齐威王、宣王间,为稷下学者。宋钘学兼道、墨,又讲名实,故有人说他是墨家,有人说他是道家,有人说他是名家。然而,《汉志》道家、名家、墨家均未著录《宋子》,杂家亦未著录,却在小说家著录《宋子》十八篇,并注云:“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孙卿即荀况,他以为宋子更近于黄老道家。《宋子》不囿于黄老,而又兼采名、墨,故《汉志》不在道家著录。因其未能融会儒、法,故也不入杂家。郭沫若以为:《管子》中“《心术》、《内业》是宋钘的著述或他的遗教”;“它主要在谈心与情,心欲其无拘束,情欲其寡浅,本‘黄老意’,是道家的一派。主张见侮不辱,禁攻寝兵,因而也颇近墨子,故荀卿以‘墨翟、宋钘’为类。也谈名理,但不主张苟察,而且反对苟察,虽然与惠施、公孙龙异撰,但因谈名理,故亦被归为名家。孟子、荀子都尊敬宋钘,而且都受了他的影响,可知和儒家的关系也并不很坏”[23]549,529。对于《宋子》之归类,余嘉锡以为:“意者宋子‘率其群徒,辩其谈说,明其譬称’,不免如桓谭所谓‘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欤。盖宋子之说,强聒而不舍,使人易厌,故不得不于谈说之际,多为譬喻,就耳目之所及,摭拾道听途说以曲达其情,庶几上说下教之时,使听者为之解颐,而其书遂不能如九家之闳深,流而入小说家矣。若其明见侮不辱而以人之情欲为寡,则桓谭所谓‘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也。古人未有无所为而著书者。小说家虽不能为‘六经之支与流裔’(《汉志》论九流语),然亦欲因小喻大,以明人事之能,与后世之搜神志怪,徒资谈助者殊科,此所以得与九流同列诸子也。”[24]255看来,宋钘实为民间学者的代表,也属于《汉志》所云小说家所从出之“稗官”一流[25]129-138[26]66-75,其学术本不主一家之说;而《宋子》之旨虽有黄老道家之意,其言却多“闾里小知者之所及”,故入于小说家。从《宋子》入小说家,正可看出小说家与儒家、道家、杂家等在学术上的联系与差别,也可看出小说家的著述与子书在文体上的联系与差别。

《汉志》诸子略小说家著录的“说”体小说和“子”体小说是《汉志》小说的主体,不仅展示了秦汉小说家及其小说作品的基本面貌,而且揭橥了小说家的社会地位和文化影响,规范了小说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文体特征,便于我们从本质上把握汉人的小说思想和小说观念。然而,《汉志》著录的“说”体小说和“子”体小说主要是汉以前的小说家的作品,而要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汉代小说家及其小说作品,《汉志》著录的“术”体小说《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事”体小说《周考》《臣寿周纪》和“言”体小说《百家》也不可忽视,它们同样代表了《汉志》小说尤其是汉代小说文体的几个类型,可以丰富我们对《汉志》小说文体类型的认识。

《汉志》著录的“术”体小说均为汉人所作。《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班固注云:“武帝时。”据颜师古注:“刘向《别录》云饶齐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时待诏,作书名曰《心术》也。”[7]1745所谓待诏,即被皇帝征召而没有正式任命的预备官员,许多官署均有设置,如黄门待诏、金马门待诏、承明庭待诏等。由于武帝迷信鬼神,追求长生,宠信方士,故其时方士待诏也最多。而臣饶乃齐人,齐人好言神仙方术,推测其以方术待诏当不会有错。“心术”之说,秦汉诸子常言之,但所说各异。大抵儒家、法家多阐发君道,如《管子·心术上》云:“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上离其道,下失其事。故曰: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27]766-767《荀子·成相》云:“水至平,端不倾,心术如此象圣人。”[3]461而墨家、道家谈心术,却并非只言君道。如《墨子·号令》云:“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5]588此心术与计谋之意略同。《文子·守易》云:“老子曰:古之为道者,理情性,治心术,养以和,持以适,乐道而忘贱,安德而忘贫。性有不欲,无欲而不得;心有不乐,无乐而不为。无益于性者,不以累德。不便于生者,不以滑和。不纵身肆意,而制度可以为天仪。”[28]138而道家所论多为自我修养,欲达无我、无欲、无功、无名之境界,不仅适用于君道,也适用于一切人道。待诏臣饶所谓“心术”,恐怕不会是阐发君道,因为君道自有公孙弘、董仲舒等人阐发,而武帝身边的待诏多神仙方术之士,所说多封禅、却老、房中、神仙之术,因此,《待诏臣饶心术》不应是接近儒家的君道之论,而应是合于黄老道家之旨而又被方士通俗化了的修心养心之寓言,故其为小说家。

《汉志》著录《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也是“术”体小说。安成何许人,史籍缺载。《汉志》著录均以时代为序,因安成所著被置于武帝时成书的《待诏臣饶心术》之后、宣帝时成书的《臣寿周纪》之前,故其应为武帝时或明帝时人,而以武帝时人可能性最大。未央术为何术?因原文已佚,我们只能做些推测。汉朝有未央宫,为丞相萧何所营建,汉高祖九年建成,乃皇帝居所和处理朝政之地。汉制,太后居长乐宫,皇帝居未央宫。未央宫之椒房殿,乃皇后所居地。因此,西汉皇帝一般都在未央宫逝世,如汉昭帝、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无不崩于未央宫。汉武帝崩于五柞宫,而入殡于未央宫前殿,也未脱离未央宫。那么,未央术是否即皇家的统治术呢,答案是否定的。因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统治术自有儒家学者去发明,实在用不着一个待诏。即使真是统治术,其著述也该入儒家、道家、法家等类。《汉书·礼乐志》载武帝太始三年行幸东海获赤蛟,作诗云:“灵殷殷,烂扬光;延寿命,永未央。”[7]1069以未央为企求长生之意。东方朔有《怨思》诗云:“冰炭不可以相并兮,吾固知乎命之不长。哀独苦死之无乐兮,惜予年之未央。”王逸注云:“自哀惜死年尚少也。”[29]248未央也有长寿之义。武帝一直做着长生之梦,《待诏臣安成未央术》很可能迎合了这一需要,提供一些长寿的秘方。这些内容不登大雅之堂,同时也秘而不宣,安成极有可能也是方士,只能列入小说家类。

“事”体小说《周考》,《汉志》著录七十六篇,班固注云:“考周事也。”此书排列在《伊尹说》《鬻子说》之后、《青史子》《师旷》之前,按照《汉志》著录以时代先后为序的体例,其产生的时代应该较早,应在春秋战国之际。不过,遍查载籍,我们没有发现有关此书和此书撰者的任何信息。从班固所谓“考周事”来看,似乎是对周代历史故实的考察或考证,苟如此,“则其书亦不侪于小说也”[6]1049,而应该入《春秋》类为妥。然而,“事”在古人那里,不一定都是指历史故实或某种事情,有时可指官职或职务,许慎《说文解字·史部》云:“事,职也。”段玉裁注:“叠韵。职,记微也,古假借为士字。”[30]116-117《国语·鲁语上》:“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韦昭注:“事,职事也。”[31]146依此理解,“考周事”则有可能是考察或考证周代职官情况,而职官设立及其执掌变化,倒是具体而琐碎的事,其中有些事理或实例倒是适合小说家谈说。不过,张舜徽以为:“此云《周考》犹言丛考也。周乃周遍、周普无所不包之意。《汉志》礼家之《周官》,儒家之《周政》、《周法》,道家之《周训》,皆当以此解之,已具论于前矣。小说家之《周考》盖杂记丛残小语、短浅琐事以成一编,故为书至七十六篇之多。其中或及周代轶闻者,见者遽目为专考周事,非也。下文犹有《周纪》(指《臣寿周纪》——引者)、《周说》(指《虞初周说》——引者),悉同此例。”[32]340然而,“周”虽有“周遍、周普无所不包之意”,但也可指称周代,这样的例证不少。例如,《周易》相传为周文王所演,故名《周易》。不能说此《周易》与周代无关,而是“周遍、周普无所不包之意”,因为《连山》《归藏》之《易》同样也是周遍、周普无所不包。再如《周官》(王莽时更名《周礼》),学界普遍认为是指周代设位制作、官寮职掌,而《周政》班固明确注释为“周时法度政教”。因此,说“《周考》犹言丛考也”,其实不太可信,且并未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仅为一种猜想,而猜想班固未看全书遽下判断,予以注释,也有武断之嫌,实情当不如是也。

《汉志》还著录有《臣寿周纪》七篇,班固注云:“项国圉人,宣帝时。”寿是人名,姓氏不可得知;项国圉地也未详。古代“纪”与“记”通用,而所谓“周纪”,似乎为记录周代之事。然而,记录周代朝廷军国大事自有周代史官承担,不必汉宣帝之臣寿来越俎代庖。如果臣寿只是记录周代的逸闻趣事,倒是比较适合的,也是小说家的著述范围。“纪”也有法度、准则义,如《礼记·礼运》云“礼义以为纪”,孔颖达正义:“纪,纲纪也。五帝以大道为纪,而三王则用礼义为纪也。君臣义合,故曰正。父子天然,故云笃。兄弟同气,故言睦。夫妇异姓,故言和。又设为宫室、衣服、车旗、饮食、上下、贵贱之制度。”[33]332-333照这样理解,“周纪”则有可能是讨论周代法度准则。若如此,《臣寿周纪》就是一部带有政治理论色彩的著述。也许因为其并不纯粹和正统,且又不主一家,故不能归入诸子九流,只能入小说家。无论何种情况,《臣寿周纪》与《周考》一样,既具有子书的一般特点,又具有记事的某些特点,然浅薄琐碎,无关大雅,于是成为汉代“事”体小说的代表。

“言”体小说《百家》,《汉志》著录百三十九卷,是除《虞初周说》之外作品数量最多的一家。《百家》撰者为谁,《汉志》未予注明。鲁迅称:“《百家》者,刘向《说苑》叙录云:‘《说苑杂事》……其事类众多,……除去与《新序》重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说苑》今存,所记皆古人行事之迹,足为法戒者,执是以推《百家》,则殆为故事之无当于治道者矣。”[21]18可见鲁迅以为《百家》撰者是刘向。此说根据乃明抄本所载《说苑·叙录》,但此《叙录》来历不明,证诸史籍,难以信从。《汉志》乃班固据刘歆《七略》删其要而成,而《七略》作者刘歆著录其父刘向作品具体详明,故《汉志》所录刘向作品均有主名,虽然有所调整,但均以“出”“入”标明。如果《百家》是刘向作品,《七略》不会不署主名,班固也不会不予注明。这种情况,只能说明《百家》非刘向所作。考《汉志》诸子略儒家著录“刘向所序六十七篇”,班固注云:“《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也。”[7]1727不及《百家》;《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提及刘向所著,有《新序》《说苑》《列女传》《疾谗》《摘要》《救危》《世颂》,也不及《百家》。《百家》不为刘向所作应该可以确定。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认为:“《百家》下当有‘言’字,或传钞者夺之。此与道家之《道家言》、法家之《法家言》、杂家之《杂家言》同例,俱殿各家之末,乃学者撮钞精言警句之编。小说家百家之说尤广,故所录为多,致有百数十卷,书亦早亡。”[32]343这一认识启发我们,《百家》并非某一著作之专名,而是秦汉人对众多小说家言的一种泛称,《汉志》小说家以《百家》为众多小说家言之合称,意即“小说百家言”,实为“言”体小说⑧。后人亦有引用,如《太平御览》引《风俗通》曰:“城门失火,祸及池鱼。俗说池中鱼人姓字,居近城,城门失火,延及其家。谨案《百家书》:宋城门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水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中伤善类也。”⑨此《百家书》盖即《汉志》小说《百家》也,或者当时就称《百家书》后脱一“书”字,仅名《百家》。按照《汉志》著录体例,各家著述皆以时代先后为次第,而各家总集则殿各家之末,小说家已将武帝时的《虞初周说》作为总集放在宣帝时的《臣寿周纪》之后,《百家》又在《虞初周说》之后,则肯定亦为总集无疑。总之,《百家》为刘向所作不可信,而其为小说百家言的“言”体小说则可以定矣。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汉志》小说家是秦汉诸子百家中的一家,又是唯一不入“九流”的一家;由于小说家的著述没有核心学术思想,也缺乏系统条理,这便决定了《汉志》小说作品既是子书,又是“君子弗为”的子书的学术定位,于是小说家的社会文化地位和小说作品的思想学术地位便成为秦汉诸子和诸子著述中最低等次的一类。《汉志》著录的小说家除后世依托的传说人物外,有乐师、学者、待诏、方士等,其身份地位均不显赫,多属于《汉志》所云小说家所从出的“稗官”之流。与作者身份地位相应,他们的著述也以浅薄、迂诞、琐碎的“丛残小语”为主,一般不涉朝政军国大事。就文体而言,《汉志》所著录的小说既有子书“上说下教”“强聒不舍”的说体文特点,也有子书“近取譬喻”“述事言理”的政论文特点,而医巫厌祝之术、长生不老之方、杂说短记、奇谈怪论、轶闻趣事、民间琐谈,成为秦汉小说的主要内容。《汉志》小说文体的这些特点,规范和影响了中国古代小说和小说观念后来的发展;即或后来有所突破和创新,但始终未能完全脱离《汉志》小说这一传统的窠臼。

注释:

① 《墨子》一书,有墨翟本人的言论,也有墨家后学的著述。《墨子》书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篇,便是战国后期墨学著作,这已经是学术界比较一致的意见。

② 《列子》一书,近人多以为张湛伪作。台湾严灵峰有《列子辨诬及其中心思想》一书予以纠驳;安徽邓广忠写有《为张湛辨诬》《〈列子〉三辨》《从古词语看〈列子〉非伪》三文(均见《道家文化研究》第10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力辩《列子》非伪书。笔者以为《列子》虽有后来整理者留下的一些痕迹,但其基本内容仍然是先秦传留的文献。

③ 《史记·伯夷列传》“而说者曰”,司马贞索隐云:“说者,谓诸子杂记也。”可证“说”可指称一切诸子杂记。

④ 参见拙作《说体文的产生及其对中国传统小说观念的影响》,“小说文献与小说史国际研讨会”论文,北京香山,2003年10月;收入《中国文学观念论稿》,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⑤ 《汉书·艺文志》著录“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云:“今计十五家,一千三百九十篇,多十篇。”即是说,《汉志》总计时少计十篇。学术界一般均同意此说。然《汉志》小说家中十四家均以篇计,独《百家》为“百三十九卷”,此百三十九卷是否即百三十九篇,难以断定。如《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实有五十八篇,因而尚不能完全肯定《汉志》小说家篇数总计有误。

⑥ 《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⑦ 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卷八《祀典》,中华书局2010年2版,第375页。按《风俗通义》引文例,《青史子书说》应是书名,此本标点为“《青史子》书说”,显然是为了对应《汉志》著录,可能不是原书之意。

⑧ 先秦诸子有许多“言”体著述,往往为集合本学派各家言论而成,形式上似语录丛钞,如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战国楚竹书中便有儒家和道家《语丛》多种。

⑨ 李昉等:《太平御览》卷九百三十鳞介部七《鱼上》,卷八百六十九火部二《火下》引此略同,《四库全书》本。今本《风俗通义》未见上述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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