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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途径探析

2023-01-09郑子明

智库时代 2022年24期
关键词:执纪廉政纪检监察

郑子明

(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多次强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对于新时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以高质量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经济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大环境下,已然成为反腐工作的“前沿阵地”,而地方国企更是不可忽视的“最后一公里”。因此,在国有企业尤其地方国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巩固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根基

推动国有企业从严管党治党,是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对于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支撑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围绕党的建设弱化和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聚焦政治监督,强化政治建设,压紧压实国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并协助国企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而维护国企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不断巩固党在国企干部职工心目中的“主心骨”地位;另一方面,国企纪检监察组织通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强化国企党的纪律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能够解决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推动形成“党的作风促企风、干部作风带民风”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并通过积极承担国企社会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企“稳定器”“压舱石”作用。由此可见,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1],巩固了党在国企经济领域的执政根基。

(二)促进国有企业稳定和健康发展

新时代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现代国企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国有企业而言,如果没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就谈不上稳定健康的持续发展,因为一旦在国企内部发生腐败问题,就势必会对整个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造成极其负面的不良影响。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贪污腐败现象的大量出现[2][3],而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不断清理企业发展道路上的腐败障碍和廉政隐患,从根本上解决贪污腐败问题,增强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例如,在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通过践行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着力构建防范体系等,能够不断增强国企党员干部的廉政观念,持续提升国企管理人员的履责意识,营造国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担当作为的干事环境,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当前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

(一)对于纪检监察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认知不够

在国企发展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居于核心位置,对于全局工作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4][5]。然而,当前一些地方国企对于纪检监察工作仍缺乏正确的认知和足够的重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管理、轻纪检监督”的问题,部分企业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解上有偏差、思想上不重视,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没事找事”“鸡蛋里挑骨头”,不仅不能带来实际效益,还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和业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不愿意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配合。正是因为当前地方国企还存在这些思想上的错误认知,极大地限制了纪检监察工作效果的发挥,也造成了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境地。

(二)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在组织中地位不高

目前,一些地方国企的监督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尤其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上,其组织地位是相对较低的。通常地方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相同层次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足够的权力和权威,其监督工作自然也就会受到限制;还有些地方国企未设置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只配备了兼职的而非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因而纪检监察力量不强,难以有效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另外,大多数地方国企尚缺乏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考核激励制度,普遍存在被监督者考核监督者、被执纪者考核执纪者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在工作上要求不严

因受到企业内部各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地方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三转”上还不够彻底,工作要求还不够严格,造成“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比较突出,存在责任界限不清晰、日常工作不精准、漏洞查找不深入、防范体系不完善、执纪问责不严肃以及监督合力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国企有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有些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也有少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还不高,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做,心理上存在怕得罪人的顾虑,对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自我要求还不严,甚至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以致纪检监察工作未发挥出实效性。

(四)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在专业上能力不强

随着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对于国企纪检监察人员队伍的专业能力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本职岗位专业知识,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等各项具体工作,同时还要熟悉被监督单位及相关岗位的业务知识、工作流程等,涉及面较广,应对情况较复杂。当前不少地方国企的纪检监察人员是由其他岗位转调而来,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不深、掌握不熟,在纪检监察专业能力方面还不强,办案水平有待提高,加上现有的监督方式较为传统,查信办案手段不足,缺乏必要的软硬件技术措施,因而极大影响了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注重反腐倡廉宣教,形成地方国企纪检监察思想共识

(1)深化“四责协同”意识。地方国企应认真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责任清单,积极构建企业党委、纪委及党委书记、领导班子的“责任共同体”,增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一体推进的“四责协同”意识,让企业领导层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于落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从而逐步形成抓好做实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共识。

(2)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地方国企要重视抓好党纪法规的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把握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片、开展以案明纪示警活动等,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使企业上下形成对于国企反腐倡廉的深刻感悟和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认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地方国企要广泛宣传廉洁文化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弘扬崇廉尚洁正能量,培养厚植廉洁文化根基,重视和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例如,可借助廉政长廊等实物载体、廉政专栏等线上窗口、廉洁承诺等工作方式,以及开展“好家风·促廉洁”等实践活动,让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文化基因深深融入到国企改革发展及经营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中,为一体推动“三不”机制建设和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把准专责监督定位,突出地方国企纪检监察组织职能

(1)明确纪检监察的组织定位和地位。对于地方国企纪检监察组织权限不明、地位不高等情况,首先要深化对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定位的认识,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并结合新时代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制度办法,以作为国企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工作的支撑和依据;同时,地方国企还要改革内部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组织体系,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地位,确保其开展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并配备综合能力较强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以便切实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持续在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上发力。

(2)激励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地方国企要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实施定期汇报工作进程、工作能力和效果定期考核等环节,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6];还可制定激励措施并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真正解决被监督者考核监督者、被执纪者考核执纪者的现象,并在防止滥用权力的同时,降低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负担,鼓励纪检监察人员敢担当、善作为;最后,应着力打通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晋升通道,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有效发挥绩效考核制度的导向与激励作用,提高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水平。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1)做实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抓住政治监督的关键和着力点,突出政治纪律这个牵头管总的纪律,紧紧围绕地方国企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二是针对权力运行开展专项监督。紧盯地方国企“关键少数”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紧紧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严格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围绕经营管理做细日常监督。通过实地走访、督查指导、明察暗访、跟踪抽查等多种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针对地方国企经营业务和管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前移监督关口,由事后检查向事中、事前监督转变,努力取得“未病先防”“小病防变”的成效。四是整合各种资源形成联动监督。主动融入上级纪委“室组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员探头监督作用,并会同企业监事会、内审机构、合规部门等开展联合监督,从纵向和横向不同条线上形成多方联动的监督合力。

(2)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一是始终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的高压态势,有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强化震慑力,尤其要紧盯“小微权力”,加大对地方国企基层管理人员“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二是积极探索信访举报途径和拓展问题线索发现渠道,不断提升线索处置的科学化水平,准确把握问题线索四种处置方式,对重要线索推行集体研判机制,严防以案谋私、压案不报等问题发生;三是深入开展“一案三查”,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督促涉案单位找准症结、建章立制、推进整改,切实将线索查办工作与深化转型发展、促进合规管理、完善企业制度贯通起来,力争在政治、纪法、社会三个效果上实现有机统一。

(3)筑牢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完善地方国企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切实防范“三重一大”制度漏洞,以及可能存在的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形成可全程监督、可事后追责的防控体系,将廉政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地方国企治理效能;二是探索建立廉政监督数据库,及时更新监察对象的廉政档案,并将有关事项报告、“三礼”上交登记、问题线索处置及廉洁从业情况等纳入廉政档案并整合形成廉政“大数据”,为防范廉政风险和防止“带病提拔”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常抓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把纠治“四风”问题作为挺纪在前的重要抓手,持续在严管厚爱、抓早查小上下功夫,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现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筑牢“三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监督推动地方国企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四)抓好能力素质建设,打造地方国企纪检监察专业队伍

(1)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教育引领地方国企纪检监察人员深刻把握“旗帜鲜明讲政治”这一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不断在政治上强化“信仰自觉”“使命自觉”“责任自觉”,以矢志不渝的“信仰自觉”端正作风,以坚定不移的“使命自觉”严肃纪律,以锲而不舍的“责任自觉”反对腐败,在服务保障“两个革命”中勇担职责使命,在大是大非和贪污腐败面前敢于亮剑、坚决斗争,不断增强做党的忠诚卫士和勇敢战士的政治自觉。

(2)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国企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学习党纪法规专业知识,把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等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更要深入业务一线,了解企业业务运转机制[7],有针对性地开展经营管理、财务、审计等领域知识的学习理解,并积极参加上级纪委以干代训和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内外部沟通学习交流力度,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强基固本练内功,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

(3)着力打造专业队伍。地方国企纪检监察组织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相关程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并借助先进科学的技术措施,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督方式与办案手段,进一步提升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严进”要求吸纳人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更严的监督约束和作风建设防治“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四、结语

做好新时代基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既是强化党的领导、巩固党在国企经济领域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面对当前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纪律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关键,通过形成思想共识、突出组织职能、提升工作实效、打造专业队伍等途径,不断推动地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国有企业开创“管党治企兴业”的崭新局面、打造“创新敢为担当”的干事环境、营造“风清气正人廉”的良好氛围,提供坚强而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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