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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人学意蕴

2022-12-26董俊友

关键词:主体群众发展

彭 蕾,董俊友

(西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方略,植根酝酿于七年知青岁月、河北正定、福建宁德和浙江的基层实践中,深发强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立足于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的高度,作出贫困治理战略部署,指引全党全国人民破解了系列新难题,取得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贫困治理是我们党顺应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要求,以“现实的人”为逻辑出发点,明确贫困群众的生活面貌;以“人的需要”科学依据作为重要指向,制定有效的贫困治理策略;以“人的主体性”为发力点,指明贫困治理的关键力量;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实现贫困治理的终极关怀。这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在中国反贫困斗争中的科学实践,成为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现实的人”:贫困治理的逻辑基点

“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前提基础,以此为依据揭示人的存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一前提既不是黑格尔抽象自我意识的特定形式,也不是施蒂纳观念中利己主义的“唯一者”,更不是费尔巴哈感性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马克思指出,“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153马克思反对从抽象的自我意识存在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主张从现实生活的实际来把握人,即“现实的人”。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的策略、路线、方针,正是立足于贫困群众现实生活的生存境遇、精神文明、公平共享问题,充分体现“现实的人”的人学观点。

(一)贫困治理关注“现实的人”的生存境遇

“现实的人”是具有生命存在属性的人。马克思强调,“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就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2]531人的生存状态作为人发展的首要前提,理应得到重视和关怀。习近平反复强调,人民群众的吃饭、住房、就医、收入等方面的问题,是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共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的贫困特征表现为:吃穿不足、居住窘迫、疾患缠身、收入微薄,有效解决这些制约生产力发展的生存问题是脱贫的先决条件。2020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是改善贫困群众生存境遇,完成治贫任务的底线目标。改善贫困地区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条件、收入状况,是实现脱贫致富的必要前提。首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吃穿住问题。对于生存环境恶劣、资源短缺匮乏、交通闭塞难行,且难以实现“一方水土供养一方人”的地区实施异地搬迁政策,摆脱自然环境对人吃穿住的基本生存发展的束缚。对仍具有生存发展潜力的地方则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照顾,千方百计地满足人们的生活要求。其次,解决贫困群众的低收入问题。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的急难愁苦,有的放矢帮助排忧解难。要求扶贫干部落实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计划,促进收入增长。最后,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实现贫困群众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减轻看病负担和心理压力,有效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二)贫困治理关注“现实的人”的精神文明

“现实的人”是具有意识属性的存在物。人的意识性活动是区别于动物本能性活动的重要标志,是人的生存状态、生活面貌、发展程度的重要反映。贫困治理不仅关注人的物质层面,还高度关注贫困群众的精神风貌。受文化程度、交往限制、落后习俗等因素的影响,有的民族地区文明程度依然很低,存在“生病不就医、难就医、乱就医”、“不学汉语、不识汉字、不懂普通话”、“婚丧嫁娶搞排场、搞攀比”等陈规陋习。[3]8-9为此,习近平明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辩证关系,不遗余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精神风貌。一要传承农耕文明,延续优良精神基因。农耕文明蕴含着勤俭节约、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等宝贵精神品质,是启迪思想、净化灵魂,实现移风易俗的思想智慧。二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贫困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破除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培育健康积极、文明高尚的家风、乡风、民风。

(三)贫困治理关注“现实的人”的公平共享

“现实的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存在物。社会属性作为人的重要属性,彰显着人在社会中的权利与地位。公正平等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赋有的重要权利,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关注的现实前提。进入新时代以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迫在眉睫,绝对贫困问题成为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关键。习近平贫困治理的战略指示,正是立足于全面小康的高度,重点聚焦于贫困群众的公平共享。其一,贫困治理要求全民脱贫。“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4]3贫困治理依靠人民,成果全民共享,效果人民检验。全面小康的道路上,每个人都不能少;共同富裕的征程中,每个人都离不开。贫困治理高度关注每一个贫困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其二,贫困治理要求全国脱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等地方的贫困治理,是习近平最为牵挂的头等大事,事关脱贫攻坚的工作大局。唯有全国各地区实现脱贫,脱贫攻坚任务才算圆满完成。其三,贫困治理要求全程脱贫。贫困治理的每一个阶段,习近平都不忘作出重要指示,向党员干部提良策、鼓士气,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迎接幸福生活新挑战。现阶段,虽如期实现预期脱贫目标,但面对新的历史重任,脱贫致富是起点,共同富裕是重点,共产主义是终点。新的历史时期,仍需团结一致、继往开来,推动贫困地区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生活质量更上一层楼。

二、“人的需要”:贫困治理的理路指向

“人的需要是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反映的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贫乏状态,可以理解为人反映现实的一种形式、积极行动的内在动因。”[5]139马克思将人的需要视为人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天性,是作为“现实的人”所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导向。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提出,正是立足于人民美好生活诉求的基础上,致力于增强贫困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满足感。精准扶贫方略是中国贫困治理的伟大创举,其内在要义就是立足于“人的需要”性质、差异、异化,确定治理对象、治理策略、治理效果,保证贫困治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一)贫困治理立足“人的需要”性质明晰治理对象

马克思将人的需要分为真实的内在本质需要与异己力量诱发的虚假需要,对“人的需要”性质的判断是明确贫困治理对象的重要前提。精准扶贫的首要前提是扶贫对象精准,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确立建档立卡须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基础上,科学判断群众的真实需要和虚假需要,即“想要建档立卡”和“需要建档立卡”之间的科学判断。“需要建档立卡”显示着群众对其物质与精神状况、生存与发展条件贫乏的反映,昭示着要求消除贫困的真实性、迫切性、强烈性。“想要建档立卡”则蕴含虚假、歪曲、极端的骗取政策和资金照顾的意图,腐蚀着精准识贫的成效。因此,人的真实需要是确定贫困治理对象的重要依据。“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6]习近平走访贫困地区、看望贫困户,其目的就是听民声、体民意、察民情,真正了解群众的需要,确保决策部署科学合理。贫困治理强调精准识贫,识的就是贫困群众的疾苦心声与致富呼声,为的是对贫困群众的现实存在、尊严体面、人格价值的重视与关怀。总之,精准识贫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正是立足于人的真实需要与虚假需要的矛盾,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人的需要”性质的理论运用与实践发展,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体现。

(二)贫困治理聚焦“人的需要”差异制定治理策略

人的需要是具体的、历史的,并非完全一致,因时因人而异。对于贫困治理如何实现精准施策,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求真务实的态度,因地因人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实施好“五个一批”工程。这一论断的要旨便是立足人的现实条件和需要差异来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不同贫困地区、同一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致贫原因截然不同,致使其需求差异多样。“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各类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都要紧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来进行,支持贫困群众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方法,”[7]50即“五个一批”工程的实施,关键就在于把握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立足“人的需要”差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深化细化具体化。一方面,要熟悉、把握、吃透“五个一批”工程的普遍指导要求。贫困地区必须把这一普遍指导要求同各自实际相结合,科学性实施举措。“注重吃透上情、把握省情、熟悉下情、了解外情基础上,坚持上下结合、融会贯通、开拓创新”,[8]85合理贯彻落实“五个一批”的战略指示。另一方面,要找准、找好、落实治贫举措。“五个一批”工程仍然是宏观上的战略指导,至于具体实施哪一项工程、何时实施、怎样实施、对谁实施等特殊问题,则需充分把握群众的需要差异,根据需求差异来创新实施方法,增强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贫困治理扬弃“需要的异化”保障治理效果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导致异化需要的出现,从资本主义制度根源上对异化劳动和异化需要的扬弃,是实现人的本质复归和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贫困治理的实践中显现出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结果“需要的异化”,对其异化需要的消除是保障治贫成效精准的关键。其一,扬弃治理主体“需要的异化”。消除绝对贫困、共享全面小康、实现共同富裕,是践行党的宗旨意识和初心使命的根本要求。但是扶贫中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滋生的不良之风,严重侵蚀治贫工作的质量。强化主体责任和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的实践运用,是有效遏制不良之风、消除异己需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贫困治理工作科学运行的万全之策。其二,扬弃治理客体“需要的异化”。贫困治理的初衷是在扶贫干部的指引下,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指明方向,助其自力更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形成持续长久的发展动力。但政策照顾和扶持资金滋生出“以贫谋私”、“以贫为荣”、“以贫为懒”等不良现象。“扶志”与“扶智”双管齐下,是激发贫困群众内驱力,满足自我脱贫致富真实需要的要诀。其三,扬弃治理结果“需要的异化”。贫困治理主体和客体的“需要异化”,致使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消解,导致治贫效果大打折扣。以政府、社会、群众监督与检验治贫成效,是力戒“挂名式扶贫”、“数字扶贫”、“倒贴扶贫”等形式主义脱贫的有效之举。因此,精准扶贫致力于消除与贫困治理的主体、客体、结果与扶贫初衷背道而驰的“需要的异化”,从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保障着精准扶贫的效果精准。

三、“人的主体性”:贫困治理的根本立场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开宗明义地揭示,唯心主义片面地夸大了人“精神”的主体性,旧唯物主义则否定人主体的能动性,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区别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重要标志。以人民为中心,激发内生动力,重视贫困群众的“主体自为性”、“主体能动性”、“主体自主性”是习近平贫困治理的根本立场与核心力量,充分展现出新唯物主义“人的主体性”的重视与运用。

(一)贫困治理坚守“人的主体自为性”

“人的主体自为性”是指主体性的人所追求和实现的目标,贫困群众的“主体自为性”是对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贫困治理的宗旨便是顺应时代要求,满足贫困群众的美好生活诉求。“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9]7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生活质量从“有没有”、“够不够”到“好不好”,人民美好生活的诉求愈加强烈。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绝对贫困问题成为实现美好生活追求的基本前提。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关乎现阶段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及未来美好生活的发展。实现全国人民幸福梦想的追求是我们党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民族复兴中国梦的近景目标。因此,贫困治理的道义性、正当性、科学性,就在于将“人的主体自为性”置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决胜全面小康、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现实基础上,牢固坚守不动摇、不达目的誓不休。

(二)贫困治理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

“人的主体能动性”既是人与动物区别的鲜明特性,又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备品性。发扬“人的主体能动性”,处理好贫困群众自觉与自发、正确与错误、思想与行动关系的问题,是贫困治理的核心要义。首先,激发贫困群众的自觉脱贫意识。从福建宁德首倡“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到浙江经济发展由“腾笼换鸟”转向“凤凰涅槃”,再到新时代“自力更生”、“苦干实干”,分外凸显思想脱贫在贫困治理中的关键作用。“要把扶贫同扶志结合起来,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点,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10]贫困治理重视贫困群众的思想激励、宣传教育、情感沟通,通过办农民夜校、讲习所鼓舞民心、催人奋进;用村规民约硬性管理,规范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以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地区进行榜样教育,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和斗争性。“思想脱贫”既不乏深度,又不缺温度。其次,尊重贫困群众的自觉选择性。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意愿,对其存在、尊严、价值高度重视与肯定,引导贫困群众自己选择脱贫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验收项目,杜绝“包揽式”扶贫、“保姆式”扶贫、“清一色”扶贫,实现贫困群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后,发挥贫困群众主体创造性。消除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现实阻碍因素,为发扬其创造性提供条件。倡导教育治贫消除代际贫困,解决贫困群众子女教育后顾之忧,心无旁骛地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培养有本领、懂技术、肯实干的致富群众;加大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感、满足感、获得感。多举措并施为提高贫困群众创造能力,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提供重要条件。

(三)贫困治理赋能“人的主体自主性”

正因异化劳动剥夺工人的主体地位与主体权利,马克思尤为强调表现人主体权利的“主体自主性”在社会主义自主劳动中的重要性。坚持反映人能力的“主体能动性”与凸显人权利的“主体自主性”相统一,即赋予贫困群众能力与权利是贫困治理实践立足于“人的主体性”的生动体现。首先,指明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11]134贫困群众是贫困治理的出发点,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贫困治理的题中之义。坚持党的领导和贯彻群众路线,是明确治理瓶颈、治理目标、治理路径的关键。其次,赋予贫困群众监督权。扶贫干部的治贫权利是国家和人民赐予,必须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贫困治理依靠群众监督治贫干部、资金使用、治贫工作,严肃整顿治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现象,[12]使党的治贫生态得以净化、治贫效果得到保障。最后,赋予贫困群众评判权。贫困群众是贫困治理的直接受益者,治理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取决于是否解决贫困群众的急难愁盼、是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否让人笑颜逐开。因此,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是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的参照者与评判者。

四、“人的全面发展”:贫困治理的价值旨归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主线,体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的终极关怀。马克思指出,“人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3]123即全面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也就是人的劳动和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同时,马克思将自由时间视为人全面发展的空间,是满足其消费和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习近平的贫困治理论述划定人发展的自由时间、锚定人的劳动能力发展、推动人的社会关系发展,其价值目标是凭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治理贫困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可持续性动力。

(一)贫困治理提供全面发展的自由时间

马克思强调,“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处理的自由时间,一生中除睡眠饮食等纯生理上的必需时间以外,都是替资本家服务,那么,他就不如一头载重的牲畜。”[14]204因此,自由时间是人满足生存需要和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习近平明确规划出贫困治理的“时间表”、“刻度尺”、“缓冲期”,对贫困治理工作的部署与落实、坚持与深化、当前和长远做出战略安排,为贫困群众依托自身发展实现脱贫致富提供自由时间。首先,划定完成治贫任务的“时间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庄严宣告: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如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要求扶贫干部既不能故作拖延,也不可急躁冒进,必须用实招、见实效。既为全国各地明确完成治贫重任指明方向,又为贫困群众个人能力的发展提供自由时间。其次,刻画贫困治理方略的“刻度尺”。从扶贫开发到精准脱贫再到脱贫攻坚,贫困治理的方针立足于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完善,详细刻画出贫困治理的战略指针,为怎样促进人的发展、何时促进人的发展作出周密部署。最后,留出治贫成效巩固的“缓冲期”。一方面,以五年时间为过渡期,实行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政策,杜绝“断崖式”扶贫。另一方面,实施精准的逐户销号和严格评估举措,有效健全返贫机制和帮扶机制。因此,留出“缓冲期”的内在实质,是对贫困群众自我能力发展的有效巩固,其目标是形成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效发展能力。

(二)贫困治理锚定人的劳动能力发展

马克思认为,人的劳动的全面发展集中体现为劳动力的全面发展,故劳动力发展是劳动发展的内在力量与核心要求。贫困治理的价值目标在于灌输实干才能梦想成真的理念,即“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15]46从而促进贫困群众的劳动力发展。首先,贫困治理促进人的理想力与信念力发展。贫困治理的人间奇迹是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所引领创造,是我们党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韧劲,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干劲,营造“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仁劲所绘制而成的现实蓝图。脱贫攻坚的精神旗帜激发着全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强化了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其次,贫困治理促进人的体力与智力发展。扶“志”与扶“智”结合、医疗制度助力健康治贫和“三位一体”的教育治贫,是习近平贫困治理的重要指向,助推着贫困群众体力与智力的发展,成为增长内生力和个人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最后,贫困治理促进人的个体能力与集体能力发展。习近平指出,“我强烈地感到:在扶贫中,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就有丧失的危险。”[16]191这一治贫举措凝聚着个人和集体的合力,统筹着贫困群众与集体群众的个体素质能力和集体素质能力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遵循。

(三)贫困治理推动人的社会关系发展

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是人的“自然力”与社会能力的呈现载体,决定着人全面发展的程度。贫困治理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群众主体间关系、党群关系,使人的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推动着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贫困治理推动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治贫原则,对生态环境脆弱的贫困地区实施生态搬迁,守住绿色蓝天;对绿色资源禀赋的贫困地区发展绿色产业,发挥“绿水青山”经济效能;对粗放增长经济的贫困地区,创新开发绿色新型产业,生成绿色增长点。贫困治理从守住绿色生态、利用绿色生态、开发绿色生态的高度,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融洽关怀,发展了人与自然命运与共的基本社会关系。其次,贫困治理推动群众主体间关系的发展。贫困治理本着公开、民主的原则,对“治理对象”、“治理过程”、“治理结果”公之于众,严防邻里纷争、社会矛盾滋生。同时,构建合舟共济的集体发展理念,营造出互帮互助奔小康、戮力同心齐致富的氛围,助推着贫困群众间友好和睦的关系发展。最后,贫困治理推动党群关系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17]贫困治理坚持党的领导为组织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走进群众、关心群众、奉献群众,党的宗旨和初心使命的底色得到彰显。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对党的执政能力遂心满意、对党的誓言笃信不疑、对党的领导前途满怀信心,党群关系得到强化发展。

总之,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立足于“人的现实性”、“人的需要”、“人的主体性”、“人的全面发展”,指明治贫缘由、治贫策略、治贫主体、治贫目标,充满着科学的真谛、人学的味道、彰显人性的关怀,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运用与发展。承接绝对贫困治理的光辉业绩,完成消除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重任,仍需立足于人的“新现实性”、“新需要”、“新主体”、“新发展”要求,制定新的发展策略,矢志践行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关怀,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幸福追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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