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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我国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

2022-12-25

关键词:家庭儿童家长

洪 明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少年儿童研究所,北京 100089)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成熟而系统的思想形态,是人们对于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观念体系。教育是一项复杂的人类实践活动,需要科学的理念作为指导。教育理念是人们对于教育现象(活动)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哲学观点,是教育主体在教育实践、思维活动及文化积淀和交流中所形成的教育价值取向与追求,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延续性、指向性的教育认识和理想的观念体系[1]。作为新时代教育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家庭教育理念是人们在追求理想的家庭教育过程中所信奉的基本观念。近年来,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提炼和阐释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家庭教育基本理念,是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政策法律、指导家庭教育实践、处理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关系的关键所在。提炼和阐释我国新时代家庭教育基本理念,必须以习近平家庭教育相关论述为指导,深入理解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破解家庭教育内在矛盾,明确家庭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进一步揭示家庭教育发展的规律。

一、家庭为基

(一)理想的教育始于和谐家庭

当下家庭教育领域有这样一句流行语——“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意思是要想教育好孩子,家长必须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的知识技能。固然,家长好好学习的确重要,但是家庭能否履行好教育职责不仅在于家长是否掌握了教育的知识与方法,还在于婚姻与家庭的质量与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谐稳定的家庭才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和保证,重视家庭教育首先从注重家庭建设开始。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最重要、最直接的“微系统”,和谐美好的家庭不仅是人生幸福的基础,也是孩子受教育权的最大保障。现实中许多孩子的问题,本质上是家庭自身问题。美国社会学家戈夫(W.Gove)指出,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偏差、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2]。有研究发现,有严重问题行为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环境相对较差,普遍存在着家庭关系紧张(主要指父母感情不和、经常争吵等)、父母教养方式粗暴、监护不力、亲子关系疏离等问题[3](P12-13)。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三注重”号召,号召全社会要共同努力,促进“家庭和睦”“相亲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有所养”[4]。

(二)注重家庭教育的前提是加强家庭建设

首先,高度重视家庭的自身价值。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有着独特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重视家庭,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家庭的重要功能。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指出,“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长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很大,往往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习总书记对家庭的注重,除了因为家庭是“第一所学校”之外,还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与社会和国家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他指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要通过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5]。其次,充分保障家庭功能的完整性。家庭是一家人共同生活的组织,家庭具有经济、繁衍与性、文化与教育、休闲娱乐、情感、抚养与赡养等诸多功能,只有功能完备的家庭才能称之为和谐完美,也只有和谐完美的家庭氛围才能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空间。一方面,要大力提升家庭的整体功能。加强个体的家庭化与社会化同步,倡导社会将成家与立业视为同等重要地位。强化家庭的角色文化和身份意识,履行自身的角色义务,将个人身份和角色融入家庭之中,实现个体成员的社会化、个人化与家庭化同步发展[6]。另一方面,要提升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教育是家庭的核心功能之一,教育成功与否总体上来说是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构建家庭教育的支持系统,不断改善家庭教育的外部条件和物质基础,不断提高父母的文化修养和教育能力。

(三)家庭建设的关键是培育优良家风

注重家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家风是家文化的核心。家风是家庭的整体风貌,是父母或长辈长期崇尚、身体力行并用以约束子女后人的行为准则、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习近平总书记说:“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5]因此,家风是家庭最重要的软实力,是最宝贵的教育资源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家风传承。一方面,要注重内容上的继承与创新。既要充分挖掘与传承中华民族历史上优良家风文化,又要认真梳理和弘扬红色文化,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治家风范影响后人,还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生活的每个细节,创建民主、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另一方面,要注重形式上的继承与创新。既要利用好宗祠、家谱、家规、民谣、山歌、节庆、婚丧嫁娶仪式等传统家风的各种载体,也要与时代结合,利用互联网、家族群、宗亲会等形式将家风内容充分融入其中。

二、做人为魂

(一)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教子做人

“家庭是第一所学校”,但首要问题是“培养什么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5]现实中许多家庭教育问题的根本是在“培养什么人”方面出现了偏差。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2018年调查显示,96.2%的四年级学生和95.8%的八年级学生认为家长对自己的成绩期望至少是“班里中等”,45.9%的四年级学生感受到家长对自己成绩期望最高值为“班里前三名”,42.7%的八年级学生感受到家长对自己的成绩期望最高值为“班里前十名”[7]。另有调查发现,超过九成 (93.4%) 的城市家庭子女和近八成(78.4%)的农村家庭子女被家长期待至少能上大学[8]。而对子女的期望过高易导致家长产生失败感和焦虑感。解决当下家庭教育问题的关键是重塑把做人作为教育的第一使命,把培养儿童健全人格、优良品质、健康身体、全面发展当作家庭教育最根本的追求。

(二)充分发挥家庭在育人中的独特优势

一个人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会影响到人的身心发展,但是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特点和优势不同,在分工上应有所侧重。学校教育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培养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作用;社会教育主要是指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多主体的社会教化和社会影响。家庭教育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家庭教育作为儿童早期所接受教育的主要形态,在身体、情感、认知、社会化等素质发展方面对儿童具有先入为主的优势;其二,家长具有情感优势,家长与子女是休戚相关情感和利益的共同体,家长对子女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影响力;其三,家庭教育的优势在于家庭生活,家长在生活的陪伴中择机而教、潜移默化,逐步让孩子学会了做事与做人的规则,懂得了自我约束,形成了早期行为习惯,打下了良好的情感基础,并在树立规则意识基础上逐步内化为价值观念。

(三)教子做人的关键是培养理想信念和价值品质

教育,说到底是学做人的过程,做人教育的关键就是要在学习、生活中逐步让孩子认识到一个人一生究竟要为谁而活、怎样活才有意义等问题,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第一粒纽扣”和“人生第一课”。现实中许多人的问题不是在学习上出现的,而是在做人上出现的。境界低、格局小的人习惯将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斤斤计较个人的功名利禄,看不清个人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个人利益与民族大义关系,这样的人既难取得大成就,更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教孩子学做人,就是要让孩子自觉将自己的梦想与时代的要求相结合,在实现民族复兴伟业中实现自身价值。教孩子学做人,立意要高,但落点要低,需要家长从习惯养成开始,逐步将理想信念渗透其中,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生活为根

(一)家庭教育的根本特征是生活教育

与其他教育形态相比,家庭教育是将生活和教育结合最紧密的教育形态,家庭教育的最大特征就是生活教育。“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需的教育”[9](P587-588),是在生活中、基于生活、为了生活的教育。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必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其实也就是要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科学文化知识等做人做事的道理必须要与生活结合起来,也只有与生活结合起来,才能贯彻“落小、落实、落细”的原则,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教育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养成好思想、好品德……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由一件件小事组成的,养小德才能成大德”[10]。融入生活,就是把抽象的“德”融入到具体的事中,“事中成人”“以事育德”,在应对各种事件中生成道德智慧。概而言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生活、学会做事,这是家庭做人教育的根本法则。

(二)改进家庭教育的着力点在于改善家庭生活

当下我国家庭教育呈现出高期待、高投入和高焦虑等“三高”现象,“竞争性育儿方式渐成气候,表现为早教低龄化、智育倾向明显、跨阶层参与、高代价化特征,并伴随结构性的养育焦虑”[11]。如果从生活的角度看,其问题的根源在于错误的教育目的导致教育偏离生活。许多家长打着“教育”的旗号,对孩子的时间进行了“精心”安排,使得孩子整日奔波于学校与各种课外班之间,忙于各种竞争性学习活动之中。家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忽视了学习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忽视了生活的重要育人价值。长期在竞争性学习状态下的孩子,不仅会因为缺乏生活的滋养而找不到明确的学习方向,也会因学习与生活实践的疏离而使自己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学习者,甚至由于学习上的挫败感而导致人格上的缺陷。改进家庭教育,需要将教育与生活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让教育成就美好生活,让美好生活滋养教育。

(三)以生命成长逻辑设计美好教育生活

如果说学校教育的关键是设计适合学生的课程,那么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构建适合孩子成长的美好生活。首先,丰富多彩的生活要有儿童的视角,不能让成人生活代替儿童生活,不能让学习生活代替一切生活。陶行知说:“我们主张生活即教育,是要儿童的生活才是儿童的教育,要从成人的残酷里把儿童解放出来。”[9](P176)2021年国家颁布“双减”政策,目的是为了让教育回归本真,家庭教育的本真就是要回归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中让孩子得到滋养。其次,生活具有教育性是指好的生活具有正向的教育价值。好的生活是认识和成就生命意义的过程,家长应该帮助孩子学会处理日常生活与学习的关系,在时间安排上既要保证学习也要学会闲暇,既要会学也要会用,既要认识书本也要改造社会,真正做到“教、学、做合一”。再次,要处理好自主生活与他主生活的关系。美好的生活是每个人的追求,家庭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能够创设理想生活的主人,其要义是通过生活学会更好地生活。生活教育的过程遵循着先他主再自主过程,儿童早期主体性处于起步阶段,儿童需要在父母家人的照顾、抚养中接受教育,儿童生活是在成人“替代”设计下开展的。但是,“替代”设计不是目的,“替代”的真正目的是儿童的“自主”,这是教育的辩证法。随着儿童主体意识的增长,家长需要不断地放手,最终促使儿童变成具有合理生活目标、生活能力和生活智慧的人。

四、儿童为本

(一)儿童为本是新时代的儿童观

家长如何正确看待儿童是开展家庭教育的前提,直接影响亲子关系、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2013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北京市少年宫和少先队代表一起过儿童节时,以一个“大朋友”的名义,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祝贺节日。他表示,“我的工作很忙,但无论多忙,五四、六一我是一定要和青少年在一起的”[12]。以一个“大朋友”的名义和少年儿童在一起,其实就是对新时代儿童观的形象比喻,不仅表明习总书记内心深处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也表明他秉持着关爱儿童发展、尊重儿童主体地位的新型儿童观。新时代儿童观包括以下基本立场:其一,儿童就是儿童,不是“小大人”,有其独特的世界;其二,要走进儿童世界,学会从儿童的立场来理解儿童;其三,引领儿童发展需要用科学的方法,既要重视儿童的主体地位,也要反对儿童中心论,既要充分尊重信任,也要严格要求,将儿童的“天性”“个性”和“社会性”高度地统一起来,“倡导保护天性、尊重个性、培养社会性,让教育真正在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促进儿童的发展”[13]。

(二)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起点

儿童有生命权、健康权,有获得必要生活保障的权利;有接受各种保护、免于伤害、不受歧视、不受虐待、获得尊重的权利;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与心智、实现自身生命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权利;有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其权益发表意见的权利。家庭是实现和保障儿童权益的第一责任主体,父母要有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防止各种可能给儿童带来的伤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对儿童带来的伤害很多,家长和社会在当下尤其要高度关注三种类型的伤害:一是网络世界的伤害。当下的未成年人是网络时代的原住民,但网络世界复杂,潜在着许多可能的伤害,家长既要引导孩子学会利用网络资源又要学会自我保护。二是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当前,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现象频发,未成年人既是保护的对象,又可能是伤害的源头,如何预防未成年人之间的伤害不仅考验着学校和社会,也考验着家长。三是来自家庭自身的伤害。现实中来自于家庭的侵害儿童事件高发,许多父母怀着美好的愿望,打着“爱”的旗号,但做出了伤害儿童的事情。提升家长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按照符合儿童发展规律教育子女显得尤其重要。

(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保护和实现儿童权益的过程其实就是促进儿童发展的过程,树立以儿童为本的理念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坚持辩证地看待儿童发展观念。一方面,应将儿童发展利益置于优先位置。以儿童发展为本,需要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儿童发展利益置于家庭生活和社会的优先位置。当然,“儿童利益最大化”并不意味着家庭其他成员利益的最小化,更不能伤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尤其不能伤害老年人的利益。有调查显示,51.6%的家长表示存在“关注孩子有余,孝敬老人不足”的现象[14](P33)。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意味着老人利益的被剥夺,也不利于儿童的成长。另一方面,要坚持全面发展的基本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下功夫,要加强德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这不仅是对学校教育的要求,也是对家庭教育的要求,其目的就是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基本方向,防止和反对各种形式的片面发展和异化发展。

五、家长主体

(一)家长是教育子女的第一责任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是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相关论述不仅指出了家庭教育的优先顺序,更指明了家长是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地位。

家长要充分意识到,无论孩子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就读于哪所学校,自己都是教育和管理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决不能借故把教育的全部责任推给社会和学校,决不能借故将教育责任转移给家庭或社会的其他成员。家长要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孩子入学之前最重要的教育者,早期的家庭教育奠定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尽管学校是育人的主渠道,但严格来说,学校教育接受的是家庭教育的“半成品”,家庭在孩子的关键期已经塑造了孩子的原初模样,家长在孩子入学之前就已经给孩子打上了人生的底色。家长要充分意识到,学校教育的效果需要家庭配合才能得到落实,自己是孩子成长的终身“老师”,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扮演着不同的教育角色。

(二)父母是教育子女的法定主体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教育子女是其天经地义的责任,该思想体现在我国一系列法律法规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2021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此外,家长在教育中的法定主体责任在教育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地方立法之中都有充分体现。

(三)提高家长角色胜任力

家长需要加强自身学习,树立与孩子一起成长的意识,不断提高角色胜任力。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教育环境,对于一个没有受过系统教育的家长来说,单靠简单经验难以胜任。要想成为一个有教育胜任力的家长,不仅要不断丰富自身人文和科学素养,还要学习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与技能,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更要明确自我角色意识,完善自身的人格特质,不断调试教育动机。

履行好教育主体责任,需要家长学会读懂孩子,把握其心理发展规律,学会因材施教。履行好教育主体责任,需要家长学会理解孩子行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学会反思自己教育行为的正当性和科学性,善于从自身找原因,不断改进方法策略,能够用正确的方法和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子女。履行好教育主体责任,更需要家长树立与孩子一起成长的理念,端正教育目的,保持合理期待,让孩子在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履行好教育主体责任,还要家长处理好各种教育关系,整合教育资源,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协同育人

(一)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

家庭教育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因此家庭教育应该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并要求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应建立健全政府指导、教育。妇联等部门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目标一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覆盖、科学指导等基本原则,大力提升家长教育能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和谐共生的育人生态。

(二)引导家长学会处理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家校关系是教育工作中最重要的关系,处理好家校关系,与学校形成育人合力,是家长的必修课。一方面,家长要为孩子打好人生底色。在儿童入学之前,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主渠道,是习惯养成和情感发育的重要时期,家长要为孩子顺利适应学校教育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家长要当好学校的合作者。孩子入学之后,学校教育逐渐代替家庭教育成为主渠道,家长要学会当好一名合作者,配合学校完成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首先,家长要尊重和信任学校、教师,不能随意挑剔、苛责学校和老师。其次,家长要充分读懂并认同学校和老师。学校和老师传授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主流的价值观念,培养全面发展的公民,家长要理解和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尊重教师的教育风格,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再次,家长要学会与学校沟通。家校之间要保持沟通交流,学会解决两者的分歧和矛盾。一旦遇到教育中的问题,家长应该全面了解情况,合理表达自己的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寻找最佳解决途径。最后,家长要学会参与学校活动。家长要学会利用家长委员会等渠道,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课程与教学活动之中,形成家校合力局面。

(三)指导家长学会利用社会教育资源

搞好教育需要树立大教育观,需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整个社会就是个大的教育资源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社会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5]:一是兼具青少年教育功能的机构,如各种媒介、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等;二是专门的青少年教育机构,如青少年宫、儿童中心等。上述两类大体都是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教育服务机构,家长应与子女共同参与各项活动,充分利用这些社会教育资源。三是校外补习和教育培训系统。家长要学会做一个合理的教育消费者和资源利用者,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基本规律,尊重儿童的意愿,合理适度地利用各种校外教育资源,让社会教育成为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有益补充,决不能让各种教育培训代替和干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

统而言之,做人为魂、生活为根、儿童为本、家长主体分别回答了家庭教育中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与途径、教育主体与客体关系,属于家庭教育的内部关系问题;家庭为基、协同育人则注重家庭教育的外部关系,二者结合起来构成了新时代我国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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