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实践与探讨
——以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为例
2022-12-21张昕川
水利水电快报 2022年12期
张昕川,徐 霞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51)
0 引 言
水利工程通常具有占地面积大、破坏地表植被面积大、土石方挖填量大、弃渣量大等特点。如不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将导致水土流失、周边生态环境恶化、土地生产力下降,甚至引发地质灾害等严重问题。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意识不强,难以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因此,通过引进水土保持专项监理以促进水土保持方案中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推进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的实施,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参建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意识,进而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质量达标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是十分必要的。
2003年,水利部提出部批项目必须实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监理成果成为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及验收的必备条件和依据。2006年和2011年出台的2部水利规范(SL523-2011《水土保持施工监理规范》与SL336-200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范》)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评定及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验收要求做了明确规定。2017年以来,水利部多次印发文件,强调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提出生产建设项目未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水土保持分部及单位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能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利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的水土流失防治作用,使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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