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治建设的主旋律
——耕地保护
2022-12-21魏莉华
青海国土经略 2022年3期
◆ 魏莉华
今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而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我国土地法治建设的主旋律。回顾我国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耕地保护的新要求,对新时代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法具有重要意义。
耕地问题催生《土地管理法》及其全面修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农业技术的发展解放了农村土地生产力,长期存在的粮食短缺问题得以改善。然而,随着经济建设和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各类建设大量占用耕地,导致耕地数量减少,威胁国家粮食安全。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基本国策,并要求抓紧制定《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土地管理法》,6月25日也因此被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可见,正是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直接催生了我国首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耕地保护进入法治化时代。1987年,国务院颁布《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始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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