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直播带货乱象及监管措施
2022-12-21邵洵
鄂州大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消费者
邵洵
(鄂州职业大学,湖北 鄂州 436099)
2019 年岁末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我国直播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它打破了地域、场所和时间的限制,展现出传统销售行为无法比拟的巨大流量,成为2020 年最受关注的热词。在直播红利的导向下,直播带货出现的各式走偏操作和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商家、主播和平台的形象,扰乱市场消费环境。笔者从直播带货行业发展现状视角出发,分析其违法乱象形式,探讨“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希望可以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直播带货行业发展的现状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电商营销模式,主要是网络主播通过一些互联网平台,采用直播技术或是短视频广告插入等形式进行商品展示、答疑咨询、导购分销的一种新型营销推广,其营销模式符合我国《广告法》第2 条之规定,本质上属于一种荐证广告。其具体运营方式可由店铺自己开设直播间,或由职业主播集合进行推介,模式核心是通过主播链接消费者和产品、消费场景,来引导消费者购买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推广模式,它的快速发展,已成为电商行业一个新的增长点,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在线直播用户5.87 亿人,预计2022 年将达到6.60 亿人,目前我国直播带货属于高速增长市场阶段,以网络游戏、网购为代表的“在线经济”已重回增长轨道,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短视频、直播等为代表的新型“宅经济”更是迅速爆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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