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拟经济及其增加值测算
——基于国民收入来源的视角
2022-12-21赵文张车伟
社会观察 2022年11期
文/赵文 张车伟
在虚拟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国内对虚拟经济的认识逐渐聚焦到了金融和房地产领域,但是对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边界划分莫衷一是,既存在将虚拟经济边界夸大的倾向,也存在概括不全面的问题,这给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带来了重要风险。本文拟从国民收入来源的视角,基于对虚拟经济本质功能的探讨,来界定虚拟经济,并对虚拟经济增加值规模进行测算。
虚拟经济的界定和总增加值的来源
(一)虚拟经济的界定
虚拟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转移已有财富但不创造新增财富的分配活动,因此,虚拟经济能够产生增加值,但这部分增加值不对应社会新增财富。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边界是非常清晰的,如果一种经济活动,收入实现的前提是生产活动,那么这种经济活动就是实体经济;如果一种经济活动带来的收入不需要生产活动作为前提,那么这种经济活动就是虚拟经济。
对国民经济整体而言,区分其中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成分,有一个简单的标准,即收益来源的性质。实体经济收益来源于商品和货币参与资本循环,是一个价值增值过程;虚拟经济收益来源于商品和货币纯粹的所有权转让,是一个转移财富过程。
(二)虚拟经济增加值的来源
对虚拟经济的界定,引出了如何看待虚拟经济增加值的问题。《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简称“SNA(2008)”]是联合国等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和方法。本文使用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和方法,基于国民经济核算中对财富创造和财富转移的区分,对中国虚拟经济的增加值规模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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