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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2022-12-17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人民论坛 2022年20期
关键词:二十大依法治国法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李 林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的纲领性文献,不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擘画了美好蓝图,也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法治建设方面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重大论断。作出这个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建设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化了对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新时代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法治中国建设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行稳致远。

三是构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大手笔、大战略,从两大角度着力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的大格局。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角度来看,我们立足中国国情加强现代化法治文明建设,在致力于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全面加强现代化法治文明建设,使法治不仅与国家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而且为国家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践的规范化、法治化,使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又是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法治保障。我们党坚定“四个自信”,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的新时代法治发展格局,为全社会坚定“四个自信”提供强大法理支撑,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

从建设法治中国角度来看,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深入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国宪法实施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形成,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凝练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总结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这两种表述,都深刻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概括起来讲,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显著提高,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布局基本完成,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宏伟蓝图加速实现,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迈上新征程创造了良好条件。

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彰显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共分十五个部分,涵括党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和主要方面,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展现了清晰深刻的法治逻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法治思维,多次明确使用法治提法。“法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高频词汇之一,除了本文重点阐释的法治内容外,其他还有诸如“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污”,“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军”,“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等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彰显法治精神,内含深厚法治意蕴。党的二十大报告使用的许多概念,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虽然没有直接出现“法治”表述,字里行间却包含着深厚的法治意蕴。因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党的二十大报告更加重视法治,专章设立法治板块。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标题设立专门章节,对未来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作出战略部署,这在历次党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尚属首次。关于法治建设标题的表述方式,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提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的提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两个地方的提法分别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相比较而言,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表述更加契合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背景下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理念新战略新实践,具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用专章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统一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视;二是把“法治中国建设”列入标题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的高度肯定;三是以“坚持”和“推进”作为标题动词,充分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是一个久久为功、赓续发展的奋斗过程,必须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不断发展,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中达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统揽全局,把法治提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把法治深深嵌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过程各方面,用法治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在现代化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用法治保障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用良法善治护航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我们必须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积累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不忘初心、踔厉奋发、再接再厉,矢志不渝地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上新征程、开启新局面。

全面理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刻意蕴

一方面,准确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含义。从党的十八大到二〇三五年这个时间段,其中,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未来五年,处于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创新发展的中间时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事业的进程中,这是一个攻坚克难爬坡过坎、夺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胜利的关键时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一个复杂宏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长期坚持、稳定发展,总结运用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形成的宝贵经验,巩固扩大新时代法治建设在思想理论、制度创新、实践改革等各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而且需要与时俱进、接续奋斗,持之以恒地把全面依法治国事业推向前进,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概括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其中,“十个明确”之一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四个坚持”之一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十三个方面成就”之一是“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所有重大理论、制度、实践创新成果,都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其基本内容集中体现为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其二,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谋划、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行之有效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确立了未来五年全面依法治国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迈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新阶段。总之,对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规划安排,必须长期坚持,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充分认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2013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党执政70多年来,虽历经坎坷但对法治矢志不渝,从“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法律大国走向法治强国高度的理论概括、深邃的思想表达和崇高的目标追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第七部分标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凸显了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既是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也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和法治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擘画了迈上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法治中国的进军号。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把问题作为研究制定政策的起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法治建设实践遇到的新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法治问题,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法治实施体系不够高效,执法司法职权运行机制不够科学;法治监督体系不够严密,各方面监督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等等。”具体来看,在立法方面,少数地方存在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等问题,存在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在执法方面,少数地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在司法方面,少数司法腐败案件暴露出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鉴于此,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在政法队伍方面,少数执法司法人员手握重器而不自重,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法治权威。法治领域存在的少数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研究新情况、针对新问题、提出新举措,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用“自我革命”的胆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第二,坚持目标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目标导向,就是要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开展工作,在目标指引的方向和道路上持续奋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制定了路线图、施工图,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阶段性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时对未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明确提出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总体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展开、法治中国建设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一规划两纲要”得到有效实施。例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的目标任务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要实现的目标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此外,国家“十四五”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国家“八五”普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等规划文件,也都从不同角度明确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加强对标对表,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所有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一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国法治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通过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法治途径,通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方式,把我国法治体系显著优势更好转化为良法善治的法治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是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截至2022年9月底,现行有效法律有293件,行政法规有598件,地方性法规有13000余件。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维护稳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 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深入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最后一道法治防线。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以强有力监督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五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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