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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广东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思考

2022-12-07包鹏威姚成平陈三雄

广东水利水电 2022年11期
关键词:水土保持流域广东省

田 甜,包鹏威,姚成平,陈三雄

(1.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 510635;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州 510225)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十三五”期间,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5 069 km2,全面完成19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任务和577座崩岗治理。全省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为917万t,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17 636.40 km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0.12%[1],水土流失状况明显改善,为全省生态环境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自2018年起广东省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

进入新时期,水土流失治理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的视角,深入分析广东省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结合广东省“十四五”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出科学推进新时期广东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思路举措[2-3]。

1 水土流失现状和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1.1 水土流失现状

广东省土地总面积为17.97万km2,下辖21个地级以上市。属于东亚季风区,多年平均气温为 21.9℃,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 771 mm,是中国光、热和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也是重要的水力侵蚀类型区。根据2020年广东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为17 636.40 km2,占国土总面积的9.88%。从侵蚀强度看,以轻度侵蚀为主,面积为14 349.88 km2,占比为81.37%,其次为中度侵蚀,占比为11.84%,强烈、极强烈及以上侵蚀相对较少,占比为6.79%。

广东省水土流失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简称“一核一带一区”),空间分布上呈现地域特征(见图1)。

图1 广东省分区域土壤侵蚀分级面积占比统计示意

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9市)水土流失面积相对较小,但中度以上侵蚀面积相对较大;沿海经济带(包括汕头、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潮州和揭阳7市)水土流失面积最小,占全省侵蚀面积的18.64%,多分布于林地、耕地、园地等农林开发土地利用类型;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5市)水土流失面积最大,占全省侵蚀面积的53.18%,其中属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河源市和梅州市水土流失面积最大,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14.58%和13.21%;涉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清远市、云浮市和韶关市水土流失面积均超过1 000 km2。

1.2 广东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形势和存在问题

对标对表新发展理念、“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当前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依然存在一些短板。

1) 传统小流域治理与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受治理理念、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传统小流域治理防治标准不高,多集中于局部区域,治理技术手段单一,效果不显著;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不够,未能充分实现统筹多系统、多目标协同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治理,不能满足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2) 崩岗治理力度难以有效扭转现有崩岗侵蚀存量。根据2022年《广东省韩江流域重点地区崩岗调查报告》[4],广东省仅韩江流域重点地区崩岗数量有4.4万座,崩岗依然是广东省特有且严重的土壤侵蚀类型。传统崩岗治理受限于资金,治理模式单一、标准低,治理范围小且分散,治理效果又容易随着原地貌的进一步发育而失效;崩岗治理与区域生产发展结合不足,在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效益方面的贡献有限,治理工作难以规模化。

3)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综合治理格局尚未形成。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水土流失有自身区域化特点,但目前各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不突出,未能与区域功能定位、自然生境条件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具体需求有效衔接,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实现。

4) 多部门有效沟通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治理是多部门、多行业参与的系统性工作,目前各部门相对独立地实施林草措施、坡耕地治理、矿山修复等相关水土保持工作,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激励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水土保持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

2 新时期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和任务

《广东省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成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水土保持质量效益双提升,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持续增强,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90.81%[1,6-7],“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3 900 km2[1,5],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为88宗[1]。

展望2035年,建成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91.76%[1]。

3 新时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作

围绕广东省“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立足完成广东省新时期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和任务,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依托绿美广东大行动、生态保护修复、水系整治、海绵城市、万里碧道等重大项目实施,充分运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和河湖长制、林长制考核机制,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为主的多目标协同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3.1 转变思路,推进以生态清洁小流域为主的小流域综合治理

根据区域水土流失特点、生态功能定位等因素,完善顶层设计、政策配套,科学分区、分类施策。持续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同时转变思路,以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镇、村庄周边、重点水源区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大力推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作,构建生态清洁小流域“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组织管理上做好与乡村振兴、河湖长制、林长制的衔接,治理方式上从单条河段整治转变为集中联片治理,统筹配置沟道治理、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措施,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生态产品[8-9]。

1) 珠三角核心区重点打造“都市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主导,以水环境改善与水景观建设为重点,结合万里碧道建设,坚持集中连片、系统治理、区域推进,进行城市水土流失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绿化美化建设[10]。开展水系整治、水质净化工作,城郊开发建设加强园林式绿化,促进城郊生态景观提升,营造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小流域生态环境优美、水清岸绿,打造“水清、岸洁、景美、怡人”的“花园城乡”新典范。

2) 沿海经济带重点打造“绿色发展型”生态清洁小流域。结合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坚持控制面源污染与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相结合,因地制宜种植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科学配置工程、植物和耕作措施,合理配置和保护水土资源,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与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等共同发展。整治河沟两岸和入海口生态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呈现“一河清水、两岸绿色、田景交融、人水和谐”的区域风貌。

3) 北部生态发展区重点打造“安全生态型”生态清洁小流域。以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安全防洪、保护水源、改善环境为重点,建设防洪工程,严守生态红线,实施封育封禁、抚育更新等预防保护措施;开展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增强区域蓄水保土功能;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进行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小流域人居环境,建设“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水美乡村”。

3.2 理念创新,实施崩岗专项治理

1) 开展崩岗专项调查,完善全省崩岗数据库。聚力全面准确了解全省崩岗防治效果、数量变化、危害程度划分等问题,以韩江中上游、东江中上游及重要江河源头为重点,采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崩岗专项调查,摸清全省崩岗分布、危险度、敏感性等基本要素,建立全省崩岗数据库,为开展专项治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 加强区域互动,促成南方红壤区崩岗治理大格局。基于崩岗调查成果,充分考虑治理的迫切性、集中连片以及重点治理区为主兼顾其他的原则,从大生态保护、大区域协同推进角度出发,谋求国家层面统筹南方红壤区(如广东、福建、江西等)崩岗侵蚀综合整治,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统一规划,制定崩岗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省联动治理,形成整体合力。

3) 加强崩岗创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开展崩岗侵蚀模型、崩岗修复技术研究,注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构建崩岗治理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建立崩岗治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修复目标、计划措施和修复效果提出具体要求,引导崩岗治理正向、积极、可持续发展[11-12]。

4) 发展崩岗经济,争取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投入。结合国土空间管控和“三条红线”相关要求,推动崩岗开发型治理模式和综合整治型治理模式,有序推进崩岗治理后土地流转、占补平衡、适度规模经营等相关鼓励性政策制定,提高社会各界进行崩岗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对靠近城市周边的崩岗群,可结合城镇开发、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休闲农业区、科教基地或旅游区建设等,进行综合整治利用[13]。

3.3 部门联合,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各级政府上下联动,强化制度、规划、政策的衔接。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与数据共享共商为切入点,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联动,力争做到治理理念、方向和重点的统一,趋同互助、交流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水土流失治理新格局。

1) 开展林草措施综合防治。以广东南岭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持续合理优化调整公益林布局,对公益林实行分级保护,稳定维持公益林面积总量。对公益林中低质低效林进行提质改造。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地和大江大河集雨区范围内,以宜林地、疏残林、低效纯松林、桉树林、果树林等为修复对象,建设高质量水源林[14]。

2) 开展坡耕(园)地治理。以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坡耕地、坡园地集中区域为重点,在不减少耕地数量、不降低耕地质量的前提下,科学配置坡改梯、田间道路、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措施,大力推行保水保土耕作措施,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防控坡耕(园)地水土流失。

3) 开展石漠化治理。优先对深山、远山和中度以上石漠化区域开展封山育林工程,推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重点对韶关、清远等岩溶地区开展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治理,加快推进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乳源西京古道国家石漠公园建设,打造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样板[11]。

4) 开展遗留矿山治理。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土地损毁情况核查,分类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复绿标准体系及矿山石场水土流失监管体系。加强对粤东西北等矿山集中区的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探索将矿山生态修复与体育场地建设、文化旅游有效结合,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新格局[15]。

4 结语

广东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艰巨,水土流失区域化特点明显,本文提出转变思路,构建以生态清洁小流域为主“一核一带一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格局,符合新时期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南方特色崩岗专项治理进行理念创新,在完善基础数据支撑、加强崩岗创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的前提下,推动崩岗开发型治理模式和综合整治型治理模式,推进区域互动促成南方红壤区崩岗治理大格局。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建议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各级政府上下联动,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由政府统领,水利、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广泛争取社会力量投入,形成齐抓共管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局面,统筹推进水土流失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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