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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桦皮船》中的生命意味:离去即归来

2022-12-05□孙

中国图书评论 2022年10期
关键词:狍子林子山林

□孙 悦

对比薛涛以前的作品,他的小说《桦皮船》对生命的思考最深、最强劲,也最为独到。老猎人托布和小孙子乌日一起从繁华的大都市出发,向着大兴安岭苍莽的山林奔去。他们驾驶着洁白的桦皮船,在奔腾的呼玛河上漂流,阿哈和古然相伴左右。野生的狍子群踢踢踏踏地躲避也追随着他们,神秘的鱼群为他们聚拢再散开,深邃无边的东北丛林容纳了无数的生灵,他们加入其中,目睹着万物的荣枯,参与着一场又一场告别与重逢。他们追寻那渐渐远去的鄂伦春民族的脚印,高唱着生命之歌,一位老人,一个少年,一条猎犬,一只小狍子,他们有的正在离去,有的正在归来。

中国古人提出“齐万物,一死生”。万物一体,生死无别,这是中国人的生命哲学和生命智慧。《桦皮船》用文学的诗性叙事,呼应了这样一种深邃宏阔的生命认知。

作家笔下,天地间的万物互相依存,互相索取,互相偿还,互相报答,到最后便互不相欠,由此获得完全的自由与心安。山林里,爷爷托布跟孙子乌日讲述许多年前太爷爷追逐老熊的一段往事。那一次,太爷爷被老熊打坏了肺,要死了,临死前他交代,在橡树旁挖个坑,简单一埋就行。生命归于尘土,归于树木,归于山林,这是鄂伦春人给自己设定的死亡归宿。对于他们来说,死,不过是一种形体消失了,再以另一种形体继续存在。太爷爷不再有人的躯壳,却有了树的姿态。他与树合二为一,他就是树,树也是他,他们是彼此,他们也是一个新的自己。

乌日挺着胸脯要给太爷爷报仇,托布告诉他,太爷爷与老熊之间的私人恩怨是他们自己的,无须别人插手。一条命和一条命之间的较量自然而平常,谁输了谁赢了,没有分别,你死,我活,就是这样,如此而已。猎狗阿哈追逐过狍子,追杀过马鹿,而今阿哈死了,这账就一笔勾销了;太爷爷被老熊打死,而老熊在树洞里冬眠,睡到第二年春天没醒过来,这账也一笔勾销了。在山林之间,没有不可化解的冤冤相报和势不两立,同样也没有刻意造作的感激涕零和歌功颂德。万物本为一体,生死循环相依,简单得很!

“从前在山上过日子,人活得自在,整个人交给老林子,连命也交给老林子,老林子想拿走就拿走。”托布还跟乌日说过这样一段话。把命交托出去给对方,不只出于巨大的信任,还包含着深深的依赖,更是对生命的坦然处置。不用惦记什么时候会死去,只消轻轻松松地活着就好,交出了死亡的主宰权,也就交出了生命的恐惧和负担。这是真正的顺其自然,解放灵魂。

小说里,猎狗阿哈是托布的命根子,它一直跟着托布在山林里出生入死。如今它老了,托布也更爱它了。托布不得不待在沈阳照顾孙子的那半年,阿哈让他魂牵梦绕,日夜牵挂。一天,阿哈失踪了,托布在电话里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立刻不辞而别,起程寻找阿哈。只是,当阿哈再次出现在托布面前的时候,却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死去了。

小说行文至此,似乎一场撕心裂肺的痛哭在所难免,但作家偏偏没有这样去描写。作家笔下的托布,那目睹过一次又一次死亡的猎手,那经历过一次又一次变故的老人,温柔地抱起阿哈变得冰冷的身体,依然声音洪亮,腰杆直立,他要做一件比哭泣和哀伤更有意义的事——带他的阿哈回家去。阿哈乖顺地趴在托布的脚边,和从前一样;托布喋喋不休地跟阿哈说着话,和从前一样;回家之路险象环生,托布和阿哈再一次共历生死考验,也和从前一样。只不过阿哈不再跟着托布奔跑,不再发出兴奋的助威声,但托布记得阿哈的一举一动,他在心里替阿哈完成了这一切。死亡,并没有把他们隔开。

《桦皮船》通过托布这一个性丰满、独特的人物形象,将鄂伦春人达观的死亡精神展现出来。这样的死亡精神,是建立在鄂伦春人对待人生际遇那种拱手相迎的态度的基础之上的。小说开篇章节描写托布在沈阳的一段生活。托布厌烦大都市拥挤喧闹,但是能忍受。托布抱怨日子无聊乏味,但是决不让坏情绪击垮自己。托布保持着游牧民族潇洒不羁的性情,我行我素,他居然把在老林子里打鱼用的桦皮船扛进城,还无惧城市人异样的眼光,在东陵公园的湖里畅快地划起来。没有大河,人造湖也是可以凑合的;此路不通,换旁边的一条试试好了。这就是托布的心态,也是托布的本领和胸襟。

那条洁白的桦皮船是托布亲手制造的,是除了猎狗阿哈以外托布的另一条命根子。可是有一天,桦皮船也和阿哈一样离开了托布。小说里描写托布回到老林子以后,桦皮船载着他在呼玛河上划过一程又一程。这天,桦皮船被一拨大水带着,滑下浅滩,向深水区漂去。托布来不及抓住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随着水流漂向下游。一开始,托布想把它追回来,但很快他就释然了,他突然意识到,这陪伴他很久很久的桦皮船,却是“在白桦林诞生的时刻,它就想去看大海,今天如愿以偿,向着大海出发了”。那么,自己凭什么非得留住它呢?河、海是桦皮船的家,现在它要归家了,那就放它离去吧。

不仅是桦皮船,还有阿哈、往事、从前,都在一点点地离开托布。托布本是游牧民族的后代,大半辈子习惯了骑着马在山林间奔跑,驾着船在大河中穿行。后来,很多规矩都变了,生活方式变了,习俗传统变了,托布就开始不断地失去。小说借阿哈的死,桦皮船的“死”,把托布的“失去”推向了极致。不过,失去难不倒托布,死亡难不倒托布,对于托布来说,这世间就没有什么沟坎是迈不过去的。不让再狩猎,他就去做护林员,不能住在“撮罗子”里,他就下山住砖房。托布欣然接受失去,接受死亡,不哀悼,不挽留。小说中写托布带着阿哈终于回到老林子深处,他跟阿哈做最后的道别:“阿哈,咱们这辈子的缘分到头了,下辈子有缘再见的话,咱俩换换,你当护林员,我当狗,你还巡这片山林,我前后左右陪着你。”“反正互相做伴儿,谁当护林员谁当狗,无所谓。”这些话是托布给阿哈的誓言和约定,粗糙而深情,平静又动人,表达了托布对生命本质的理解——所有的生命都是在轮回中兜兜转转,此生遇见,建立了关系,彼此共同度过一段时光,各自留下记忆和痕迹,又能约定下一次的重逢,还希求什么呢?铭记就好。不停地失去,不停地分离,不停地告别,不停地死亡,就是生命本身;来了,走了,诞生,死去,聚聚散散,就是生命本身。

未知生,焉知死!生,是死的序曲;死,是生的和弦。《桦皮船》中的各个角色,托布、乌日、古然、红9、鱼王、李阿哈,都曾面临死亡,最终向死而生。死里逃生,活着的滋味会更加甘甜,生的迷惘和困惑就会迎刃而解。

小说里,作家并没有把托布塑造成那种语出惊人的智者,也没有赋予他高深莫测的天分,如果非说天赋异禀,也仅指他是制作桦皮船的顶尖高手。但是,托布又是那么的不普通,尤其对于在都市里出生长大,从来没有在山林鸟兽的唤醒中迎接过黎明的人来说,这一形象充满原始的野性的魅力。托布做猎手,是出色的捕猎者;做护林员,是称职的保护者。他打猎不为了伤害,护林不为了讨好。他听从鄂伦春人基因里从古至今留下的讯息,在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所有的启示都来自一个地方——山林。山林指引人、动物、众生走向哪里,他就跟去哪里。他承载了万物生命的美感。

乌日是托布的孙子,是一个同样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人物形象。这个小家伙在城市里长大,虽然外表瘦弱,但浑身洋溢着鄂伦春人率性而为的风采。他是生龙活虎的新生命,愣头愣脑,无所畏惧。他和爷爷一样,带着股肆意骁勇的劲头,胆子大得很。他有着初生牛犊的鲁莽,也有着山林小兽的机灵。他跌跌撞撞地走进山林,天性里的东西瞬间苏醒。他和小狍子古然不期而遇,两个来自不同物种的年轻生命相互碰撞,自然而然地就变成了一个共同体,凝结成照进老林子里的一道新鲜的光。跟爷爷护送阿哈回家的这一路,乌日牵挂着古然,古然眷恋着乌日,古然为了乌日放弃和自己的狍子大军迁移,乌日为了古然几乎在树林里遇险。小说的最后,乌日和古然不得不告别了,他们要成长,就要选择各自的道路。小说里写道,“古然望着河水,有些害怕,在乌日腿下不停地挣扎”,乌日则尽力控制着桦皮船,保证船不翻。这一刻,乌日不仅是自己的乌日,也是古然的乌日了。两只小兽,两个稚嫩的生命,一起经历生存和活下去的考验,一起出发了。“只管朝前划”,这是托布对他们发出的命令和祝福,也是大自然母亲对新生命发出的指引和召唤。生命的出路永远是在前方的,不要犹豫,只管向前,跟着那亘古的生命之河向前!乌日和古然都在这一刹那长大了,生命的成长很多时候就是在某个刹那间完成的。

小说中那滔滔的呼玛河,水草肥美,鱼儿成群,是生命开始的地方。同时它也是生命的中转站,大大小小的生灵在这里消失,变化出新的模样。它亦真亦幻,亦大亦小,亦实亦虚,近在眼前又不可捉摸。当年,托布为了给在狩猎中受伤的阿哈增加营养,驾着桦皮船到呼玛河钓鱼,然后他遇见了大柳根鱼王,它的后面跟着浩浩荡荡的鱼群,仿佛神迹一般,让托布震惊不已。出于敬畏和善念,托布放走了鱼王和它的子民。今天,托布再度驾着桦皮船来到呼玛河,鱼王竟又一次现身了。鱼王的出现显得异常神秘,它似乎知道托布要送阿哈魂归故里,于是带着自己的鱼群来为阿哈送行。这温暖慈悲的举动仅仅是碰巧吗?可是,“哪有无缘无故的碰巧呢?”托布在心里叨念。万事有因,托布宁可相信,鱼王和它的鱼群是专程而来的。生与死,是一对孪生兄弟,所以,鱼王来接阿哈走向坟墓,同时也是在迎接阿哈走向新生。鱼王是死神,鱼王也是万物的母亲啊!它知道托布惦念阿哈,它心疼托布会难过,它要抚平托布的悲伤。托布明白了鱼王的用意,于是他再也控制不住,阿哈死后,他第一次流下了眼泪。

东北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泛神观念滋养着这片土地上的鄂伦春人和一切生命。小说中,鱼王是灵性、神性的象征,是一切无法指证、不可解说的力量的合体。它赐予众生生,赐予众生死,规划无数生命的轨迹。它辨识善意,护佑生长,示现着生命与生命之间唇齿相依、相互扶掖的深情。它是显露出轮廓的自然造物。

托布带着阿哈继续向老林子深处走去,他们一路回家,也一路向山林还债。小说里写到,托布和乌日走散以后,一不小心掉进了陷阱,这陷阱是当初他自己挖的,用来捕捉野兽,而今给自己享用了。托布“坐在陷阱里面,替当年落入陷阱的野兽难过,他体会到那些野兽当初的沮丧、疲惫和绝望了。他觉得从前自己从林子里带走的东西太多了,野兽、果子、蘑菇、柳蒿芽……”他挣扎着,爬出陷阱,转瞬又遭遇狂风呼啸,凶险的风“要把林子连根拔起送上天”,也要把托布送上天。托布问自己,这是风神额丁博如坎、山神白纳恰要惩罚他早些年还是个鄂伦春猎人的时候,对这林子里的生灵们欠下的债吗?他决定接受惩罚,他不辩解,他本就是为了赎罪而来的。他看到有一群狍子也身处大风口,他要救它们。他拼命吹响鹿哨,引领着狍子群一步步走出风暴。他身心俱疲,心灵和肉体都经受了痛苦的折磨。“我把狍子从大风里面带出来,我们跟狍子和好了,我心里好受多了。”他嘟嘟囔囔着,他释然了。他知道山林看得到他想要偿还的诚意,最终一定会原谅他的,山林一直都是宽容大度、悲悯众生的。

“咱俩得活着,野猪也得活着。为了活着,咱们跟它们在老林子里你追我赶,打打杀杀。我们都没做错什么吧”。这是山林的命运,动物的命运,人的命运。但是在这命运之上,还有高尚的法则——“老林子预备了不少吃的,你去拿就行。别多拿,够吃就行。”这是丛林法则,生存法则,生命法则。而在这法则之上,另有更加高贵的伦理——“大哥就这么死了。他打死一只狼,最后又把命偿还给狼。”“偿还”一词在小说中直接、间接地出现过若干次,传递了作家对于生命的一种思考:如果亏欠了,那就还回去;这次多拿了,下次就别拿了;生命成全生命,生命偿还生命。“带你们去南岸的大林子,那里没有公路和铁路,有的是蘑菇和果子!从前我们住在那儿,现在归还给你们。”托布对狍群倾诉衷肠。南岸,是当年鄂伦春人的宿营地。那时候,鄂伦春人还和狍子一样,同为山林的一分子。他们以狩猎为生,但是也尊重野兽,其实他们从来也没想过要把这林子占为己有。动物给他们提供食物、衣服,他们给动物提供盐、篝火。他们和这树林里的一切生灵相爱相杀,更相依相守。而今,他们要离开了,他们把欠树林的还给树林,欠大河的还给大河,欠狍子的还给狍子。这偿还的诚挚心意里,混杂着无限的眷恋。

薛涛在《桦皮船》里低声吟唱着——生生不息,世界平衡;生死往来,万物永恒。在生命的尽头,大象回到象冢,果实回到树根,江河回到大海,我们要回到哪里呢?我们曾经“离家出走”,但离去即归来,有谁在某处等着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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