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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进程中环境问题及解决之策

2022-11-26廖文辉王娜

绿叶 2022年4期
关键词:十四五湖南省全省

◎廖文辉 王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湖南省作为中部省份,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必须深刻认识到距离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2021年以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面对“十四五”规划目标,我们应该关注到已出现各种重大环境问题,在后续规划推进中,要预先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全面实现,为社会创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更加凸显。省委省政府确立了建设生态强省战略,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订《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治污力度之大、工作措施之实、环境变化之著前所未有。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更加完善。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等初步构建了大环保格局。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河(湖)长制等一批生态文明体制制度基本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得到加强。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明显。2020年,全省60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3.3%,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干流全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较2015年下降46.4%。全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7%,比2015年提高10.3个百分点,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市级城市由2015年的0个提升至7个。全省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更加扎实。强力推进“绿盾”问题整改,全面推动生态廊道建设,强化生态脆弱区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2020年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高于59%,森林蓄积量达5.88亿立方米,较2015年年底增长1.08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75%以上,较2015年年底增长3.27%,洞庭湖区累计清退欧美黑杨38.64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44.42万亩;黑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等珍稀濒危动物及银杉、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珍稀濒危植物种群保持稳定,麋鹿、江豚、小天鹅、白琵鹭等特有珍稀濒危物种数量保持稳定,洞庭湖越冬候鸟明显增多。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更加深入。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长株潭“绿心”违规建设、衡阳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益阳石煤矿山环境污染、东安饮用水水源锑超标、危险固体废物超期贮存、尾矿库尾砂库污染等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控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充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运用环境标准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株洲清水塘、娄底锡矿山等湘江流域五大重点区域实现绿色搬迁和升级改造,积极推动沿江化工产业搬迁改造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全省环保产业总产值近3000亿元,省级及以上园区(含省级工业集中区)集聚了全省近70%的规模工业增加值,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1.6%、17.1%、28.7%、18.8%,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9.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4%,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7.47%。

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明显。在全国率先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面完成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累计完成1.3万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8%。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4%,11个市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6个县市区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县市荣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蓝天白云渐成常态,绿水青山随处可见。

“十四五”以来湖南省出现的环境问题端倪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标杆,将“十四五”阶段目标定位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到2025年,全省大气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系统安全稳步提高,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规划构建了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约束性指标,与绿色发展、污染治理、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全方位引导的指标体系,共计5类30项指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经过一年的运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以下几个突出环境现象:

一是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出现反复

水环境质量方面,湘、资、沅、澧干流国控断面均可达到Ⅲ类水质要求,达到Ⅱ类的断面比例不断提高,但在支流,部分国控断面水质呈现反复,水质出现下降现象。以2021年11月环境监测数据为例,11月全省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水质总体为优,但湘江流域仍有4个Ⅳ类水质断面,湘江一级支流捞刀河上游石塘铺断面4月超Ⅲ类。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进入冬季以来,PM2.5浓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以2021年11月环境监测数据为例,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的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7.1%,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2%(1天),无严重污染天数。14个市州城市的空气质量累计超标天数为38天,PM2.5均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2.6个百分点,永州市、郴州市、益阳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怀化市、湘西州和张家界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2021年11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其中9个城市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张家界市(上升32.1%)、湘潭市(上升14.9%)和长沙市(上升14.3%)。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5个城市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较大的有长沙市(上升16.4%)、株洲市(上升7.7%)和岳阳市(上升7.5%)。

二是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大,出现“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事例,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持续建

湖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未落实《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退出石煤开发”要求,仍允许怀化发电项目采用当地石煤作为燃料,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湘钢集团东安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未进行能源评估就已开工建设。化解过剩产能不够有力,怀化市为引进日产8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在省内熟料产能过剩的情况下,依然接受其他省外出让的熟料产能进行置换。据报道,国内其他省份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根据生态环境部官微消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吉林、湖北、广东、四川、山东等省份均发现,存在两高项目管控不力、违规问题突出、盲目“上马”冲动等问题。湖北省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因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新增能耗达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有关单位橙色预警。“两高”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全省上报清单内的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

三是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问题,“等靠要”思想较严重

湖南省是一个“有色之乡”,有色金属矿开采历史形成的问题十分严重,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是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中提出,各级政府对矿山生态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矿涌水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谋划、指导帮扶不够。一些地方一味的“等靠要”,工作标准不高,导致一些重点工作推进迟缓。郴州市鲁塘矿区废弃矿山占地560公顷,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长达十余年未开展整治,全省数十万吨历史遗留及每年新产生的数千吨砷碱渣未得到有效处置,一些地方矿涌水治理投资巨大,效果不佳。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涉重尾矿库、废弃矿山多。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

四是部门责任落实不力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两次提供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有明显出入;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不力。农业农村部门对化肥减量工作重视不够,仅2019年明确了减量指标的任务,对工作部署的推进不力。交通运输部门对港口码头污染问题的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工作不严不实。

五是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缺乏

2021年的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行动中,经核实,大部分在产砂石土矿存在越界开采、侵占林地、超规模开采等问题。全省各类废弃矿山达6950座,大部分未落实“谁开发、谁治理”的要求,生态修复率不到45%,部分修复工程浮皮潦草。怀化市547座废弃矿山70%未开展治理修复,大量酸性含重金属淋溶水直排。娄底市368座废弃矿山中超过三分之二未开展治理修复,其中79个矿洞排放强酸性废水。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湘西州49座需要开展治理或闭库尾矿库,仅完成闭库10座。邵阳市应完成治理的26座尾矿库,尚有11座未开展治理。此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机制不够完善,后续恢复治理多由属地政府兜底埋单。

“十四五”进程中突出环境问题对策建议

应该看到,“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但是总体来看,目前取得的改善还是在一个低水平上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面对当前出现的种种突出环境现象,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并做到:

严格环保把关和源头监管,以“管”筑框架。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严控“两高”项目,推进能源低碳绿色转型,突出问题导向,推进“三线一单”应用,构建湖南省“1+4+14+860”清单体系,使“三线一单”成为我省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区域、行业规划环评对单个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入园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吸取“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功经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夏季攻势”“绿盾行动”“三年行动计划”等,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夏季攻势”,已成为湖南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特色品牌。在专项行动中,采用定期调度、推进、通报。明确责任分工、办理目标、完成时限,对每项实事工程进行量化评价、跟踪问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充分利用“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利剑,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是沉积已久、解决难度大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查督办,整改销号,可以从根本上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达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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