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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22-11-25王友琛杜恒义

传承 2022年1期
关键词:合作化农民农业

□ 王友琛,杜恒义

1.山东师范大学,山东 济南 250358;2.中共滕州市委党校,山东 枣庄 2775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指出:“国家会继续支持你们走好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同时要鼓励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1]进入新时代,我国推进农业合作化面临实现规模和水平全面跃升的关键节点。深入分析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当代价值,对于走好新时代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发展历程

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总体来看,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主要经过四个发展阶段: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开始产生。土地革命时期是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是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走向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是第四阶段,在这个阶段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进一步向前发展。

(一)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产生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非常关注农民问题,多次深入农村了解实际情况,对农村有着深刻的认识。在当时,为了提高中国共产党内外对农民在革命中作用的重视程度,毛泽东在湖南进行了32天的考察后写成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该报告中,毛泽东通过总结我国历史发展经验,深刻阐明了农民问题在革命战争中的极端重要性。也正是出于对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在强调农民大联合在大革命中的主力作用,极力主张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革命活动的同时,也对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和生活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合作社”这个概念,并从消费、流通和信贷这三个方面认识和把握农民合作社的功能。这表明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进入了萌芽阶段。

(二)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于土地革命时期

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投身和领导红色区域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对农民合作社的认识更深入和具体。在这个时期,毛泽东在认识到农民合作社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还从贫农团、合作社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出发,探索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原则和方法。在这个时期,毛泽东已经初步认识到了贫农团在发展农民合作社中的基础性作用,强调政府要通过加强对贫农团的领导巩固发展合作社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讲,这是毛泽东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措施的一次伟大尝试。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还强调了农民合作社功能最基本的生产功能,并把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共同列入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这标志着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

(三)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走向成熟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

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在这个时期,毛泽东已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剖析了个体生产的历史局限性,把分散的个体生产界定为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和导致农民穷苦的经济根源。在认识到个体生产历史局限性的基础上,毛泽东也开始探索解决个体生产历史局限性的具体措施。对于怎样解决分散的个体生产历史局限性的问题,毛泽东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发展农民合作社。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又在将农民合作社和个体生产进行比较分析的过程中进一步从生产、政治、文化、卫生、风俗、生产工具等方面对农民合作社功能进行了全面剖析,对农民合作社的功能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这为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走向成熟打下了理论基础。

在解放战争时期,新老解放区的农民合作社也没有因为战争而停止发展。也正是在领导新老解放区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毛泽东对农民合作社的认识进一步深入。在这个时期,毛泽东既正确认识到私有制与农民合作社的关系,认为在农民合作社发展初期并不排斥和否定私有制,而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稳步向集体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也进一步认识到了农民合作社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价值,把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集体化、社会形态转型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相互联系起来,对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等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和阐发,这标志着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走向成熟。

(四)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进一步向前发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全面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然而,在全面确立农民土地所有制后,一些农民特别是一些中下贫农的生产问题等还没有彻底解决,而在老解放区又出现了剥削和压迫的现象。在觉察到这个问题后,中共山西省委在1951年4月分别给中央和华北局作了一份题为《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毛泽东在看到这份报告后,明确表示支持中共山西省委的报告,并在同年9月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在1953年夏天,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我国全面展开。在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毛泽东根据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形势和趋势进一步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和方法等,对为什么推进农业合作化和怎样推进农业合作化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和阐发,为我国全面推进农业合作化提供了根本指导,这标志着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进一步向前发展。

二、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主要内容

作为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小农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组织起来,循序渐进地实行农业合作化;坚持村民自愿和国家帮助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农业合作化;立足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和实行正确的阶级政策等方面。在新时代,系统梳理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主要内容,并对其进行符合时代需要的理解,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必然和现实应然。

(一)废除小农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作为我国农业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小农经济体制虽然对促进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小农经济体制势必会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生产力向前发展必须清除的障碍。在投身我国革命战争之后,毛泽东就在领导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开始思索废除小农经济体制的问题,并逐步找到了发展农民合作社这条废除小农经济体制的正确道路。也正是在领导革命根据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毛泽东坚定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民合作社的信心和决心。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就以废除小农经济体制为切入点,顺势号召和推动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没有引起较大社会波动的情况下历史性地废除了小农经济体制,在农村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成了对我国农村的革命性改造。

(二)组织起来,循序渐进地实行农业合作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完成了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完成后,我国农村个体经济有自发走到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倾向,也有通过引导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可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道路在我国就是“死路”和“绝路”,根本就没有走通的可能性。通过实行农业合作化,把农村个体经济引导到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道路上,本身就是农村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正确道路。虽然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大多数农民对农业合作化持有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但也有一些村民跟不上农村发展形势,对农业合作化持有怀疑和观望的态度,甚至对农业合作化产生抵触情绪。为此,毛泽东指出:“中国农业现在大部分是个体经济,要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3]280在我国实行农业合作化必然是稳步实现突破的过程,绝不能片面追求高速度。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实行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坚持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步走”,在没有影响农村生产力发展和没有引起农民剧烈反抗的情况下顺利地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大提升我国的农业合作化水平。

(三)坚持村民自愿和国家帮助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农业合作化

实行农业合作化是否具有优越性归根结底要以农民答不答应、愿不愿意、受不受益为衡量标准。这就是说,实行农业合作化必须赢得农民、依靠农民、为了农民。农民具有私有者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从农民的私有者身份来看,实行农业合作化就不能采取强制剥夺的方法,而是只能采取村民自愿和国家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吸引农民走到合作化的道路上,让农民在实行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积极、主动、有效地作为。如果违背农民的主观意愿,强制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只会引起农民的反感和抵触,甚至把农业合作化引到极端化、粗俗化的错误道路上去。毛泽东指出,“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要坚持自愿原则。”[3]280这就告诉我们,自愿原则是实行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原则,必须贯穿实行农业合作化的始终,绝不能有任何改变和动摇。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既不能将是否支持农业合作化作为衡量农民是否愿意的唯一标准,也不能对暂时不愿意参加农民合作社的农民采取轻视和排斥的态度,既不能过度追求所谓的高速度和高水平,更不能为了盲目追求农业合作化的程度而强迫农民参加农民合作社,而是要在农民同意和自愿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的领导和帮助,以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吸引农民主动参与到农业合作化的过程当中。

(四)立足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和实行正确的阶级政策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贫农和雇农在获得土地和耕具等生产资料后,有半数农民成了中农。以农业生产中的地位、生活情况和对社会主义的态度为主要划分依据,毛泽东准确地将中农划分为上中农和下中农,并强调在开展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对农村的阶层和阶级状况保持理性认识,遵守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阶级和阶层政策,具体而理性地对待不同的阶级和阶层。毛泽东指出:“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3]462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当时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业合作化质量和水平的高低。实行农业合作化就必须在客观存在的阶级斗争中坚定阶级立场,不断建立和扩大无产阶级的优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制定并执行了正确的农村阶级政策。

三、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当代价值

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植根于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农民合作社的实践土壤当中,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合作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虽然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与当前我国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条件存在差异性,但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农业合作化的经验结晶,它的产生和发展不仅为我国推进农业合作化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也对当前我国推进农业合作化提供理论指引和实践引导。

(一)推进农业合作化必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在谈到推进农业合作化时,毛泽东指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3]449推进农业合作化关键是强化思想上层建筑引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全过程。如果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淡化了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农业合作化的思想政治基础就会有被削弱的危险。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的领导和监督,把领办农民合作社的成绩作为衡量村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标准,对领办农民合作社成绩突出的村党支部进行宣传和奖励,进而不断增强各村党支部对领办农民合作社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村干部作为推进农业合作化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带头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进农业合作化不是回头吃“大锅饭”,更不是瞎折腾,而是符合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在此基础上,村干部还要做好推进农业合作化的群众动员工作,通过带头组建村民微信群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村民普及推进农业合作化为什么好以及推进农业合作化为什么行等问题。对于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持有观望和质疑态度的村民,村干部不能对他们采取孤立的态度,而是要精准地对他们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用符合其认知习惯的方式与其进行深入沟通,积极地回答和解决他们的困惑,循序渐进地纠正他们对农业合作化的错误认识,让他们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支持农业合作化。

(二)推进农业合作化必须坚持以村民为主体力量

推进农业合作化归根到底是农民自己的事。毛泽东指出:“等到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完全到我们这边来了,我们就有可能和必要来一个‘三反’‘五反’。”[4]310村民是推进农业合作化的主体力量,在推进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推进农业合作化既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互组群”为核心的“村民利益关联体”的方式,激发他们投身推进农业合作化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止他们出现懒、散、靠等现象,更要不断壮大和优化推进农业合作化的主体力量,在各个方面增强农村的吸引力,吸引和鼓励外出求学和外出务工的村民返乡参与农业合作化。为吸引外出求学和外出务工的本地村民返乡参与农业合作化,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在立足各村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在引才、留才和育才等方面制定可行性较高的福利政策,稳步建立和健全住房、医疗和养老等保障体系,给返乡参与农业合作化的人群提供相应的住房、医疗以及养老等方面保障,进而不断增强村里外出求学和外出务工等人群返乡参与农业合作化的主动性。

(三)推进农业合作化必须压实主体责任

推进农业合作化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毛泽东指出:“这种转变,首先要靠各级党委的书记。”[4]248推进农业合作化必须压实地方各级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地方各级部门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持久作为,有效避免和防止地方各级部门在推进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出现推诿现象。如果地方各级部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意识不强、行动力不够,就会延误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历史进程。因此,推进农业合作化应从制度层面发力,强化各级部门的责任担当,建立和完善农业合作化工作责任制,压实地方各级部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农业合作化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考核的方式和方法,推动考核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推动地方各级部门层层推进农业合作化,特别是必须把农业合作化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到村一级,在各村定期召开落实农业合作化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会议,做到有功必奖、有错必改、有过必纠,对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村庄要重点关注,把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责任规定变成不可改变的“警戒线”和“高压线”,有效防止和解决各村履行推进农业合作化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各村牢牢把握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主导权和主动权。

(四)推进农业合作化必须广泛引入社会各方面力量

推进农业合作化在发挥本地村民主体作用的原则下,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农业合作化也必不可少。在谈到推进农业合作化意义的时候,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工农联盟,已经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立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第二阶段是建立在合作化的基础上。”[5]这就可以看出,推进农业合作化不仅需要社会各阶级和各阶层的参与,也有团结社会各阶级和社会各阶层的价值。在推进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社会各阶级和社会各阶层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达到最广泛而有效的团结。因此,当前推进农业合作化必须在以本地村民为主干力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方式调动以企业家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农业合作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适度吸引和支持他们参与到农业合作化的过程当中,让他们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资本、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推动形成村党支部直接领导、村民主导、企业家参与、社会协同的农业合作化发展格局。

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昭示我们,推进农业合作化,走好新时代的农业合作化道路,是新时代我国农村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在我国农村发生历史性变化的新时代,推进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条件日趋成熟,但也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当前,系统梳理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发展历程,在毛泽东农业合作化思想的指导下得到新时代推进农业合作化的时代启示,有助于深化和拓展农村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和宽度,探索新时代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客观规律,以推进农业合作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书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农村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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