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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研究

2022-11-24

法制博览 2022年32期
关键词:企业破产债权所得税

邓 林

贵州衡一律师事务所,贵州 贵阳 55000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唯有不断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方可避免遭到市场的淘汰。然而,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难免会受到各式各样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难以持续经营等情况,在此情形下,企业自身或债权人等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在这过程中,企业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即围绕企业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展开了研究。

一、企业破产清算概述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内涵

企业破产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较为常见的一种经济现象,其主要指的是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因为主客观因素影响,使得企业难以有效适应经济发展环境的转变,在面临严重亏损情况下,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接着经由破产清算以对债务予以处理,进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企业破产清算在特定时间内,难以对到期债务予以清偿,不得不通过法院对外宣布破产,继而成立相应的破产清算小组,对企业资产开展清算评估,在对各项债务清算完毕后,对企业法人的法人义务予以了结[1]。对于我国企业而言,一旦向法院提请破产,即要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对企业前期资产、债务及财务管理等予以全面整合,而在清算实践中,为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应当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

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而言,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点:一是成立清算小组,成立清算小组作为企业开展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清算小组成员主要由政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构成。清算小组是企业破产清算中的重要主体,企业应配合清算小组的相关指导,对企业资产予以评估清算。清算小组对企业实物资产开展核实并强化管理,对应收款予以催收,接受债权人申报并确认核实,分配破产财产,接着计算清算所得[2]。二是创建清算账户,为提高工作效率,可对企业既有账户予以合并,减少账户数量,创建清算账户。在账户中,应当对各清算环节的相关费用及支出、清算环节各项资金的处理情况、企业原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公司债务偿还情况等予以有效公开。三是制作债务明细表,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结合对应规定予以公告,接受债权申报,将企业中一系列债务予以全面审核确认,以及对清算范围进行有效确认,基于此制作债务明细表,为破产清算后的账目交接及债务清偿提供便利。四是选取适用的资产折旧方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此情形下,经济增长与经济进步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由此极易造成资产的贬值或者加速折旧。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结合技术更新及资产实际使用状况计提资产折旧,极可能成为清算成本的重要一环。因此,在不同企业中,应结合相关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选取适用的资产折旧方法,有效准确地进行企业现有资产的实际价值及所需计提的折旧,进而适当提升折旧清算部分在企业财产中的占比。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必要性

(一)可促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清算可经由法律程序,在法律法规的规制下,维护企业相关主体的利益。一些企业在市场运营不善,破产后会由于难以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而做出逃债、废债的行为。为实现市场体系的有序运行,应当构建诚信体系,公司债权作为企业的一大信用标准,破产后逃废债行为不仅让债权人利益遭受损失,还会对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可促进完善法律机制

企业破产清算是市场竞争中遵循优胜劣汰原则的一大体现,通过对没有生存发展能力的企业进行淘汰,保留具有发展潜力及发展机制的企业,由此可有效提升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制及规则的规范水平,确保遭到淘汰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运营机制,促进营造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此同时,通过开展好企业破产清算工作,还有助提升市场资源的有效利用效率,让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以及尽可能减少资金流失、资源浪费情况的发生。

(三)可促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企业破产清算可重要作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企业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作为市场经济运作及市场信用的重要体现,合理合法地了结企业的法律关系,妥善处理企业运营结束后存在的各项经济问题,不仅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向维护,可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健康发展,还可有效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三、企业破产清算管理现状及问题

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经营发展中难免会受到各式各样内外部因素的影响,由此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发展成效,使得企业经营中面临极大的风险冲击。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如若难以确保自身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则会逐步遭到市场的淘汰,进而让企业陷入破产危机。企业宣告破产后,必须要开展破产清算。而对于现阶段我国企业破产清算管理而言,其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相关税收管理难以得到严格落实,我国税务部门征管工作主要是面向正常经营企业开展所得税管理,而对于破产企业所开展的所得税管理则表现出相应的疏漏问题。例如,企业破产清算中应严格执行所得税管理措施,在实际操作中为规避缴纳所得税,一些企业往往会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瞒报避税,由此造成税收出现流失,对税务清算管理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其次,长期以来我国破产企业普遍存在内外两套账一并运行的情况,并且内账核算大多不全面完整,一些内账仅仅进行了应收及应付账款核算。如何对破产企业完整财务状况予以还原,是企业破产清算管理面临的一大重难点工作。

最后,企业破产清算应有效区分持续经营与破产清算不同条件下的税务处理,其中,前者的税源主要为企业经营所得,而后者的税源则为财产变现净收益。因为税源会受到多种不同因素影响,所以税务处理应强调对剩余资产变现收入的管理。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仅对企业清算处理办法予以了规定,另外,财政部门则对破产清算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相应规定。而持续经营前提下的税务处理原则并不为清算会计所适用。例如,历史成本计量作为持续经营下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企业破产清算则强调的是剩余资产的价值变现,应当采用变现价值方式对资产价值进行计量。

四、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实践

(一)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税务处理

首先,企业破产清算中税收债权的申报及处理。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既要对与企业相关的经营业务开展税务处理,还要对企业在正常经营状况下,形成的税务相关事宜进行处理。通常而言,企业在开展税款清算处理过程中,主要会面临没有第一时间缴纳的税款,没有第一时间缴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情况,在开展税款债权申报处理过程中,后两项应纳入普通债权范畴,因而在实际处理时,该部分债权不可进行优先清偿。基于相关规定,企业在处理税款滞纳金过程中,应对税收滞纳金发生时间进行有效划分,究其原因在于不同时间段产生的税款滞纳金,企业应进行不同处理[3]。例如,若滞纳金是在企业破产清算前产生的,则应将其算作普通债权,在清算中应进行单独申报;若滞纳金是企业宣告破产后发生的,则不属于破产债权。

其次,企业破产清算中牵涉的税收事项。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开展资产、存货出售转让等经营活动,应算作企业的销售行为,基于相关规定,在该种行为下,企业应向相关税务机关缴税,而企业若是进行折旧资产售卖,则在计算税率过程中,应结合其实际销售行为确定增值税税率。除此之外,在企业销售活动中,还会涉及到其他不同税种。例如,企业在对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出售转让时,应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应基于实情确定所需缴纳的税费。在企业所得税清算处理中,应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进行资产处置过程中,应结合实际进行处理,对资产处置所得及损失予以确认;二是对企业债权予以清算,确定金额;三是对过去年度的企业盈亏予以清算,倘若有亏损应进行弥补;四是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应在清算结束前,开展缴纳处理,剩余所得可向公司股东进行分配。另外,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应为企业员工提供安置费,该部分费用依据相关规定,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而企业无需为员工代扣代缴。而倘若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个人债权人,例如企业与个人存在融资行为,并为个人提供相应资金报酬,对于该种情况,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作明确规定,因而在处理时,企业应与相关税务部门开展好协商工作,保证整个清算过程合理合法。

最后,企业破产清算中相关重点税务问题处理。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对企业资产、债权等进行严格审核记录,倘若存在情况不符的地方,应小心处理,通过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以保证各类事项都与事实相符,对于有待缴税的事项,应确立资产形态,及时缴税,对各项事项都应进行详细记录,因为账务处理方式不同,因而要进行有效区分[4]。另外,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对资产开展变现处理,通常会采取拍卖的方式,在此基础上,企业还应开展好后续拍卖款项税务处理工作。基于相关规定,确立相关税收承担主体,依据实际要求开展好账务记录及缴费工作。

(二)开展好企业破产清算税务处理有待加强的工作

首先,优化清算工作流程,确保清算税务处理合理合法。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投入的时间成本、税务处理准确与否等事项,均与企业破产清算前的准备工作存在着紧密联系,初期推进精细化管理,则能够有效提升清算效率。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必须要优化清算工作流程,确保清算税务处理合理合法,提升企业破产清算的质量效率。另外,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应就企业资产及债务开展好核对工作,确保不存在遗漏情况,基于该部分数据的有力支持,推进清算核查,切实保证清算结果的准确性;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处理均应当构建台账,基于相关规定,及时缴税;企业在存在债权账务活动时,应保证操作流程规范性,开展好财务处理,确保整个流程合理合法。

其次,加强企业所得税处理工作。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强化处理,应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确立企业清算所得税涉及的具体内容,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除去要关注前述税款,还应对企业资产处置收入开支进行相应记录,倘若资产未做变现清算,抑或受客观因素影响,难以做变现清算,则在清算过程中,应依据市值估算获取可变现净值,进而得出所得或损失,倘若为已出售资产,则应依据交易价格,确定所得或损失。二是关注清算所得纳税时间,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因为一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得难以有效确定所得,针对该种情况,应在各项债权债务清偿结束后,对最终所得予以确定。在对企业所需缴纳所得税进行清算过程中,应在清算结束后,再开展计算,以此确保所得税计算的准确性。三是企业应基于清算种类不同,开展清算所得计算。企业在开展清算过程中,破产清算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还存在其他事项需要开展清算,为此,清算小组在开展清算工作过程中,应结合不同情况,开展不同针对的所得计算。一般而言,企业均为资不抵债才会申请破产清算,因此,在开展破产清算过程中,就难以偿还被豁免的债务,无法视作清算所得,进而企业相应的所得税也无需缴纳[5]。四是保证清算人员专业性,企业破产清算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对清算人员专业素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企业破产清算中,应提高对清算工作的有效重视,推进全面清查、盘点,确保缴税的有效及时。与此同时,应配备具有过硬专业素养的人员,成立清算小组,开展专项清算工作,保证整个清算流程的合理合法。

综上,企业破产清算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常见经济现象,在开展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种种税务问题,为确保破产清算的有序开展,清算小组应形成对企业破产清算的有效认知,从多个不同方面入手,保证破产清算税务处理质量、效率,进而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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