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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跨境电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以成都LM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

2022-11-22张正宇朱丽萍

法制博览 2022年17期
关键词:海关跨境知识产权

张正宇 朱丽萍

成都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一、跨境电商营商环境概述

成都LM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M公司),与亚马逊、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交易平台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互联网销售为主,以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国贸易代理为辅,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步步拓展,成功从一大批创业者中脱颖而出。在2019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风波影响下,许多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但是跨境电商却是其中受到冲击相对较小的群体,LM团队抓住机会,利用手中的资源与强大业务能力,与欧洲各个国家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关系,在我国进出口贸易政策的领导下建立了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体系。关于跨境电商企业在经营之中的法律风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6月6日,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1](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对相关风险提出了识别与管理方式,但由于跨境电商涉及国与国之间的跨越,其带来的法律风险比普通企业要增量不少,本文将从知识产权、跨境物流、电子支付三个方面阐述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二、跨境电商中法律风险的成因

在韩伟发表的《企业法律风险纲论》[2]一文中,吸取责任说、责任损害说、不利后果说中的总结逻辑,针对这些理论中无法将“不规范法律行为”的类型与“法律不利后果”的本质进行具象化解释的问题,提出了一项改良的理论说法,即认为一切有关权利义务的行为都是由企业自身控制与决定的,只有企业自身的行为能够影响企业的权利义务状态变化,进而影响企业自身的利益。这一说法看似存在逻辑漏洞,因为当企业面对外部的侵害权益行为时,行为主体应当被认为是不特定的其余主体,与上述理论相违背。但仔细思考就能发现,企业在面对外部侵害时,便会获得与之相对应的请求权,企业需要主动按照法律实施请求权才能保护自身的利益,而这个行为又恰恰是以企业自身为主体的。所以我们能够得出结论,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包括:未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或履行不当、未依法保护行使权利、缺乏法律技巧。而这些行为导致的相应后果便是承担法律责任、应有权益被侵害、增加法律负担。这些后果都会对企业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或者企业信誉度的损失。根据上述三项法律风险,本研究可以得出与之相一一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即主体法律义务的合理履行,主体权利的取得、行使与保护以及对法律技巧的深化应用。

三、跨境电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主体未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

所谓未依法履行义务是指企业没有对其应有的义务进行履行,而履行义务不当则是指企业未按照约定或是法律法规来履行义务。

1.知识产权中的义务履行

根据2014年商务部印发的《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指南(试行)》[3],其在第十六条中明确指出,企业在从事境外销售时,需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对所销往地区的各类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解。但在实际贸易过程中,由于各类大小不一专利的冗杂性,想要完全避免知识产权侵犯的问题往往是难上加难。在成都LM公司的对外贸易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专利侵权的事件。LM公司作为主营电子类产品对外贸易的公司,大到电脑音箱,小到蓝牙耳机都会有所涉猎。在2020年年中,LM公司曾在亚马逊平台上上架了一款蓝牙耳机,本来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上货,却直接导致了LM公司的店铺被关停了一个星期,其核心原因便是“蓝牙”商标的知识产权问题。蓝牙(Bluetooth)作为强制性认证商标,如若有企业想使用该商标,必须先通过国际蓝牙联盟制定的认证系统,但在我国有许多企业对于这一流程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应当如何正确地使用蓝牙商标,这也就直接导致了许多有关蓝牙在知识产权上的问题。其导致的处罚若轻只是勒令修改商标、下架商品、整顿店铺;如若严重,企业则将面对刑事诉讼以及大量的罚款。

2.物流运输中的义务履行

近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4](国办发〔2021〕24号)中明确提出了企业在办理B2B业务时需遵守的正规流程。(1)申报。企业需要将自身的企业信息、贸易流程通过“互联网+海关”体系优先向海关提出申报,并对这些数字的真实性负有全部责任。(2)检疫。企业应当对进出口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疫病排查,防止造成流行病传播、生物入侵等灾难危害。(3)查验。海关会对产品的种类、数量、交易方式进行严格的查验,防止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4)转关。海关运用H2018系统使全国的通关方式形成统一,令出口货物能以总单的形式进行录入。除了上述在海关进出口过程中需要严格履行的义务外,跨境电商的退换货问题也是产生法律风险的重灾区。依照规定,企业应当在海关放行的30天内发出退货申请,并在45天内将退货商品运至原监督制造场所的,应当不再对其征收相应的税款。但在实际作业之中,由于运输繁琐、运费昂贵,会发生逾期30天再申请退货,或并没有在45天内送至原监督制造场所的情况。当企业遇到此类情况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海关说明情况,办理手续并补缴税款,防止被认定为偷逃税款。

(二)主体未依法保护、行使自身权利

在《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指南(试行)》[5]中,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若企业在所在国家境内发现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及时针对对方侵权证据进行搜集,并主动通过律师函等方式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可以被侵害的权益各种各样,但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之中,与电子支付有关的权益损失最严重。据访谈中得知,LM公司一直以来都因“信用卡拒付”的事件头疼不已。信用卡拒付是指当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下达订单后,又通过当地的发卡银行作为中介来拒绝支付订单。由于执行操作的是持卡人的当地银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并不会对于此事进行处理,企业只能自己与境外的银行进行交涉。交涉过程不仅繁琐,还极有可能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所以各大企业在面临小金额的类似情况时,都会选择忍气吞声,避免投入更多的成本而依旧得不到合理的解释。

(三)主体缺乏法律技巧

不论是在交易流程中还是货物运送中,我国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各项步骤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会也不可能精确到一丝一毫,连企业的每一步运作都为其规划清晰。在实际的实施中,许多跨境电商贸易中的行为并未被强制规定,但是企业若没有在相关方面做好合理运作策略,会为企业增加不必要的法律负担,消耗大量的财力成本与时间成本。诸如,企业在法律诉讼中可以采取却未采取诉讼保全或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进行了约定担保却未履行约定。

四、跨境电商中的风险控制及预防

(一)主体法律义务合理履行

1.企业在跨境交易时,需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对于各类货物在不同国家是否有侵权风险进行评估与核对。

2.当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时,有如实向海关汇报信息的义务,应当负有如实上报申请的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控,并对自己汇报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企业需承担其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保障义务。

4.企业承担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当消费者所购买产品在出口国为合格产品,但在进口国也需承担有关安全、标识、质量、技术规范要求等风险时,应当对消费者进行提前告知,经消费者同意后方可下单。

5.企业应承担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责任,包括建立缺陷商品的调回制度、提供退货换货服务、对因商品质量而受到侵害的消费者进行赔付以及及时召回可能存在风险的货物,防止其流入市场等。

6.若企业发现自身涉嫌走私或违规交易行为时,有向海关及时汇报的义务。

(二)主体权利的取得、行使与保护

1.针对信用卡拒付问题,企业需尽可能搜集完整的客户信息,及时提醒顾客填写收货地址与联系方式,这样可以及时地通过IP地址核对顾客的收货地址是否合理。在与当地银行联系时,也应当以传真的形式索要有关刷卡的数据申请,防止成为信用卡电子支付后消费者退货的理由。企业还应当建立反欺诈的数据库,将不诚信客户信息收集入库,防止不良用户再次施行欺诈。

2.在保护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的方面,企业应当主动备案,利用海关的力量防止知识产权遭到侵害。因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需要企业优先进行备案,海关才能采取主动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在企业主动备案后,既可以强制阻止正在进行的知识产权侵害行为,也能让其余有类似想法的无良企业放弃念头。

(三)法律技巧的深化应用

企业应当仔细阅读跨境电商平台协议,注意买卖双方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与适用条款。在贸易时应对交易对象进行清晰识别,防止合同主体的混淆。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在正确履行自身的义务的同时,监督对方完成应执行的义务。

五、国家在跨境电商贸易中的作用

(一)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正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法规是判断一个行为有没有违法的重要依据,也是限制一个行为的重要约束力。我们应当从法律制度方面找到根源的解决方法,建立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法律统一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很多发达国家都要设立更高标准的专利保护标准。而在中国,虽然关于专利的保护力度日益增加,但是关于专利保障的立法却较为分散,导致国家投入的力度没有形成机制,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我国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对知识产权保护人的参与度也并不高,多数由司法机关进行直接办理。因此需要借鉴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管理经验,以形成更加健全和高标准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并加强了对违法者的管理力度。

(二)强化海关执法体系

海关作为跨境电商贸易中的直接管理部门,是保护交易安全,防止各项利益受到侵害的中坚力量,也是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要主体。在面对如今日益受到重视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时,海关应当同其他的知识产权机构相互合作,施行境内保护、境外保护与进出口保护相结合,共同进行监管与执法。

(三)建立争议解决机制

由于相关法律的逐渐完善,针对各大利益的争议也就随之而来,但在面对有些争议时,我国的处理机制却并没有达到完善。如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时,我国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仲裁机构,各类解决问题的机构大多各自为营,并没有联系起来成为一套争议解决体系,这也就直接为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在我国的解决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使得仲裁流程步履维艰。我国应当深度加强与国际的合作,邀请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仲裁机构入驻我国,为我国的执法体系带来鞭策,促进我国争议解决制度的发展。

(四)企业内部的风险规避

在大环境政策得到改善时,企业自身也应当更加注重增强法律意识,明白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何种行为又是侵权行为。企业应当在自己内部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意识结构体系,对各部门进行系统的法制化培训,扫清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内部还必须成立专门面对跨境电商法律风险的专业部门,把交易中的法律经营风险融入每一环节,以及时为发生的重大法律风险提供前瞻性的法律保障。

六、结语

成都LM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今正以蓬勃之势向前发展,展现着新生代年轻人独有的朝气,是当今各位仍拼搏在一线的创业者们的缩影。希望创业者们在看向“蓝海”的同时也注意好自己身边的法律风险,排除险阻,稳定道路,才能更好地驶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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