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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战而屈人之兵”在西汉王朝的应用模式简析

2022-11-21

孙子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朝贡王道孙子兵法

董 健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兵法·谋攻篇》)是孙子所阐述的四种境界。“伐谋”和“伐交”都是属于“不战”,但两者有着极大不同。“伐谋”在于以计谋诱使敌方投降、屈服或者和谈,从历史上来看主要有收买、间谍、挑拨离间等方式从内部瓦解敌方的进攻、抵抗意图或者转移矛盾至内部,是一种不符合道德伦理的非承认手段;“伐交”则是一种正式且军事层面的官方行为,以陈明利害的外交言行为主要手段。当然,孙子所阐述的四种境界原意都是在军事战争范围内,而不是整个国家或者政治层面的立场,在这里要加以说明界别。另一方面,在简要论证四种境界的关系时,可以以张仪使楚为例:为破坏诸国针对秦国的合纵军事战略,张仪出使楚国并以六百里土地为条件欺骗楚怀王不与齐国结盟,楚怀王贪利,遂与齐国绝交,这就是以“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但事后张仪失信、秦国脱责,楚怀王遂出兵攻秦,被秦军大败,这就是“伐谋”背后的军事实力。所以“伐谋”“伐交”有效实现的背后,必然有着能够进行“伐兵”“攻城”的军事力量作为后盾。没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政治支撑,谋略外交几乎就是一种空谈,这也是“弱国无外交”的一个关键因素所在。

“不战而屈人之兵”,既是谋攻中最理想的结果,也是“知己知彼”所追求的最理想目标,这种结果使己方战损降到最低。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全军为上,全旅为上,全卒为上,全伍为上(《孙子兵法·谋攻篇》)。就是说,在谋攻中,最佳的结果,是使敌方整体或者成编制的投降或者屈服,而“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孙子兵法·谋攻篇》)。在西汉封建王朝时期,对周边国家的外交政策或理念也是随着国力的发展与稳定,由在军事、综合国力等硬实力层次向文化、制度等软实力层次并进发展的过程。

一、第一种模式:军威造成的现实压力

克劳塞维茨在其著作《战争论》中指出,战争从属于政治,是政治的延续。从这个角度来说,孙子所阐述的“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这种最理想状态更多的是一种基于军事威慑力的政治压力。国际政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认为,在无秩序的国际社会中,军事力量是行为体之间追求权力的最基本且最重要的方式,而基于道义的国际法、道德秩序则在人性恶面前是脆弱不堪的。兵家思想在许多方面与现实主义理论颇为相似。“兵者,诡道也”(《孙子兵法·计篇》)一说,即指向战争本身的无道德性和不合规性;另一方面,孙子兵法中虽然将“非战”作为一种最理想的结果,但这种“非战”是基于己方的利益而言的,并没有将敌方的利益考虑在内的补充说明。战争虽然是一种双向的伤害行为,战争的胜负更准确来说是战争结果偏向于一方得利的优势和潜在可能。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孙子兵法·形篇》)《孙子兵法》认为,领土大小、人口数量和资源多少、军队规模大小、军事实力强弱以及战争胜负之间是存在着正向关联的,即军事实力决定着战争的胜负。而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种最理想结果,对于兵家来说,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利用强大的军事实力制造一种威慑力以在政治外交上对目标国家、军队形成政治压力,迫使其屈服或者满足己方的要求。比如,汉武帝时期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来进行管辖,主要责任是守境安土,抵抗外来侵略,是对“封狼居胥”、远征大宛等军事威慑力成果的巩固。在北击匈奴的过程中,张骞出使西域本来就是汉武帝欲联合大月氏等国抗击匈奴的一次外交行动,但其形成的丝绸之路,以及出使西域各国所展示的示好意愿,都加深了西汉同西域各国的关系。随着条件的成熟,汉武帝先后派卫青、霍去病等人率军击败了北域的匈奴,而后西进将联合匈奴、劫掠汉使或以兵阻道(指丝绸之路)的大宛、姑师、楼兰等国击败。经此远征大宛的胜利,“西域震惧,多遣使来贡献”( 《汉书·西域传》)。但历史上仅依靠军事威慑得来的“不战而屈人”,往往伴随着不同程度的反抗和革命,因为其结果对目标国家来说往往会带有一种压迫性、不平等性和剥削关系。

二、第二种模式:王道主义的和平外交

儒家思想主张君王当以德治国,施仁政于民,强调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孙子亦认为:“一曰道......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孙子兵法·计篇》)即君王要与民众达成统一,上下一心,形成一种统战局面,这是孙子所阐述的战前所要商讨的第一事。而在外交领域内,可以实现“得道”即可以赢得诸国的支持和信赖的王道主义成了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儒家思想在西汉时期被确立为正统思想之后,中国各王朝统治者都将以仁政为核心的“王道”作为自己的对外施政路线。“朝贡制度”则是将兵家所推崇的军威与儒家所推崇的仁德相统一形成的一种建立在强大军事威慑力基础上的和平外交政策,将一种武力上的对外威慑转变为一种精神的臣服,其实质在于儒家思想中的“礼制”,即中国封建王朝统治者展现“王道”施政载体的朝贡制度。中国内向型政治的特点促成了以儒家思想中的“礼”为核心的朝贡制度。虽然是一种等级制度,但双方达成了一种进贡与保护、协调的义务。

在汉宣帝时期,汉王朝正式设立西域都护府来治理西域并保障丝绸之路的畅通。“都护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 《汉书·西域传》)这句话阐述的既有都护府设立的初衷和职责,也有汉王朝的西域政策,即防范“诸外国”的设立初衷和职能,以及安抚定乱、既礼又兵的西域王道主义政策。“武帝时,西域内属,有三十六国。汉为置使者、校尉领护之。宣帝改曰都护。元帝又置戊己二校尉,屯田于车师前王庭。哀平间,自相分割为五十五国。王莽篡位,贬易侯王,由是西域怨叛,与中国遂绝,并复役属匈奴。匈奴敛税重刻,诸国不堪命,建武中,皆遣使求内属,愿请都护。”( 《后汉书·西域传》)《后汉书·西域传》中阐述了从汉武帝至汉平帝时期西域向西汉王朝附属称臣的概况,这段记载中反映出两大信息:一是西域诸国虽“内属”,但西汉政府不干涉其内政而致“自相分割”;二是与“匈奴敛税重刻”相比,附属汉朝更加有利于西域各国的生存和发展,以至于东汉初便纷纷遣使请求归附以期得到汉朝的保护。朝贡制度与大航海时期西欧各国竞相开展对外殖民活动而获得丰厚的回报不同,朝贡制度仅仅是“礼制”下的等级制度,是确立以中国封建王朝为中心的象征性的道德伦理和政治框架,并不是一种剥削制度。为了在“礼制”上实现和保持“天下共主”的地位,朝贡制度实则是一种厚往薄来的经济“厚赂”政策,对于朝贡国来说反而成为得利者。〔1〕所以,在收到西域诸国所请之后,“光武以天下初定,未遑外事,竟不许之”,并没有趁机以对外重苛而救内政。但在当时“一强多小”的局面下,中国放弃主动性武力征服和领土无序扩张,仍以一种王道主义外交政策,在保证小国独立自主的情况下,实现了地区治理上的等级有序。这就是儒家“王道”思想下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既以军事实力作为外交话语权的保障,又以仁政的外交姿态面向周遭国家。虽然在伦理上有等级之分,但并没有对臣服小国造成国家利益或者民族情感上的伤害。

反之,军事实力上的不足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友好变成一种示弱,北宋与辽朝签订的澶渊之盟就是一个典型事例。虽然该和约是在宋军战事有利的形势下主动提出的,但在内容上却显示出了一种不平等性和妥协性。正统的中原王朝在礼制上屈尊于少数民族政权,实是经济上富裕而军事实力不足的结果。

三、第三种模式:“大国魅力”下的软实力输出

道家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自然发展观,是一种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有机统一下的阐释。在治国理政方面,道家主张以“无为”成就“有为”而不妄为,遵守社会发展规律,减少政治主动性活动或者影响。在第三种模式内,持续强大且繁荣的国家实力以及匹配王道主义所积累的和平外交形象,成了这一阶段“大国魅力”自然性扩张的基础。这种不刻意制造影响力而自然发展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最理想的模式,其背后所需要的物质基础是军事实力、经济实力等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既是一个国家长期发展的结果,也是保持国力强大和社会稳定的结果。

国家的繁荣和强大往往对其他国家和民众产生一种吸引力,尤其是作为区域性政治、经济或者文化中心,其对民众和国家的吸引力在于落后生产力满足不了自身的发展需求或者是个人追求的情况下,相对先进生产力有助于实现这一需求。封建时期的中国作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其疆域辽阔、资源丰富、文化繁荣、经济发展水平高,大大超过同时期的任何地域国家,这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吸引力。唐朝诗人王维的《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中写道:“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描绘的就是大唐盛世之下,万国来唐朝贡的盛况。

本质上,“不战而屈人之兵”第三种模式最核心的是一种文化观念、思想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同化作用,即所谓的文化或者意识形态等软实力输出。在西汉后期,汉王朝对西域诸国的影响也由“封狼居胥”的军事魄力和设都护以“安辑”的王道主义,进一步转变成对西汉先进文化和制度为主的软实力输出。《后汉书·西域传·莎车国》中记载:“匈奴单于因王莽之乱,略有西域,唯莎车王延最强,不肯附属。元帝时,尝为侍子,长于京师,慕乐中国,亦复参其典法。常敕诸子,当世奉汉家,不可负也。”这就是一种软实力输出所形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莎车国虽属西域,但其国王在汉文化的潜移默化中对汉王朝有着极高的忠诚和向往,以至于“复参其典法”“常敕诸子,当世奉汉家”。这种输出的动力来源于输入国的自发需求,既有对本国现实情况的考虑,也有一种理想主义的侥幸心理存在。比如日本的大化改新、明治维新,中国的戊戌变法、新文化运动等,都具有这类特点。但即使是一种自发输入模式,也存着巨大的风险,即易于教条化导致文化上或者文明上的冲突。基于“大国魅力”的吸引而追求使其强大和繁荣的制度、文化等要素,必然要伴随着本土化才会增加成功“移植”的可能性。

四、结论

“不战而屈人之兵”作为《孙子兵法》所阐述的军事对抗和国家对抗中最理想的结果,其所深化出的大国崛起中对外影响的阶段性模式变化对阐释国际社会仍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其中第一种模式的军事威慑力是整个“不战而屈人”的现实主义基础,是构成国防安全的关键所在。第二种模式的和平外交理念和政策是建立在军事实力或者说以此为基础的国家实力之上,其目的是构建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或者区域环境以保障国内发展与稳定,以西汉以来的朝贡制度为例的“礼制”等级制度则在伦理上保证了古代中原王朝的上位。第三种模式产生的“大国魅力”以及文化、制度等软实力的自然输出,则是国家强大且繁荣的象征,软实力对输入国的潜移默化是“不战而屈人”的最理想模式。而这三种模式伴随着西汉的发展、强大有着一种内在关联的递进式发展。换言之,“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三个递进式发展其侧面反映出的是一个西汉走向强大的过程。

【注释】

〔1〕贾丛江:《西汉属部朝贡制度》,《西域研究》,2003年第04期,第17-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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