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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链视角下辅警刻板印象的典型表现、形成机制与消解策略

2022-11-21刘克华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2年9期
关键词:辅警刻板群体

刘克华

山西警察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山西 太原 030401

我国辅警制度滥觞于20世纪60年代,辅警群体在缓解警力不足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存在个别辅警违纪违法现象,影响公众对辅警群体的认知,不利于辅警群体良好形象的树立。因为个别辅警工作用语“简单粗暴”、工作方式“冷漠”,公众对个别辅警的“不好印象”容易上升为对辅警群体的“刻板消极印象”[1]。事实上,由于辅警制度尚未健全、辅警管理规范性不强等原因,社会对辅警认可度不高。但是,公众对辅警的刻板印象是什么,目前并无清晰界定,而对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机制,学界更是缺乏关注。因此,厘清辅警刻板印象并探究其形成机制,有利于消解辅警刻板印象并提出消解对策。

一、“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辅警刻板印象的三种表现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刻板印象是公众对某一社会群体特征的成见。少数辅警在协助民警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语言粗俗、行为暴力、非法搜查等违纪违法行为,公众将部分辅警的上述行为推演至辅警整体,形成辅警“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等刻板印象。

(一)“滥权者”

全国多个省市出台了辅警管理办法或者条例,规定辅警具有附条件的执法权力,客观上为有些辅警滥用权力提供了条件。少数辅警在协助民警执法和管理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滥用权力现象。2005年9月,辅警李某在无任何法律手续和授权情况下,搜查公民住宅,被当地中院以非法搜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2018年3月,辅警王某和张某在获知“有人摆放赌博机”的举报电话时,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使查处行动落空,因此被判处刑罚。2019年6月,辅警孙某利用工作之便,将非法获取的公民车辆档案信息出售,谋取非法利益,被警方刑事拘留。除此之外,有些辅警在参与“堵截、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等行动中,也存在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这些“非法搜查”“通风报信”甚至“贩卖信息”等行为,虽然仅仅是辅警群体中少数人所为,却使公众对辅警群体产生了滥用权力的印象。

(二)“低素质”

目前国内多数地方性辅警管理办法或者条例中,均对辅警素质有明确规定,比如,要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要有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要有履职所需的工作能力等。文化水平和身体素质均可通过学历学位证书和体能测试成绩予以衡量,但工作能力需在实际工作中检验,这就使辅警入职环节留下了“素质漏洞”。2011年4月,某辅警对出租车司机叫嚣 “在贵阳整死你”,并一再嚣张地让对方去告他,后被停职处理[2]。2019年12月,辅警李某因其他车辆变道辱骂司机,并称“老子锤死你!”[3]除此之外,有些辅警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期间睡觉、脱岗。公众认为上述行为是辅警素质低、业务能力差的突出表现。由此,辅警群体被公众贴上了“低素质”的标签。

(三)“背锅侠”

在反复出现各种问题的情况下,有些公安部门向公众解释,辅警不是正式民警,只是临时工。但恰恰是这种“临时工”身份,使辅警成为个别不良警察的“替罪羊”。2015年12月,辅警冯某处理违章时,被司机粗暴指责并索要警察证,该辅警在司机不配合纠正违法时抽出警棍以示警告,后被辞退。当月,《环球时报》评论称,冯某是当地交警部门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而找来背黑锅的那只“替罪羊”!2018年12月,河南安阳北流寺超限站警方对收受钱物的10名辅警予以开除,负管理责任的大队长及3名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调查。江苏庄志明律师质疑,“辅警是警察的背锅侠?”“这么长时间收黑钱,仅凭辅警的身份,就靠辅警一方悄悄干,能顺利完成吗?”“带队民警会不知道?”类似这些案例,对辅警在辅助执法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不外乎被辞退或者刑拘,这就为个别民警提供了推卸自己责任的借口。正如《新京报》发文评论称,“辅警干的”结论与“只辞退辅警”的处理已成某些地方公安机关套路化处理模式。可以说,辅警群体已经给公众留下了“背锅侠”的印象。

二、文化认知偏差: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和保持机制

探究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需要了解其“共识化”过程。英国学者Douglas Martin等认为,公众在观察、认知、传递社会信息的方式上,对简化的、范畴化的结构和简易学习系统存在基本的认知偏差,提出了累进的文化三阶段链条。作为人类认知积累的产物,刻板印象是在公众反复传递社会信息的过程中,经过“观察社会环境”“表征社会环境”和“传递认知表征”三个阶段,最终得以形成并保持。因此,辅警刻板印象既是一种“社会”刻板印象,也是一种“文化”刻板印象。

(一)社会观察瓶颈:辅警刻板印象形成的起点

Douglas Martin等认为,社会刻板印象的形成始于公众对社会环境观察的瓶颈,即抽样偏差。抽样偏差有两个来源:一是随机抽样偏差。在某些情况下,被观察样本中只有一部分是基于他人对该样本特征及所属类别感知的一手观察,更多的是公众通过与他人交谈或接触大众媒体获得的二手观察。因此,公众所观察的并非是真正随机的或具有代表性的人口样本。二是样本观察的偏差。受主观文化经验限制,如果样本高频率出现在人群中,就可能呈现出虚假的“类别—属性”关联,从而推进社会刻板印象的形成[4]。

依据这一观点,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始于公众对“辅警样本”的观察困境。第一,公众看到的辅警数量极为有限。我国辅警队伍人数总量已达几百万人,然而,公众能直接接触或者在媒体上看到、听到的辅警人数只占极小比例,而其中与“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印象一致的辅警数量更小,更何况,公众已经掌握的辅警信息,大多是经过媒体加工过的二手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正好带着加工者对辅警群体错误的价值判断,就会助推公众形成对辅警群体错误的认知。第二,公众识别辅警“样本”偏差的能力受到主观经验的限制。理论上讲,如果公众看到的那些辅警是真正“随机”出现的,那么,据此“估计”的辅警群体的形象特征是无偏差的(这里是统计学意义的“无偏差”)。但事实上,公众看到的那些辅警多数是媒体或者他人“选择”的结果,据此“估计”辅警群体的形象特征就可能产生偏差。分辨这种偏差的能力受到公众主观经验的限制,比如公众可能受到自己与辅警一次不愉快交流的影响,也可能受到第三方特别是媒体对辅警消极评价的影响,比如辅警违规用权的新闻报道。同时,在有些案例中,公安机关将民警的违规责任转嫁于某个辅警,公众由此认为,辅警群体与自己看到或听到的个别辅警一样具有消极特征。公众对辅警的“观察”行为本身被“扭曲”后,进一步削弱了“理解和控制”辅警样本偏差的能力。如此,个别辅警滥用权力、工作态度不佳、被承担责任的形象特征就会被视为辅警群体性特征,这就为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创设了条件。

(二)社会认知表征瓶颈: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

由于认知局限和偏见,公众会“简化”“分类”对社会环境观察的认知表征,形成认知表征“瓶颈”,进而推进刻板印象的形成。人类不仅不具备感知、存储和回忆其所观察到的所有社会信息的能力[5],相反,公众的记忆中容易忽略最初存在的细节和增加并不存在的细节。因此,人的记忆是主观的重构。

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首先源于公众的认知局限。为了便于传递观察所得的辅警消极形象,公众以简化的形式将其储存在认知中。同时,按照一定的标准,把看到的辅警行为进行分类。比如:当个别辅警在执业中有“非法搜查”“通风报信”“贩卖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公众就会依照“使用权力的方式”这一标准将其归为“滥权者”;当个别辅警有“言语粗俗”“工作作风散漫”“利用工作便利吃拿卡要”等行为和表现时,公众就将其范畴化为“低素质”者;当辅警和民警均有执法过错但前者被辞退时,公众便把“总是辅警被辞退”现象简化为辅警代人受过,并称之“背锅侠”。这样分类,看似高效地掌握了辅警群体的特征,实际疏漏了个体差异,这种将个别辅警的特征等同于辅警群体性特征的认知局限,是辅警刻板印象形成的关键原因。如果说因个别辅警的行为将辅警群体简化成“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是源于公众对辅警群体的认知局限,那么,在其认知表征中添加辅警群体不存在的细节,则是由认知局限走向了认知偏见。由于“人际知觉的错觉相关是刻板判断的认知基础”[6],公众只要看到辅警,就会回忆起他们的“相似性”:“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而忽略辅警个体的其他特征,进而对辅警群体作出错误的印象推断。公众的记忆不仅忽略了辅警的积极行为,还错误地添加了辅警群体原本不存在的行为,比如,公众把个别警察或者城管枉法裁量的行为视为辅警的行为。在此认知表征过程中,公众展示了很强的“主观建构”性,因此,从社会文化角度看,辅警刻板印象是公众对社会关系的一种“刻意”误读。

(三)社会传递瓶颈:辅警刻板印象的保持

由于公众共享的信息量有限,造成了认知表征的社会传递瓶颈。一是公众更倾向于传递与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共享的信息量有限是因为公众不可能将认知表征全部传递给他人,相反,由于信息量受限,为缓解“社会压力”,公众容易刻意选择并传递与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二是公众运用更概括的语言重复传递与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由于“微妙”的语言“偏差”,多次传递与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会强化公众已经形成的“类别—属性”关联。随着这类信息在人与人之间重复传递,刻板印象的影响力就会持续增强并得以保持。

社会刻板印象形成和演变的规律说明,公众倾向于将认知表征传递给他人。以抽样偏差为基础,受人的认知局限和偏见驱动形成的辅警刻板印象,本身就是信息共享的结果,并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在人际间被不断传递。第一,公众为了避免“他者压力”,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当公众相互传递与辅警 “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时,会预先推测他人接受此类信息的意愿,一旦确定对方有意接受甚至可能赞同自己的观点,就会成功地将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传与他人,进而实现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社会联系”。第二,公众运用更概括的、偏差的语言向他人表达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文化进化和认知理论认为,公众传递刻板印象并非描述与真实的“类别—属性”关联一致的事实,而是经过认知“分类”并以“偏差的语言”传递给他人。比如,A向B讲述与辅警“背锅侠”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某辅警因辅助执法时与相对人发生肢体冲突而被辞退的事件时,A只会围绕辅警这一主体,以较为抽象的语言向受众表达“总是辅警被辞退”或者“辅警就是顶包的”等信息,而不会说出“那个相对人违法了”或者“警察怎么不制止”等与辅警“背锅侠”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而B受A较为抽象语言的影响,就会相信辅警总是代人受过。正是这种抽象化的、偏差的语言,使公众在交流中强化了辅警刻板印象。第三,公众重复传递经过筛选的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Kashima等人进行的“会话传播故事”[7]实验证明,即使第二次复述故事,公众还是愿意传递与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比如,A向B讲述某辅警“钓鱼执法”的违法事件,A给B提供了一个辅警就是“滥权者”的二手观察环境,使B形成对辅警更加刻板的印象。随后B向C、C再向D……传递的辅警信息,同样是经过筛选且与辅警刻板印象高度一致的信息,由此,辅警刻板印象得以巩固和保持。

三、辅警刻板印象的消解策略

辅警刻板印象经历“观察”“表征”“传递”这一累进的文化进化过程得以形成和保持。在此进程中,公众和媒体是推进辅警刻板印象形成的重要主体。媒体为公众提供了观察辅警的社会环境和评价辅警的价值取向;公众的认知能力、话语方式以及所传递信息的内容,直接促使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和固化。因此,消解辅警刻板印象需要公众和媒体的积极参与。

(一)增添辅警信息来源,修正辅警样本偏差

辅警刻板印象始于抽样偏差,因此,可以通过创造公众直接观察辅警执业的机会、正面报道辅警信息等方式,弥补辅警随机抽样偏差的不足。要突破辅警二手信息限制。群际接触理论认为,通过最佳条件的接触能够减少群际偏见、增加群际信任、改善群际关系。据此,可以创设一种机会,使公众亲临辅警工作现场并获得辅警工作的一手信息。而这些信息,恰恰是减少群际偏见、增强群际信任、改善群际关系的中介,所以,公众和辅警接触尤其是直接接触,可以打破二手信息带来的样本困境,有利于建立真实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实践中,公安机关可以设置“辅警开放日”,甚至将公众纳入警务机制中[8],使其与辅警近距离、直接接触与交流,以获得较为全面、真实的辅警执业信息。同时,媒体要正面报道辅警信息。一是选择“正面、具体、完整”的报道内容。媒体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辅警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的正面信息,以平衡个别辅警违法违纪、消极无能的负面信息。其中,应特别注重报道优秀辅警的执业细节。当公众被辅警正面甚至更具至善职业人形象的细节所打动,其认知就可能发生转向,也就不容易建立虚假的辅警属性关联。同时,媒体要与公安机关配合,向社会提供辅警个案的“完整”过程,而非某个辅警“拖拽”“推搡”“盛怒”等行为和表情的特写图文,最大程度避免公众断章取义并作出片面推断。二是进行恰当的批评性报道。媒体报道“正面题材”的辅警个案,并不排除提供辅警违法、懒散、被辞退等信息,关键是媒体以何种立场和方式呈现这些负面信息。倘若媒体完整客观地报道辅警负面个案,发挥其积极的“非权力性影响力”[9],就能为公众建立辅警“类别—属性”的真实关联提供正向价值引导。三是以“赋能”社会为目标。信息产生的效果在质不在量,有时少量的正面信息也能获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而适宜的负面信息也能产生积极效果。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辅警正面和负面信息都既可能获得对辅警有益的效果,也可能获得不利的效果。所以,正面报道的核心问题,不在于所选辅警个案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而在于是否以“建设性”报道为技巧、以“赋能”社会为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向社会呈现公正的辅警信息。

(二)运用理性思维,重构辅警属性关联

错误或者虚假的关联是公众对自己反应的再认识。错误的辅警属性关联正是由公众的认知局限和偏见促成。而认知局限和偏见往往与固定僵化的思维方式有关。因此,重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需要运用理性思维。首先,避免将记忆中的辅警负面信息与现实中的辅警强行关联起来,纠正“无中生有”的认知偏见。已有研究证实,因为事物之间某些相似性,公众会建立错误的“类别—属性”关联。当公众看到辅警或者脑海中出现“辅警”概念时,辅警群体的外在因素, 如制服、徽章、标识等,使公众认为辅警群体中的成员特征具有一致性,于是把彼辅警的违规记忆添加至此辅警身上。这种“无中生有”的认知偏见使公众形成错误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基于此,公众可以运用理性的逻辑分析,尝试建立真实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这就需要公众对记忆中与辅警相似的各种负面信息和现实中的辅警之间的关系保持警觉,合理质疑其是否存在真实联系。比如,是否把曾经看到的某个辅警“代人受过”的记忆迁移至当下某个辅警身上,等等。通过反思,辨别清楚“记忆”与“现实”的关系,公众就可能建立真实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其次,要区分辅警个体行为与辅警群体行为,克服“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沃尔特·李普曼认为,避免刻板印象的对策是“以新鲜的视角、从细节上看一切事情,杜绝将所有问题一般化、模式化”[10]。这就是说,重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需要分清辅警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的差别,避免将个别辅警的行为特征一般化为辅警的群体属性。具体而言,当看到某个或者某几个辅警违纪违法时,我们要反问自己,整个辅警群体都违纪违法了吗?当知晓某辅警被顶包时,同样需要考虑,每一位辅警都是“代人受过”的吗?倘若我们能够全面、客观地厘清这些问题,就能构建真实的或者重构辅警“类别—属性”关联。

(三)改变言行习惯,传播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

在社会生活中,部分人群为了投他人所好,以极易强化辅警刻板印象的概括语言,向他人重复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使辅警刻板印象得以保持。所以,要打破辅警刻板印象保持的文化链条,需要转换言行方式和习惯,向社会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要改“投其所好”为“行而有道”的行为方式。公众出于维系自身社会关系的利益考量,常迎合对辅警有偏见的他人的心理需求,并向其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使辅警刻板印象更加刻板。转变此状况,需要行而有道。一是向公众灌输利他行为的积极意义,使利他道德原则逐渐内化。利他行为是一种社会责任[11],向公众灌输利他行为的目的在于,使公众将社会提倡的利他道德原则由“知”变为“行”。只有这样,媒体欲向受众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时,才有可能主动评估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否伤害到辅警群体中无辜者的人格和尊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受利他道德原则规训,那些容易对辅警群体产生成见的信息,就可能被暂时搁置,或者改变信息内容及表达方式。二是提倡德行修养,把加强公共利益的伦理规范作为修养的内容。墨子《修身》道:“思利寻焉,忘名忽焉,可以为士于天下者,未尝有也。”无私是个人德行修养的重要内容,公众和媒体人都应以无私修养为基础,进而扩展至增加公共利益的德行修养。倘若形成无私修养,自然明白,传播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不仅导致社会对辅警群体产生成见,而且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公众或者媒体人可能会自觉放弃这种负面传递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养成向受众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信息的行为习惯。如果说“行而有道”是“知”,养成向受众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信息的行为习惯即是“行”,知中有行才能彻底改变言行习惯。但是,公众更倾向于“复制”与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这虽然是文化传播的规律,但当消解辅警刻板印象成为紧急且重要的目标时,就需要公众尽快养成向他人传达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信息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一是“假设”受众是自己的熟人且知悉辅警刻板印象。有研究认为,当公众与受众彼此很熟悉且假设对方熟知某刻板印象时,公众就有可能传递与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这就是说,当公众或者媒体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相关信息时,需要有意识“假定”受众是自己的熟人并且熟悉辅警刻板印象,这样,他们就可能避开与辅警刻板印象一致的信息,转而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二是“刻意”传播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如果公众或者媒体足够理性且具有利他道德修养,“刻意”才成为可能。倘若上述条件具备,公众或者媒体就能够“刻意”改变信息类型,向受众传递与辅警刻板印象不同的信息。心理学研究认为,重复和强化是习惯养成的重要路径,由此,随着时间的累积,“假设”和“刻意”就可能成为习惯。

四、结语

作为群体标签的刻板印象一旦固化,会影响辅警的自我认知,也会挫伤辅警的履职积极性,进而影响辅警队伍的稳定性。事实上,由于公众建立辅警和“素质低”的强关联,导致不少辅警离职,这对公安机关的人才培养资源也是一种浪费[12]。

文化链理论的核心思想就是,刻板印象经过“观察”“表征”和“传递”三个阶段得以形成和固化。在这一过程中,公众和媒体对刻板印象的生成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辅警刻板印象的形成机理及消解对策,都是围绕公众和媒体的言行展开的,形成了“问题—原因—对策”的逻辑闭环。当然,从文化链视角研究辅警刻板印象,并不等于说,辅警“滥权者”“低素质”“背锅侠”等刻板印象的形成完全由客观因素导致。如果抛开文化链研究视角,辅警自身知识水平、法律和职业道德素养参差不齐,恰恰是辅警刻板印象形成的内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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