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地下车站公共区防火设计优化探讨
2022-11-16周梅
铁道标准设计 2022年11期
周 梅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510645)
引言
城际铁路地下车站布置形式与地铁类似,因此,TB10623—2014《城际铁路设计规范》要求地下车站建筑防火按照GB 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未再进行专门规定,GB51298—2018《地铁设计防火标准》(以下简称“《火标》”)发布后,一般执行《火标》。但城际铁路地下车站有编组长、公共区面积大等特点,8编组站台长度即达到210 m,16编组站台长度可达450 m,实际设计过程中在站厅公共区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的控制上,《火标》有不适用之处,有必要从建筑消防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国内相关规范的规定对城际铁路地下车站的建筑防火进行深入研究,对现行标准的不适用之处提出建议。城际铁路采用8编组制式的情况较为普遍,故主要针对8编组城际地下车站的建筑防火进行研究。
1 城际铁路地下车站公共区防火设计的主要问题
1.1 站厅层公共区面积
《火标》规定地下车站站厅及站台公共区为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宜超过5 000 m2,超过时需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此规定主要是考虑5 000 m2可以满足一般两线换乘站的站厅公共区面积要求,为避免面积无序扩大而增加火灾和烟气蔓延的面积,保证人员疏散安全而作出的规定[1]。
由于城际铁路站台较地铁长,8编组标准地下车站站厅层公共区建筑面积可达3 000 m2,只要是含有到发线的车站及换乘站,其站厅层公共区面积即超过5 000 m2,限制站厅层公共区面积5 000 m2对车站使用、规模及投资影响较大,也与《火标》规定此面积标准的初衷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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