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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数字旅游发展路径与政策启示

2022-11-14王泽西邹林秀

时代经贸 2022年6期
关键词:陕西省数字资源

姚 瑞 崔 鑫 王泽西 邹林秀

(1.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旅游文化学院 陕西西安 710100;2.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甘肃兰州 730070;3.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1;4.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 陕西西安 710100;5.加利福尼亚大学尔湾分校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尔湾 92697 )

陕西省旅游资源整体概况

陕西省是我国旅游资源最富集的省份之一,现存地上地下文物古迹极其丰厚,被公认是天然的历史博物馆。陕西省身处我国内陆腹地,气候特征为大陆性,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先天气候环境孕育了丰富多彩的自然旅游资源,包括黄河壶口瀑布、秦岭山脉等,同时陕西省源远流长、内涵深厚的历史文化,也遗留了众多的人文旅游资源,包括独具特色的民俗旅游资源、文物古迹和宗教旅游资源等,从整体上构建了品味独特、文化底蕴深厚、体量庞大、种类繁多的旅游资源体系。

(一)旅游资源分类

据统计数据显示,陕西省现有旅游资源单体9972个,包括五级旅游资源单体154个,四级409个,三级1165个,二级1378个,一级2373个,未上级别的4493个,优良级旅游资源1728个。而在旅游资源单体中,包含8个主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主题公园、文物保护单位、人造景观、5A与4A级景区;29个亚类,131个基本类型,其中自然旅游资源单体数量仅占旅游资源单体总数的6.69%,人文旅游资源单体数量占到了总数的93.3%。与丰富多样的人文旅游资源对比,陕西省自然旅游资源相对匮乏。

1.人文旅游资源方面。陕西省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先后有13个王朝在此建都,历时一千余年,悠久的历史不仅塑造了璀璨夺目的优秀文明成果,也为后世遗留了内涵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是陕西省发展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和特色。就文物古迹而言,陕西省全境地上地下共有35750处文物景点,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单位89个,省级重点保护单位307个,全省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共103座,馆藏文物60多万件,其中国宝级文物121件,文物数量居全国之最。民俗民风方面,陕西省民风古朴、民俗独特,其中安塞腰鼓、陕北秧歌、民间剪纸、户县农民画等构成了陕西人文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陕西省保留了大量近代文物和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资源也很丰富。

2.自然旅游资源方面。陕西省不仅人文资源众多、文物古迹荟萃,而且山川秀丽、景色壮观。陕西省境内有古朴浑厚的黄土高原,气势磅礴的黄河壶口瀑布,一马平川的八百里秦川,险峻著称的西岳华山,六月积雪的秦岭主峰太白山,婀娜清秀的秦巴山地等。据统计,陕西省内有世界自然遗产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处,国家自然保护区5处,国家森林公园15处,国家地质公园3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9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7处,省级森林公园39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可见,以秦岭为依托的自然旅游资源,为陕西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着巨大的潜力和价值。

(二)旅游资源分布

宏观来看,陕西省旅游资源贯穿全省上下,广泛分布于河流和交通线路上,旅游资源分布范围较广且相对集中化,延安榆林一带、黄河沿岸、渭河沿岸、秦岭一带及汉江沿岸是资源分布的主要区域,其中延安市、宝鸡市、西安市、汉中市等地是陕西省旅游资源的富集区,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旅客前来游玩。微观来看,陕北旅游资源多为红色革命遗址和古代寺庙,延安市和榆林市是主要旅游地;关中旅游资源以县城为核心,向四周辐射,分布着大量帝王陵,历史人文价值浓厚;陕南以秦岭山脉为屏障,多山地,自然旅游资源较为丰富。

数字旅游的发展趋势及特征

随着科学技术的更新迭代和传统旅游市场痛点的不断增多,数字旅游作为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应运而生,以全新的技术优势和发展前景塑造着旅游者的消费方式,推动我国旅游产业的升级蝶变。从宏观视角看,数字旅游的发展趋势和特征大致如下:

(一)发展趋势

1.规模化与集约化。随着国人物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旅游业正逐渐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在数字旅游的大背景下,尽管当下数字旅游产业规模较小且高度依附于其他产业,但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壮大及国人持续增长的旅游需求,数字旅游的市场潜力和未来前景将得到大幅拓展,而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发展趋势将在数字旅游业的产业整合完成之后得以充分彰显。

2.智能化与人性化。数字旅游的智能化表现为以3S技术、云计算、数据库技术等为技术支撑,实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及时提供网络化、智能化的服务;人性化是指数字旅游业所产生的旅游产品及各项服务都要最大程度遵循人性化方向,消费者的需求将是数字旅游产品制定和服务方向的标准,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最大目标。

3.特色化与标准化。特色化要求数字旅游要在技术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无论是文旅产品还是旅行服务均要特色鲜明,进而不断优化消费者的旅游体验;标准化是对数字旅游业是否规范有序的考核,其标准与否直接影响游客体验感、满意度和产业可持续性,其表现形式将通过旅游产品和服务来体现。

(二)特征优势

1.以分布式计算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新信息技术为技术后盾。云计算技术整合了旅游数据资源,不仅为数字旅游提供了详尽、准确的信息服务,还为所有主体旅游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虚拟现实技术通过现实虚拟化的手段,将远方美景呈现在游客面前,让游客不用实地旅游就可以获得强烈的体验感、满足感。以新信息技术为强力支撑的数字旅游业,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包括景区、住宿等旅游业各个环节,同时以智能移动终端为载体,拓展了旅游的半径,并通过帮助游客获得导航、导览等功能,使游客可以自行规划旅游行程,贴合了旅游市场的数字化发展趋势。

2.个性化的旅游信息推介服务。与传统旅游信息服务模式不同,数字旅游服务不需要旅客去关注和糅合许多散乱的信息,它从根本上改善了这一点,呈现出非固定的、因人而异的模式属性。基于新信息技术的数字旅游显著提升了旅游信息的调用效率,不仅使得信息表现形式多元灵活,信息属性得以充分彰显,而且将信息服务与游客需求深深嵌合,从而最大化满足了旅客对信息服务的个性化要求。

3.信息服务的泛在化。泛在化的服务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全流程、全时空、全媒体、全方位、全部机构整合的信息服务。随着新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往仅能通过PC搜寻信息的现状彻底被改变了,游客在数字旅游信息服务支持下,可以随时随地借助任何媒介形式,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更加便捷地获取旅游信息。

陕西省数字旅游的转型路径设计

(一)加快数字旅游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陕西省数字旅游转型蝶变,要积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和能力,深入挖掘数字旅游产业所涉及的数据资源,着力完善数字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首先,以大数据平台为技术载体,全面整合全省范围内旅游数据,借助大数据平台的运营管理机制,加速省内数字旅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旅游业的整体发展;其次,倡导旅游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服务平台建设,拓展陕西省数字旅游景区、企业的试点性工作,实现旅游线上与线下消费的结合,努力将数字旅游的发展纳入到数字城市建设的范畴;最后,鼓励通信类企业加快融入数字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建立旅游景区的流量监控及反应机制,实现旅游信息的互联互通,为旅游主管部门和广大游客提供准确无误的决策数据。陕西省通过加快数字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可以提高区域数字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更好地为数字旅游产业发展服务。

(二)加大数字旅游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拥有一批基础知识扎实、技能水平高、创新能力不凡的旅游人才队伍,是陕西省数字旅游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陕西省旅游人才主要来源于本地高校旅游专业,但由于数字旅游在高校教育中尚处于起步阶段,故无法为陕西省数字旅游发展及时提供专业型、综合型旅游人才。针对陕西省数字旅游人才的相对匮乏,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改善:第一,积极推动高校与旅游企业开展合作,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产学研中心,从而既可使高校快速获取企业对数字旅游人才的具体需求,也可使旅游企业更高效获取旅游人才,并对其进行数字旅游方面的专业培训。第二,加大数字旅游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引进的配套保障机制,将数字旅游人才的引进标准纳入陕西省人才引进制度当中,吸纳国内外优秀旅游人才落户陕西省,并强化数字旅游人才引进的后续跟踪与安排,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从源头上增强陕西省数字旅游转型发展动力。第三,对陕西省现有旅游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数字旅游培训,使其快速适应数字旅游市场,满足数字旅游游客的需求。

(三)提升数字旅游管理效能

数字旅游的转型发展不仅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还可以为增强政府部门治理水平提供崭新路径,因此在数字旅游服务平台搭建之后,相关部门要加快数据研究工作,出台可行性强的管理方案,同时加强对数字旅游业的监管,多梯度提升旅游产业数字化管理效能。第一,严格遵循旅游景区客流预警制度,做好旅游黄金周、节假日的客流分流,严防游客大面积聚集景区现象。第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利于旅游市场发展的建设性建议和意见,提高数字旅游业的公共服务水平,为陕西省数字旅游转型升级奠定群众基础。第三,完善旅游业线上规范体系,加强旅游信息安全维护,增强旅游消费支付风险管控能力,为旅游消费交易、维护行业秩序保驾护航。

(四)完善数字旅游服务和设施体系

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柱,旅游业发展与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幸福指数密切相连。陕西省各级政府应严格把控景区的商业化比例,高效利用好陕西省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通过深度挖掘旅游资源蕴藏的文化内涵,打造品牌独特、品质优良的数字旅游服务业体系;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出台针对性、系统性方案,并加速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不断强化和完善数字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例如尽快实现景区内无线网络全覆盖以及云计算技术等高新技术入驻,夯实数字旅游的设备基础,从而构建起本土化的特色景区基础建设管理体系。此外,各旅游企业应依托云计算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新信息技术,不断优化景区服务体系,实现景区智能化服务,为广大游客提供智能化问答、智能化推荐等一站式的旅游服务,最大程度满足海量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同时重视旅游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的结合,通过线上服务方式为海量游客提供及时的旅游反馈,通过线下服务让广大游客真切感受到景区温暖热切的服务,提升游客对景区旅游服务的满意度。

(五)创新数字旅游服务应用和宣传模式

一是创新数字旅游线上服务模式。海南省通过与美团、携程旅游等平台合作,突破了传统旅游的服务功能,塑造了与数字旅游相适应的线上服务模式,满足了海量游客对吃住行娱等的全场景需求,陕西省可以此为鉴,发挥美团、大众点评等生活服务平台优势,整合婚庆旅游、医疗旅游等多元化旅游产品供给;借助美团、携程旅游等高科技优势和大数据能力,向国内外用户推介文旅产品,并向旅游经营管理者提供数字景区等全方位运营管理工具,实现个性化到数字化的整体目标,构建起数字旅游新生态。二是创新游客体验模式。陕西省可借鉴苏州市数字旅游建设经验,应用基于地理信息的线上线下旅游服务模式,以智能手机导游导览系统为载体,为广大来陕游客提供定位导航、导游导览、虚拟旅游、导购预订、AR体验等实时服务,既可以提升海量游客景区体验的满意度和便捷度,又有助于旅游管理主体更加便利地获取旅游大数据。三是创新宣传模式。以新媒体平台为载体,联合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直播平台,将旅游产品搬到线上,开展线上旅游产品推广宣传,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通过宣传模式创新,打响陕西省旅游品牌,增加经济收益,促进数字旅游规模化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陕西数字旅游发展的政策启示

(一)建立数字旅游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化发展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期间因技术难题、沟通障碍等因素导致的信息闭塞对数字化建设有重大的负面影响。陕西省要破除旅游数字化建设进程中的信息堵塞现象,最终形成自循环发展,就要借助新信息技术这一平台,搭建起互联互通、共享有序的数据体系,以完整统一的数据标准促进不同层级不同领域部门的信息传递,从而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数字旅游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决不是对相关旅游数据的陈列汇总,而是要求平台所涵盖的所有主体都投身到其中,参与数据信息的研究分析,挖掘数据潜在价值,构建起数字旅游产业的信息链,并最终建立起数据共享机制。具体而言,全省范围内旅游企业、旅游者、旅游主管部门等相关群体应积极投身到数字旅游平台建设工作,将自身的海量数据信息输入到服务平台中,实现主体间数据共享;数字旅游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收集与分析,可以传递实时信息给任意一方,完成数据的全面共享,打破既存的信息剥离格局,从而建立起多方参与、多方收益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二)加大数字旅游转型扶持力度,探索旅游企业融资新模式

当下正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档口,我国政府提出“互联网+”战略性计划,旨在借助互联网技术赋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新动能,在旅游产业层面,“互联网+旅游”方案构成了当前我国旅游产业转型数字化方向的理论基础。旅游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旅游企业充当着产业转型的实践者,影响数字旅游的现实效果,但问题在于,旅游企业无法独自突破数字化转型中的技术性瓶颈,更重要的是缺乏来自政策层面的大力扶持。因而,陕西省政府扶持数字旅游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这将直接推进陕西省数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扶持手段包括: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社会的信息化建设,与数字旅游企业进行智能对接,举办交流会、研讨会等提升旅游企业对数字旅游的认知水平,为技术层面较为滞后的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企业技术层面不受限制;针对资金匮乏但发展潜力巨大的旅游企业,可以通过研发拨款、减免税款、延期缴税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提供专项扶持,缓解旅游企业转型时的资金压力。

(三)打造完善的数字旅游信息生态环境,建立全方位安全监测及应急处理机制

理论上讲,鉴别数字旅游信息生态环境的完善性,应从三方面进行考量。第一,子系统是否实现协同发展,组建起一个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的完整系统;第二,数据是否准确高效,能够实时更新,及时为数字旅游发展续航;第三,是否存在稳定良好的外部环境,涵盖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制度。实际来看,构建稳定良好的外部环境正是当前陕西省数字旅游转型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具体表现为: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健全、数据信息标准的不统一、不同层级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现象等。因此,出于维持数字旅游信息生态平衡的考虑,陕西省需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出台关乎数字旅游信息管理的统一标准,推动旅游数据信息的流动与共享,打破阻隔不同部门沟通协商的屏障;同时,针对旅游业易受天气变化和地理位置特殊影响这一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要求各旅游景区在关键位置配置相对多的摄像头、定位仪等技术设备,实时监控游客行踪,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通过智能播报向游客传递警示信息,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援救,从而健全旅游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海量游客的旅行安全。

(四)构建O2O旅游产业链

构建涵盖线上线下的旅游产业链,是陕西省数字旅游转型发展的关键一环。一方面,陕西省可以通过数字网络途径,搭建起数据指导下的旅游产业发展的虚拟分析模型,促进陕西省旅游产业的数字化建设进程,并确保旅游业在未来发展阶段始终呈现稳定、协调的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状态,最大化避免新时期旅游产业经济发展处于风险大、协调性差的探索状况中;另一方面,借助网络数据资源,采取多元化、科学性的探索方式,实行陕西省数字旅游产业的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发,同时在线上渠道营造良好的旅游文化传播氛围,谋划出新的发展思路,这是新时期线上线下数字旅游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的有效路径。例如,陕西省进行旅游数字化建设时期,相关部门要着重利用O2O模式建立起类型多元、特色各异的产业发展体系;打造互联网开发新模式,建立包括网上旅游景区简介与评价、文旅产品推介与线下推广、旅游景区观光游览与网络在线讲解等多元化的旅游信息沟通及处理模式;同时强化与各类旅游景区、旅游酒店等的合作,构建起串联式的线上线下合作服务模式。

(五)加大数字旅游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认知

陕西省应加大对数字旅游的宣传力度,借助大数据网络,充分挖掘旅游消费者的兴趣点,对旅游数据信息进行细致地分析,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数字旅游发展方案,进而促进旅游景区管理创新和宣传创新。此外,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部门采取差异化的宣传方式,要求各级旅游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具体而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瞄准提升陕西省数字旅游水平的目标,为各旅游景区构建多元化的数字旅游服务平台提供政策支持,并积极寻找宣传效果较好的渠道路径,充分借助新媒体信息量巨大、种类多、内容丰富的特点提高宣传推广效果和力度;旅游宣传部门可与通信运营商进行合作,定期发送涉及数字旅游平台的短信或彩信,做好数字旅游推广工作,增强数字旅游平台的曝光率、利用率,提升公众对数字旅游的认知水平,促使数字旅游走进人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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